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法系源遠流長,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蘊含豐富法治思想和深邃政治智慧,是中華文化的瑰寶。”中央廣播電視總臺2月初陸續推出《典故里的法治智慧》系列短視頻,邀請我校法律史學研究院羅冠男教授等,從浩如煙海的法律文化寶庫中采擷歷史典故,用生動的講解帶領受眾從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中汲取營養,理解當代法治建設的深厚根基與法治智慧起源。
商鞅徙木立信:一諾千金,鑄法之權威
一根三丈長的木頭,一場城門下的兌現,竟為秦國變法筑牢了民眾信任的根基,這便是流傳千古的“徙木立信”。
戰國亂世,秦孝公任商鞅主持變法,可彼時秦國百姓早已對朝令夕改的政令心生失望,法令推行的第一道難關,便是贏得民心。商鞅深知,無信則法不行,法不行則國不強。于是他在櫟陽城門口立木設賞,從十金到五十金,終于有人挺身搬木,而商鞅也當即兌現諾言,五十金的賞賜,讓“朝廷說話算數”的消息在秦國迅速傳開。
緊隨其后,《墾草令》頒布,廢除井田制、獎勵農耕等變法措施順利推行。而當太子觸犯新法,商鞅堅決追究其老師公子虔的責任,更是讓秦國人明白,變法不僅是“許諾必踐”,更是“違法必究”的鐵律。這根木頭,丈量的是統治者的言行一致,樹立的是法律一視同仁的權威。
徙木立信的開端,定下了秦國改革的核心基調:政令的權威,不在于頒布者的身份,而在于法律執行的一致性與可靠性。千百年后,這份精神依舊鮮活,反腐敗斗爭中無差別執法、環境保護領域里嚴格追責,每一次不折不扣的執行,都是在為法律公信力添磚加瓦。
周公制禮作樂:禮法相融,守世之和諧
“禮樂治國”并非空談,三千多年前,周公旦以禮定序、以樂化人,構建起一套兼顧秩序與和諧的社會治理體系,成為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重要基因。
周武王去世后,三監之亂爆發,周公平定叛亂后深刻思考:單靠武力難以維系王朝長久,商朝滅亡的根源,在于社會失序、貴賤無規。于是他拋開“繁文縟節”的質疑,制定了覆蓋祭祀、宴會、婚喪、外交的禮儀制度,明確不同身份的行為準則;同時整理音樂,規定不同場合的樂律要求,以禮定秩序,以樂平人心。
面對楚地對中原禮儀的抗拒,周公并未訴諸武力,而是送去簡化禮儀與農耕節氣音樂,坦言“禮儀可調整,音樂可融特色”。三年后,楚地帶著改良的樂器回訪,愿守周之基本禮儀、保自身地域特色。這正是周公禮樂智慧的精髓:真正的秩序,不是千人一面,而是在共同規則下包容差異,如同不同樂器合奏,音律一致便有和諧之曲。
周公臨終前叮囑成王,禮儀的核心是尊重,音樂的核心是和諧,若忘本則需改制度。這份叮囑,讓禮樂制度成為周朝乃至中國傳統社會的治理基礎,禮所代表的秩序與規則,樂所倡導的和諧與教化,相融而成禮法結合的治理模式,深深影響了后世法律文化。
商鞅徙木立信,以“信”立法律之威,讓政令落地有了民心根基;周公制禮作樂,以“禮”定社會之序,以“樂”凝民眾之心,讓治理有了溫度與包容。這兩個典故,一為法治立權威,一為治世融禮法,勾勒出傳統法律文化“剛柔并濟”的雛形。法律的權威源于執行,治理的智慧在于包容,這些千年前的思考,至今仍為我們的法治建設與社會治理提供著寶貴啟示。下一期,我們將繼續探尋子產鑄刑鼎、皋陶制律的典故,感受傳統法律文化中“公開公正”與“仁心司法”的智慧光芒。
![]()
法大微信【第20260214期】
內容來源:央視社會與法頻道
編輯:許馨元
責任編輯:師增陽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