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春節期間,福建老人騎車摔倒,初中生扶起之后,被要求賠償22萬這件事情,引發了全網的關注,人們都想起了20年前的“南京老太太”,以及那個叫彭宇的小伙子,還有那位姓王的法官。
這20年里,很多社會現象,以及很多令人心冷的事情,其實都可以追溯到“南京老太太”身上,她憑借一己之力,讓中華道德回撤了幾十年,不能說不厲害。當然了,不能忘記王法官的“助攻”作用。
換個角度去想,如果沒有南京老太太事件,春節期間,福建這位老人騎自行車避讓摔倒,兩個學生扶起她,應該雙方會表示感謝,大約還會表揚一下這兩位學雷鋒的中學生,社會和諧,皆大歡喜。
但問題就在于,自從南京老太太之后,“扶不扶”成了一個問題。在小學課本里那些慈祥的老人、雷鋒攙扶著過馬路的他們,會突然變得兇神惡煞,尤其還會獅子大張口,他(她)們那血盆大口,要吃掉的,不僅僅是老師教育的“助人為樂”“孝老尊老”,更有全社會“互幫互助”的傳統文化和美德。
如果做一件好事,可能會惹出很多麻煩,甚至官司纏身,還要巨額賠償。與其這樣,還不如離它遠一點。畢竟生活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人會天生的愛麻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這是幾乎所有人都認同的道理。
因此,我們也注意到,在兩位中學看到老人摔倒后,他們有所遲疑,該不該扶,或者“扶不扶”,在他們年幼的內心里斗爭著,當然,最后她們選擇了“扶”,這是值得贊賞的,也是值得鼓勵的。
很可惜的是,她們的猶豫,原本是社會倒退的表現,可從結果來看,她們的猶豫居然是對的,早知道就不扶了,相信無論孩子自己、家長,以及更多的網友,都會是這樣的想法。
因為做好事需要承擔的代價太大。
在和朋友們說起這件事情的時候,人們之間都會探討一個問題,“如果是你遇到了,你扶不扶?”結果是絕大部分人都不會扶,而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會有人選擇扶,但前提是做好取證工作。
好人做好事,還得自己去取證,去證明自己的清白,這本身就是一種悲哀。無數法律人所自詡的“公平正義”,難道不應該是讓做好事變得更容易,讓做壞事代價更高、更難嗎?
在互相詢問之后,有人提出了第二個問題,那就是當你的孩子問你,“遇到老人摔倒了到底該不該扶?”這個問題該如何回答呢?人們都陷入了沉思。
難道我們告訴孩子,老人摔倒了就不能扶?可我們即將成為一個老人,未來的社會會變成什么樣呢?也或者我們跟孩子說,應該扶,可遇到南京老太或福建老人這樣的怎么辦呢?再或者,我們告訴孩子,要設定一堆前提條件,比如做好取證、全程錄像等等然后再去扶?
到底我們要為孩子設定一個怎樣的社會情境呢?
如果是您,怎么回答?歡迎留言參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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