老律師經驗談,就是老律師要把自己執業當中的經驗教訓公開出來,讓更多的人能作為參考,進一步了解法律規定,選擇最佳的維權路經,最大限度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進而維系社會的公平正義。
律師是一個出賣腦力勞動的行業,當事人購買法律服務,總是希望自己聘請的律師具有高超的職業技巧,能努力幫助達到他的訴求。購買的服務有所值是人之常情,我們應當理解,而我每想到這個問題,就總會想起庖丁解牛的典故。
典故“庖丁解牛”過去在中學(一度在小學)的課本里都有,該典故出自《莊子·養生主》:“庖丁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觸,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跨,砉然響然,奏刀騁然,莫不中音。文惠君贊嘆其技藝之妙。庖丁釋刀云:平生宰牛數千頭,而今宰牛時全以神運,目‘未嘗見全牛’,刀入牛身若‘無厚入有間’而游刃有余。因此牛刀雖已用了十九年,而其鋒利仍‘若新發于硎’。”后人由此總結出成語“庖丁解牛”,比喻掌握事物的客觀規律后,做事得心應手,運用自如。
庖丁解牛的成語與熟能生巧的成語有一點相似的地方,但是比后者更進一步,境界更高。任何工作如果能做到庖丁解牛的水平,工作就會輕松一點。
律師如何能達到“庖丁”的這個水平呢? 律師的腦力勞動也要以體力為支撐,勞累是真正從事律師業務的所有律師的共同感受,能不能讓自己處理法律事務中如“庖丁”那樣輕松一點呢?從我30多年的實踐來看,凡是負責任的律師的勞累無法避免,但有了“庖丁”的水平則是可以減輕勞累。
中國律師現在60萬人了,執業的風格各有不同,也在逐漸形成不同的流派。對此,我認為除了“勾兌派”之外,無論哪一種流派都有其成功經驗可借鑒的地方。
中國的大多數律師只要是認真辦案動腦筋,一般有個兩三年時間就能夠熟練的掌握辦案的一般技能。當然也有極少數律師執業多年卻不太愿意動腦筋,辦案中都是應付式的,尤其是不愿意積極學習掌握新的知識,其職業技能停留在僅僅有一般技能即知其然而不知所以然的水平。
客觀的說,律師在能夠熟練掌握一般技能之后只要不是混著過,調整一下學習方法,把自己從一般技能水平上升到較高的技能也就是達到庖丁解牛的水平并不是一件很困難的事,關鍵是方法要得當。
要做“庖丁”,辦法并不是簡單的“專業化”就可以的。術有專攻,一位律師專業從事某一領域的法律服務,熟而生巧自然輕松一點,但這還不夠。
講到專業化的問題,中國律師行業要感謝原全國律師協會民事業務委員會的努力。在上世紀90年代中期,全國律協第二屆民事業務員會成立之后,在已故去的杭州律師曹星主任的主持下,這一屆委員會為中國律師作出了極大的貢獻就是在律師行業當中率先提出并認真實踐了專業化的目標。
那時候,我還在江西景德鎮執業,那時候的網絡沒有今天這么發達,消息還是比較閉塞的。1995年夏天,我得到全國律協換屆并組建新的專業委員會的消息后,發現江西省較少有參加這些專業委員會的活動,更沒有律師擔任民事業務委員會的委員。于是,我經過江西省律協的同意,冒昧的碾轉找到了時任全國律協副秘書長的袁江同志毛遂自薦,表達了要參加民事業務委員會的意愿,得到了他的支持,順利的成為了民事業務委員會的第一批委員。
作為一個從4線城市來的律師,有幸與國內民事代理業務領域的大腕們為伴,我在虛心向這些大哥大姐們學習的同時,也積極的開動自己的腦筋思考律師實務當中的問題。1998年,全國律協民委會進一步推進專業化,在內部分別設立了三個論壇即:《建筑房地產》、《人身權與財產權》及《公司法論壇》。我和時任廣西省律師協會會長的劉晰律師等搭檔,負責《人身權與財產權論壇》。
從1995年加入民委會到2008年轉入全國律師協會行政法委員會至2019年“退休”,我和同伴們每年都積極的卓有成效的組織了有關法律立法與實務的研討活動。這些活動參加者都是自費的,除了年會活動有全國律師協會給予很少的補貼之外,大部分活動所需要的資金如場地租賃、資料印刷等等是需要組織者們自籌的。
我到全國律協行政法委員會擔任負責人之一后,把民事業務委員會的經驗成功的移植到了行政法委員會。在參加全國專業委員會的活動25年間,我深深的感受到了中國律師中渴望法治進步的熱情,我也從中受益匪淺。其中,最大的收獲是我懂得了要當好律師不僅僅是需要成為一個“工匠〞按圖施工,需要關心時事,關心法治的進程,還需要理解相關的立法意圖,看懂法律條文字里行間的那些規律性的東西,成為“庖丁解牛”中庖丁。
我們需要重視的是法律的具體條款是總則部分的立法原則結合司法實踐的需要而具體化的,是需要符合社會發展規律的。所以,有的法律人在辦案當中適用法律分則的部分條款,看上去合法但并不能保證不犯錯誤。例如前一段時間社會普遍關注的市場監管執法引起爭議的案例,問題就在于沒有切實把握行政處罰法的立法宗旨,與當前社會發展規律相違背。
律師達到庖丁的水平,需要掌握某一領域社會現象存在與發展的規律,這比執業技術更進了一步。律師開始執業的時候接觸到的首先是一個一個的具體的案例 ,大部分認識是感性的。如果能夠理解該領域立法的傾向與原則再去看每一個具體案例,就會上升到理性的認識。就像庖丁解牛那樣順著牛體自身的結構,沿著其中的縫隙,順著骨節間的空處進刀,進行解剖,而不是用刀去直接碰撞硬骨頭,如此則事半功倍。
庖丁解牛的故事讀起來簡單,做起來不是一蹶而就的,需要經驗的積累,需要吃透每一個具體的案件的案情和相關領域的法律規定。
我是不太相信有的人所吹噓的什么案子都是專家的可能性。就個人來說,時間是有限的,一天都只有24小時,面面俱到的結果是成了“萬金油”。所以,我一直主張像當年全國律師協會民委會所推行的那樣,律師在有條件的情況下要專業化,盡可能的行成個人的專業方向。
上世紀90年代中后期,我在研究人身權財產權的那些年里,側重研究了房屋拆遷和醫療事故處理兩類矛盾的處理問題,到本世紀初就出版了“白皮書〞。到本世紀初,又放棄了醫療事故處理的業務,著重研究以拆遷制度為核心的不動產維權,且以行政訟為主要業務。
老漢我年近七旬了,當律師這30多年來在幫助委托人維權的道路上,誠惶誠恐,其中的酸甜苦辣,冷暖自知。
這些年,我邊工作邊學習,一有心得就把他寫成書給朋友們分享,至今專著加合著已出版了過40本書,在同行當中出書數量也算是名列前茅了。除了專業經驗之外,我還能分享給朋友們的就是:學習可以是一種快樂,人能活到老學到老,就可以保持一種心理永遠年輕的狀態。
歷史文章
王才亮
學者型律師,北京市才良律師事務所主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人民大學律師學院兼職教授,中國建設管理與房地產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憲法與行政法專業委員會顧問。出版專著三十余本,發表論文百余篇。2010年獲《時代周報》時代人物,《中國律師》雜志年度新聞人物。2011年獲《中國新聞周刊》“影響中國年度人物”;《南方人物周刊》“50名中國年度魅力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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