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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學 | 馮友蘭:中國政治哲學與中國歷史中之實際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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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中國舊日對于歷史之見解,中國歷史可截然分為兩時期,即所謂三代以上及三代以下。所謂三代以上之時期,乃一完全黃金時代。在其時社會之各方面,皆完全為理想的。至于三代以下,則完全為一墮落時期;在此時期中之各時代,其距三代愈遠者,其墮落愈甚。邵康節之《皇極經世》,即此種見解之最有系統的表現也。近日依吾人對于歷史研究之進步,此種見解,已完全不能存在。近日吾人皆知,所謂三代以上之社會之所以似為完全理想的者,乃因古人已將其理想化也。古人所述三代以上之社會,多非歷史,而實即其政治或社會理想。現此已為一般人所共喻,不必再煩詳說。《學術與社會 Academia-Society》

本文所欲詳說者,即現在一般人雖已打破上述之傳統的見解,而仍不免有為另一種見解所囿者。現在一般人固已知,在實際歷史中,所謂三代以上與所謂三代以下,并無如前人所說之不同,但多仍以為先秦哲學所托諸古代之理想,與歷史多完全無關。中國歷史中人之行事,與中國哲學中所提倡之理想,大部分全不相干。依此見解,歷史與實際,完全成為兩橛。此見解,就一方面言,乃與上述之傳統的見解正相反。蓋

依傳統的見解,以前哲學家所有關于政治社會之理想,即是實際;不過此實際只古代有之耳。依此另一種見解,則以前哲學家所有關于政治社會之理想,只是理想,不但在所謂三代以后,與實際政治社會無關,而且迄未與實際政治社會有關。就另一方面言,此兩種見解,又有相同處。蓋此兩種見解,俱認為實際歷史可與哲學家之理想,完全不相干;實際與理想,可以完全成為兩橛;不過此所謂另一種見解,卑所謂三代使之同于所謂后世耳。

此二種見解,所以有此相同之處者,蓋此二種見解,皆以為所有政治社會哲學,皆為哲學家所憑空特創,以為其當時或后世之實際政治或社會所取法。依此看法,則各種政治社會哲學,乃似來自實際政治或社會之外,硬加于實際政治或社會者。因其系外來硬加之物,故實際的政治或社會可受之可不受之;換言之,此諸哲學家所有對于政治或社會之理想,可以行,可以不行。其實各種政治社會哲學,對于實際政治或社會,并非外來硬加之物。某種政治社會哲學即所以說明某種實際的政治或社會之純形式。某種實際的政治或社會之存在,亦必依某種政治或社會哲學,為其理論的根據。二者“相依為命”,有不可分之關系。純形式之有,固不待人之說明。然人之所以有說明某種純形式之政治社會哲學,則因事實上某種政治或社會之將出現或已出現,因此之故,理想與實際,不能成為兩橛。所謂理想者,即人對于純形式之知識也。《學術與社會 Academia-Society》

因哲學家之政治社會哲學有時系說明將出現之某種政治或社會,故哲學家常有見稱為先知者。先知固可說,但須知哲學家所先知之出現,無待于哲學家之先知。“雄雞一鳴天下曉”,非雄雞能使天曉,乃天欲曉而雞始鳴也。天將曉而雞能先感覺之,故先鳴焉,人聞其鳴亦感覺天之將曉;由此義言,此即所謂“以先覺覺后覺”也。非雞鳴能使天曉,乃天將曉而雞始鳴,故雞鳴之于天曉,必不能成為兩橛。在普通狀況下,天將曉,雞必鳴;雞已鳴,天必曉。政治社會哲學之于實際政治社會,其關系大致亦如此。一種政治社會哲學之發生,常為一種實際的新政治新社會之先聲。故在表面視之,似此新政治新社會為此新哲學所創造。其實實際的政治社會乃為各種實力所支配,非空論所能影響。實際的新政治新社會乃自實際的舊政治舊社會中生出,非哲學之空論所能生出也。所謂哲學家者,不過先感覺此新者之將至,故為雄雞之一鳴焉。在此方面,謂哲學家為先知先覺,固無不可,不過其所先知之出現,應不待其先知,如上所說。

然哲學家亦有比雞高明之處,有大過于雞者,即雞對天曉之先知不過有一種感覺,可謂為“先覺”而不可謂為“先知”。哲學家對于新政治新社會,不但先能感覺其將至,并有時能知其純形式。故可謂為“先覺”與“先知”。哲學家亦有須待某種政治或社會之已出現,方能逐漸知其純形式者。要之對于純形式之知識,乃哲學家所特有。惟因其知之有早晚,故某種政治或社會理想,有時發生于某種政治或社會實現之前,有時于其后,有時與同時,有時有一部分于其前,有一部分于其后,有一部分與同時,要之皆所以說明此某種政治或社會之純形式,而某種政治或社會之得此說明,亦得有其理論的根據焉。此理想與實際之所以互為依附而不能不相干也。此就政治或社會哲學之起源看,政治或社會哲學不能與實際政治或社會成為不相干之兩橛。《學術與社會 Academia-Society》

上文謂某種實際的政治或社會之存在,必依某種政治或社會哲學為其理論的根據。一種政治或社會之存在必有實際的力量以維持之。其所以尚需理論的根據者,人雖不完全為理性動物,而亦非完全為非理性動物。故統治人群之政治社會,除依實際的力量維持外,尚須在理論方面,對于其自己之存在,有所說明,以滿足人之理性。所以每一種政治或社會,必需要一種政治或社會哲學以為其存在之理論的根據。有一故事謂:孔子廟之香火常不及財神廟及關帝廟之盛。孔子怪而問財神及關帝。財神及關帝說:汝無大洋,無大刀,香火安能如我等之盛? 然孔子香火雖不及財神關帝之盛,而畢竟尚有其廟,尚有相當香火,則可見在人事中,理論亦不可少者。孔子為漢以后政治之理論的靠山,故在事實上孔子之香火,自漢迄清,有增無減。至清末孔子升為大祀,大成殿改為九楹,香火之盛,可謂極矣。雖世變之來,以孔子為理論的靠山之政治,一時似不能繼續,孔子之廟,有成為歷史上之陳跡之勢,然實際政治之勢力,有不能一時即轉變者,所以孔子之香火,亦不能即全廢。所可言者,即實際政治,無論如何演變,要之皆不能不有其理論的根據。故為實際的政治之理論的靠山者之廟,終必有居之者,不過其為誰則不定耳。

上文謂政治或社會哲學,所以說明將出現或已出現之實際的政治或社會。如其所說明為將出現者,而其將出現者,又與現在者相反對,則此哲學家即常為人所視為叛徒。如其所說明為已出現之政治或社會,而且為正存在者,則常為人所奉為國師、帝師。常有一人而先為叛徒,后為國師者;歷史中其例甚多。此就政治或社會哲學之實際用處看,可見政治或社會哲學不能與實際政治或社會成為不相干之兩橛。

下文乃就中國政治哲學中之禪讓說,與中國實際政治之關系,加以說明,以見中國之政治哲學與中國之實際政治,亦非為不相干之兩橛。禪讓說為一種說明君主政權權力來源之理論,亦可謂系一種轉移政權方式之純形式之說明。在春秋戰國時,政權之轉移頻繁。《左傳》昭公三十二年引史墨云:“社稷無常奉,君臣無常位,自古以然。故詩曰:‘高岸為谷,深谷為陵。’三后之姓,于今為庶,主所知也。”此所云“自古以然”,雖不必是,而當時之實際的政治狀況,則確系如此。在政權轉移之際,新得政權者之所以得政權,在理論上必有所說明。戰國時之政治哲學,即所以說明此諸種政權轉移方式之純形式而為其理論的根據。故戰國時之政治哲學,即其時實際政治之反映也。此時之政治哲學,可分數家論之。

依其時儒家之政治哲學,政治上之大位,必有大德者方應居之。如荀子說:“天下者,至重也,非至強莫之能任。至大也,非至辨莫之能分。至眾也,非至明莫之能和。此三至者,非圣人莫之能盡,故非圣人莫之能王。”(《正論篇》)惟圣人方可為王,但圣人不必生即為王,或生即可為王。無位之圣人,得位之方法,或為和平的,即所謂揖讓,或為非和平的,即所謂革命或征誅;前者以堯舜為理想的代表,后者以湯武為理想的代表。(堯舜揖讓之說,顧頡剛先生謂起于墨家,頗有可能,但其說究系大成于儒家)

儒家又以為為王者固需是圣人,然不必每圣人皆可即為王。圣人之為王,尚須有天命。天命不可見,于民意中見之。故凡為民之所歸者,亦即天命之所與,所謂“天與人歸”者。依此說,則一圣人得政權,其政權之根據,乃因其有圣德及奉天命。《學術與社會 Academia-Society》

墨家之說,就政權權力來源之一點言,大約與儒家同。至陰陽家則有五德終始之說。依此說每一統治天下之政權,皆代表五行中之一德。五德各有其“數”,即各有其當運之時。其數既終,則繼起之德,即代之以興。依此說則一新政權之興,乃因有此政權者所代表之“德”之“當運”。后世于皇帝銜上加“奉天承運”四字,即用儒家及陰陽家之說,以表明其政權之所自來。

道家亦講所謂讓王。但從其個人主義之觀點,以為凡圣人皆不欲以治天下自苦。故遇有機會,即棄天下若敝屣而樂于讓之他人。但見讓者亦必不受。此不能說明一新政權之所以興,而可引以說明一舊政權之所以廢,故后世亦有用之者。《學術與社會 Academia-Society》

此數理想,為當時實際政治之反映,而以后實際政治上政權之改易,亦多以此為其理論的根據。秦本為舊有的政權,其有全中國,乃舊政權之擴大,非新政權之取得,然已用陰陽家之說,自以為得水德而王。漢高祖之即帝位,在形式上系由諸侯之公推。諸侯以為高祖“存亡定危,救敗繼絕,以安萬民,功盛德厚”,故“昧死再拜上皇帝尊號”。高祖謙辭,說:“寡人聞帝者,賢者有也。虛言亡實之名,非所取也。”諸侯又說:“大王起于細微;滅亂秦,威動海內”,“德施四海”,“居帝位甚實宜,愿大王以幸天下”。高祖于是乃說:“諸侯王幸以為便于天下之民,則可矣。”(《漢書》卷一下《高帝紀下》)于是乃即皇帝位。其所以即位之形式的理由,即為其有大功,為“天下之民”之所歸。此所用完全為儒家之政治哲學。所以高祖雖初輕儒生,而后卻以太牢祀孔子。孔子已漸成以后實際政治之理論的靠山矣。

及西漢末年,王莽以新代漢。其所以代漢之形式的理由,據說是受漢高帝的禪讓。他即位時,“坐未央前殿,下書曰:......赤帝漢氏,高皇帝之靈,承天命,傳國金策之書。予甚祗畏,敢不欽受”(《前漢書》九十九上)。此開漢魏以后用禪讓方法轉移政權之先路。不過用此方法之手續禮節,尚未十分完備。《學術與社會 Academia-Society》

及東漢之末,曹操執政,漢封他魏公,加九錫。后又封他為魏王,詔書稱他:“勤過稷禹,忠侔伊周。”又命他“設天子旌旗,出人稱警蹕”,“冕十有二旒,乘金根車,駕六馬,設五時副車”(《三國志·魏志一》)。及操死,曹丕繼為魏王。“漢帝以眾望在魏,乃召群公卿士,告祠高廟,使兼御史大夫張音,持節奉璽綬禪位。冊曰:‘咨爾魏王,昔者帝堯,禪位于虞舜,舜亦以命禹。天命不于常,惟歸有德。漢道陵遲,世失其序。降及朕躬,大亂茲昏。群兇肆逆,宇內顛覆。賴武王神武,拯茲難于四方。惟清區夏,以保綏我宗廟。豈予一人獲又,俾九服實受其賜。今王欽承前緒,光于乃德,恢文武之大業,昭爾考之弘烈。皇靈降瑞,人神告微。誕惟亮采,師錫朕命。僉曰:爾度克協于虞舜。用率我唐典,敬遜爾位。於戲,天之歷數在爾躬,允執其中,天祿永終。君其祗順大禮,饗茲萬國,以肅承天命。’”(《三國志·魏志二》)曹丕于數次謙讓之后,乃“為壇于繁陽”。他登壇受禪時,“公卿,列侯,諸將,匈奴單于,四夷朝者數萬人陪位。燎祭天地五岳四瀆,曰:‘皇帝臣丕,敢用玄牡,昭告于皇皇后帝。漢歷世二十有四,踐年四百二十有六。四海困窮,三綱不立。五緯錯行,靈祥并見。推術數者,慮之古道,咸以為天之歷數,運終茲世。凡諸嘉祥,民神之意,比昭有漢數終之極,魏家受命之符。漢主以神器宜授于臣。憲章有虞,致位于丕。丕震畏天命,雖休勿休。群公庶尹,六事之人,外及將士,泊于蠻夷君長,僉曰:“天命不可以辭拒,神器不可以久曠,群臣不可以無主,萬機不可以無統。”......卜之守龜,兆有大橫。筮之三易,兆有革兆。謹擇元日,與群僚登壇,受帝璽綬,告類于爾大神’”(《三國志·魏志二》注引《獻帝傳》)。至此用禪讓轉移政權之手續禮節乃完全齊備。在此手續禮節中,可算是把“天與人歸”,“奉天承運”的情形,表示淋漓盡致。此冊文幾乎完全用《論語·堯曰》篇文。完全用儒家及陰陽家之政治哲學,亦可說完全用當時儒家之政治哲學。《學術與社會 Academia-Society》

以后歷代禪讓,大都用此手續禮節,大都某人將受禪,其時之皇帝,即先封之為某王,加九錫。在九錫文中,列舉某人之“圣德神功”,繼之即正式將帝位傳于某人。其禪位冊文,大都與上所引冊文相同。就中國歷史上看,我們可以說,曹丕之受禪,乃為以“禪讓”轉移政權之方式,立一完全的套子。所以趙翼說:“至曹魏創此一局,而奉為成式者,且十數代,歷七八百年。真所謂奸人之雄,能建非常之原者也。”(《二十二史札記》卷七)

歷代禪位冊文,亦有與上所引不相同者。有禪位冊文,為舊主留地步者,不言其自己有失德,但言其自己厭倦政事,故須讓賢。如南齊禪梁的策文說:“農軒炎皞之代,放勛重華之主,莫不以大道君萬姓,公器御八纮,居之如執朽索,去之若捐重負。一駕汾陽,便有育然之志,暫適箕嶺,即動讓王之心。故知戴黃屋,服玉璽,非所以示貴稱尊。乘大輅,建旗旌,蓋欲令歸趣有地。是故忘已而字兆民,殉物而君四海。及于精華內竭,畚橇外勞,則撫茲歸運,惟能是與。”(《梁書》卷一)此從另一立場立論,故不用儒家哲學,而用道家哲學。《學術與社會 Academia-Society》

梁敬帝又禪位于陳,他的策文說:“自羲農軒吳之君,陶唐有虞之主,或垂衣而御四海,或無為而子萬姓。居之如馭朽索,去之如脫敝屣。裁遇許由,便能舍帝;暫逢善卷,即以讓王。故知玄扈璇璣,非關尊貴;金根玉輅,示表君臨。及南觀河渚,東沈刻璧,精華既竭,耄勤已倦,則抗首而笑,惟賢是與;謗然作歌,簡能斯授。”(《陳書》卷一)又璽書云: “三才剖判,九有區分。情性相乖,亂離云起。是以建彼司牧,推乎圣賢。授受者任其時來,皇王者本非一族。人謀是與,屈己從萬物之心,天意斯歸,鞠躬奉百靈之命。謳歌所往,則攘袂以膺之。菁華已竭,乃賽裳而去之。”(同上)此全抄齊禪梁策文,亦用道家哲學。他的禪位策文如此說,故《梁書》“史臣”亦說:“敬皇高讓,將同釋負焉。”(《梁書》卷六)

禪位冊文之絕不為舊皇帝留地步者,則如隋禪唐冊云:“在昔虞夏,揖讓相推。茍非重華,誰堪命禹。當今九服崩離,三靈改卜,大運去矣,請避賢路”,“庶憑稽古之圣,以誅四兇,幸值惟新之恩,預充三恪。”“若釋重負,感泰兼懷。”(《舊唐書》卷一)依此所說,舊皇帝因失德之故,不但失了有天下的資格,并且失了讓天下的資格。照普通禪位冊文,末尾有“於戲”云云,一段訓誡新皇帝之詞。若此冊文,是自然不能有此一段了。

冊文中亦有兼用儒家及道家哲學者,如唐哀帝禪梁冊文云:“上古之書,以堯舜為始者,蓋以禪讓之典,垂于無窮。故封泰山,禪梁父,略可道者,七十二君。則知天下至公,非一姓獨有。自古明王圣帝,焦思勞神。惴若納隍,坐以待旦。莫不居之則兢畏,去之則逸安。且軒轅非不明,放勛非不圣。尚欲游于姑射,休彼太庭,乎歷數尋終,期運久謝,屬于藐孤,統御萬方者哉?”(《舊唐書》卷二十下)此意謂既不愿干,也干不了,故讓賢。

有人說:儒家之政治哲學,必圣人乃應有天子之位。揖讓禪位,必圣人乃可受之。孟子所謂:“有伊尹之志則可,無伊尹之志則篡也。”上所述歷代禪讓,其受天下而執新政權者,其果為圣人乎?對于此問題之答案是:自形式上觀之,新朝之主,無不是有圣德神功者。如王莽將即皇帝位,有公卿大夫,博士議郎,列侯等九百二人,稱他的政績:“九族既睦,百姓既章。萬邦協和,黎民時雍。圣瑞畢臻,太平已洽。”(《前漢書》九十九上)以后歷代受禪之主,無不受這一種的稱贊。況后世凡皇帝無不是圣人者。故皇帝的身體稱圣躬,皇帝的旨意稱圣旨、圣諭。在后世,凡為皇帝者都是“當然”圣人。

有人說:那都是假的呀!我回答:我并沒有說他是真的呀!不過當時的人們所以要用那個假者,即是必須用那個假話才可以說得下去。換言之,即必需用那一套理論,他的政權之存在,才有理論上的根據。要說到假,我們可以說古今所有的實際的政治,若以其所依之理論,即以其純形式,嚴格繩之,都可說是假。現在西洋所行之代議政治,在清末民初之際,一般人都認為其實際情形與其所依之理論,完全相合。現在我們知道在代議政治之實際政治里,巧取豪奪的情形,也是家常便飯。照反對代議政治的人的看法,在代議政治之實際的政治中,各政黨之后臺老板之操縱民意,無異于《三國演義》中所說曹操、司馬懿之操縱其名義的君主。

要說到不假,古今所有的實際的政治,大都能于相當程度內,使人或一部分人,相信他真能代表他所依之理論,他的純形式。就此方面言,則又可謂為不假。例如西洋在中世紀,各君主的尊號上有bytheGraceof God字樣,正如中國皇帝之銜上有“奉天承運”字樣者。此在當時,大部分人真信之。如中國人所謂“真龍天子”者,眾皆以為其有當天子之“命”。故其“洪福齊天”,“聰明無過帝王”,“金口玉言”,皆為其當然有之資格。故皇帝為“當然”圣人。又如西洋之代議政治,雖不免有以上所說之情形,然至少有一部分人深信其真能代表民意。《學術與社會 Academia-Society》

即以禪讓一事言,近世一般人以為堯舜為真禪讓,曹魏以下,乃假禪讓。其實在宋以前,一般人并不是這個看法。在六朝時,魏晉與唐虞并稱。如北魏禪北齊詔云:“遠惟唐虞禪代之典,近想魏晉揖讓之風。”又冊云:“漢劉告否,當涂順民。曹歷不永,金行納禪。此皆重規襲矩,率由舊章者也。”(《北齊書》卷四)此可見當時人以魏晉之揖讓,真可與唐虞比擬,非若以后以莽操為罵人之詞也。即《舊五代史·周恭帝紀贊》亦云:“夫四序之氣,寒往則暑來;五行之數,金銷則火盛。故堯舜之揖讓,漢魏之傳禪,皆知其數而順乎人也。”(《舊五代史》卷一百二十)宋太祖受周禪,薛居正不能不于此贊禪讓之美,此亦固然。但引漢魏為例,以為贊美之詞,可知當時人對于漢魏禪讓之意見。若以后,例如袁世凱稱帝,人只可以唐虞頌之,不可以魏晉頌之。《學術與社會 Academia-Society》

以魏晉之事為截然與唐虞不同者,大約始于南宋,其時正是為三代以上及三代以下之分正嚴之時。所以漢魏之事,司馬光《資治通鑒》書漢帝禪位于魏。而朱子《資治通鑒綱目》則書“魏王曹丕稱皇帝,廢帝為山陽公”。尹起莘《資治通鑒綱目發明》說:“自唐虞禪繼,舜禹承之。循其名可以責其實,古人豈固假此以欺天下哉?成湯放桀,惟有慚德;武王伐紂,義士非之。湯武不失為圣人,商周不失為正統,亦惟求其實耳。后世欺孤弱寡,篡竊相尋。考其實皆羿浞莽卓之徒,而求其名乃欲高出商周之上。前史信其偽辭,衰世襲其遺跡。一則曰禪位,二則曰受禪。胡為自漢而下,一何堯舜之多耶?今綱目于此,直以稱帝廢主,大書于冊。至于傳禪之說,絕不復舉。斯言一出,諸史皆廢。”(《資治通鑒綱目》卷十四引)所謂前史信其偽辭者,非以前作史之人盡可欺,蓋宋以前人對于此事之看法,有不同耳。趙翼說:“六朝忠臣,無殉節者。”"蓋自漢魏易姓以來,勝國之臣,即為興朝佐命,久已習為故然,其視國家禪代,一若無與于己,且轉借為遷官受賞之資。故偶有一二耆舊,不忍遽背故君者,即已嘖嘖人口,不必其以身殉也。”不惟不必以身殉,并可再仕新朝,而當時亦“初不以其再仕新朝而薄其為人。則知習俗相沿,已非一朝一夕之故,延及李唐,猶不以為怪。顏常山,張睢陽,段太尉輩,一代不過數人也。直至有宋,士大夫始以節義為重,實由儒學昌明,人皆相維于禮義而不忍背”。(《陔馀叢考》卷十七)所謂“儒學昌明”,即宋學昌明也。自南宋以后,朱子之思想,籠罩一切,故“斯言一出,諸史皆廢”。自此以后,漢魏、魏晉之事,不復為禪讓之實例。于是其惟一實例,只有曾無人見之唐虞,虞夏之事矣。

然此不過對于漢魏、魏晉之事,看法改變耳。以禪讓方法移轉政權之理想,仍繼續存在,不過行之者不自以為莽操,而自以為舜禹耳。清末清帝退位,政權轉移之際,在形式上乃由皇帝下詔,將政權讓于民國。其詔稱:“欽奉隆裕皇太后懿旨”,“今全國人民心理,多傾向共和。”“人心所向,天命可知。予亦何忍因一姓之尊榮,拂兆民之好惡。”“特率皇帝將統治權公諸全國,定為共和立憲國體,近慰海內厭亂望治之心,遠播古圣天下為公之義。”"予與皇帝得以退處寬閑,優游歲月,長受國民之優禮,親見郅治之告成,豈不懿歟?”此詔所用之哲學,與歷朝禪位冊文所用大致相同。所以在當時隆裕太后有“女中堯舜”之稱。清室優待條件,準清帝于其小朝廷內,保持其原來排場,正如曹魏以“漢帝為山陽公,行漢正朔,以天子之禮郊祭,上書不稱臣”(《三國志·魏志二》),所謂“虞賓”者是也。隆裕太后所說“長受國民之優禮”云云,正隋恭帝所謂:“幸值惟新之恩,預充三恪。”(《舊唐書》卷一《高祖紀》)

民國三四年間袁世凱籌備帝制,其所根據之理論,仍為儒家之一套政治哲學。袁世凱于民國三年先修改總統選舉法。依其新選舉法,“每屆行大總統選舉時,大總統代表民意,敬謹推薦有被選舉為大總統資格者三人”,“被推薦者之姓名,由大總統先期敬謹親書于嘉禾金簡,鈐蓋:國璽,密貯金匱”。此金匱藏于特設之石室。石室金匱,平日不得開啟,至選舉大總統之日,大總統始“敬謹”將所推薦之人名,宣布于大總統選舉會。大總統選舉會就大總統所推薦之三人,及現任大總統,共四人中,選舉一人。此規定雖用選舉之名,而其中所包含之哲學,完全為孟子所稱堯薦舜,舜薦禹之說。

袁世凱所召集之國民代表大會,決定君主立憲國體,即上表奉袁世凱為皇帝。其兩次表文,歷敘袁氏功德,如歷代禪讓之九錫文。并云:“歷數遷移,非關人事。曩則清室鑒于大勢,推其政權于民國。今則國民出于公意,戴我神圣之新君。”“我皇帝功崇德茂,威信素孚,中國一人,責無旁貸。吳蒼眷佑,億兆歸心。天命不可以久稽,人民不可以無主。伏冀執衷勉抑,淵鑒早回,毋循禮讓之虛儀,久曠上天之寶命。”此謂清室禪讓于民國;民國禪讓于袁世凱。其立意措辭,與歷代禪讓冊文,完全相同。

總之,在二十四史中,歷朝之取得政權,在形式上幾乎是以用禪讓方法為原則;所謂“征誅”,乃是例外。自秦以后,在諸統一中國之大朝代中,在形式上完全以征誅得政權者,只漢高與明太。東漢雖亦以征誅起,但它在形式上,是恢復故物,并非取得新政權。唐雖實際上以征誅起,但形式上仍是受隋禪。至于元清二朝,乃外族入主中國,乃舊政權之擴大,非新政權之取得。以至清末清帝退位,政權轉移之際,在實際上為革命,但在形式上,乃由隆裕太后讓位,如上所說。至袁世凱稱帝,仍以儒家之政治哲學為根據。此可見儒家之政治哲學,直至最近,仍與實際政治,不可分離也。

本來儒家禪讓之說,乃理想的一人政治所必要者。理想的一人政治中之“一人”必為一首出庶物,能領袖群倫者。此“一人”既必有此資格,故于其死后,必須另有同資格者以繼之。原有之“一人”既首出庶物,則于繼任者之選擇,亦必有較一般人更正確之見解與判斷。所以繼任之人,亦即歸其選定,推薦。今日一人政治,有重興之勢。若莫索里尼,若希特勒,皆以“圣王”自居。前游歐時,與國社黨中之談政治哲學者晤及,當詢以若現在之首領,一有不幸,則將若何。彼答謂現正計議,由現在之首領,預先指定一繼任者,以備其自己有不幸時,繼其職務。此正中國政治哲學中圣王禪讓之說。蓋禪讓說所說,既為理想的一人政治所必要,故實際上之一人政治,必須用之。此所以理想與實際之不能為不相干之兩橛也。至于在實際政治中實際與理想,果相差若干遠,則可隨時隨地不同,乃另一問題,非此所論。

(原載《清華學報》第十二卷第一期,193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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