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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如果我買一輛張雪機車820RR,在深南大道馳騁,需要多少錢嗎?
45800元——車子43800元,罰款2000元。
這幾天,多少深圳人對著手機屏幕里呼嘯而過的張雪機車瘋狂歡呼,再次燃起了被現實壓制的機車情結。
屏幕那頭,是賽道的熱血、機械的嘶鳴、以及張雪的癲狂;屏幕這頭,是深圳長達23年的、寂靜無聲的“禁摩令”。
去年 12 月,深圳交警續發禁摩通告,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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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這幾天看了2003年深圳禁摩的聽證會記錄,那些當年深圳一定要禁摩的理由,放到現在依然成立嗎?
20多年前,深圳為什么要禁摩?
深圳禁摩并非一蹴而就。
從1995 年開始,為了緩解交通擁堵,深圳特區內停辦摩托車入戶;1997年,深圳全面禁止摩托車上牌。
2000年之后,摩托車相關"兩搶"(搶劫、搶奪)案件頻發。據深圳公安部門統計,深圳市95%的兩搶案件與摩托車有關。
2003年11月,特區內主干道全天24小時禁止摩托車通行;2008年1月,深圳特區全面禁止摩托車,涉摩 "兩搶" 案件大幅下降,亡人交通事故減少,城市治安與交通環境明顯改善。
2009 年起,深圳基本形成全域禁摩格局,僅保留 107 國道、坪山大道等少數非禁摩路段。同時提高處罰標準:闖禁行罰款2000 元,記1分,情節嚴重者扣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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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深圳全面禁摩之前,2003年,深圳決定給摩托車按下“停止鍵”,并為此召開了一場載入史冊的聽證會,成為全國首個對城區“禁摩”進行立法聽證的城市。
2003 年 9 月,深圳人大舉行“禁止摩托車在深圳特區內上路”的聽證會,正方8人,反方8人,再加2個部門代表,展開了激烈的討論。
以下,是小圳子根據當時新浪新聞的專題報道,摘取了當時正反方的核心觀點,不代表本人立場。
1、摩托車影響社會治安嗎?
正方:飛車搶奪案件是廣大市民受害最多、普遍關注的問題。2000年至今,深圳摩托車飛車搶劫的有2萬多宗,144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億多元。
反方:摩托車打劫多與“禁摩”的邏輯關系是很滑稽的。如果說禁酒,就應該把酒廠關掉嗎?歹徒綁架人質經常用小車,難道要讓小車禁行嗎?
2、禁摩侵害市民權益嗎?
正方:“地面公共汽車為主”的公共交通體系是我市也是其他國家已被證明的先進發展趨勢,在有限的城市道路上,應鼓勵公交優先,逐漸對其他個體交通方式進行限制。
反方:1、摩托車是國家準許生產和銷售的一種交通工具,公民購買和使用的權利不應被無理剝奪。
2、經濟水平決定了摩托車是中低階層的最好選擇,“禁摩”還將打擊摩托車行業的發展。
3、摩托車引發交通事故?
正方:摩托車不按車道行駛,穿插搶行現象嚴重。去年因摩托車造成的交通事故1600多宗,傷人1060多人,造成死亡206人,約占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四分之一。
反方:我們所說的摩托車交通事故多從何而來?這有兩種可能,一種是放任自流,管理不力,另一種可能是統計的方式有問題。
4、能否用管理代替禁行?
正方:1、交通事故混亂與有關部門的管理有很大關系,有關部門應該檢討失誤。
2、為了保障城市交通整體上的通暢與協調,我們可以對摩托車的行駛路段、行駛時間加以適當限制,也符合國際慣例,但是,適當的限制不應走向極端。
反方:1、利用摩托車非法運營的現象屢禁不止,不法分子經常與執行民警打游擊戰,很難管理。
2、有人說,治安等問題可以由警察加強管理,但有個執法成本問題,查處起來比其他機動車輛難度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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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單車能放開,為什么摩托車不行?
這幾年,深圳摩友從未停止過推進解禁的努力,試圖打破 "一刀切" 的管控模式,深圳的摩托車俱樂部不斷發起“文明騎行”公約,試圖通過自律來換取城市的寬容。
但是禁摩令依然每3年一續,沒有動搖。
有人曾提出質疑,為什么現在深圳能放開電動車,摩托車卻依然禁止呢?
我們不妨回看當年深圳禁摩的理由:
據當時深圳市公安部門稱,深圳摩托車越來越成為城市交通事故和“兩搶”治安案件的主要“肇事者”。
所以主要的問題,一個是摩托車事故多,一個是治安問題。
首先,治安問題。我十分自信的表示,深圳現在絕對是治安最好的城市之一,更別說當年的“兩搶”早已銷聲匿跡。
第二,事故率。2002年,深圳共發生摩托車交通事故1061宗,傷1165人,死亡296人,幾乎平均每天發生3起摩托車交通事故。
現在呢?據深圳新聞網報道:2025年全年深圳全市交通事故,涉電動自行車占比高達62%。全年亡人交通事故中,電動自行車占比高達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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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還有其他,例如保有量大導致的交通擁堵。
截至2003年,在深圳市車管部門注冊的摩托車有55525輛,約占深圳市機動車的十分之一。
電動車呢?2025年,深圳已有超600萬輛登記上牌電動自行車,有牌占75%-80%,約20%未登記上牌。平均3人便擁有一輛,成深圳保有量第一的交通工具。
從數量上和占比上,摩托車和電單車早已不是一個規模。
最后,就是管理與執法。
當年深圳人對摩托車在主干道上隨意穿插,擾亂汽車正常行駛的行為很生氣。是不是很熟悉,因為現在深圳的電單車也是這個局面。
但是,摩托車不僅要上牌,更要考駕照的。而電單車往往連駕照都不用。所以如果,深圳能治理電單車的道路違法,那大概率也能治理得了摩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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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們也應該明白,“深圳禁摩”肯定有很多必然的理由,如果深圳一味放開摩托車,勢必要付出更大的成本。
1、雖然電單車事故數量最多,但致死率遠低于摩托。改裝電單車再快,大多也就30–45km/h,年輕人碰撞大多是骨折擦傷;但摩托車隨便一跑上百,車重、慣性大,一出事大概率重傷、死亡。
2、治理摩托車的執法難度更大。我們現在吐槽電單車亂,本質是執行不到位、監管和配套的滯后,不是 “沒法管”;但摩托車是天生高機動、高逃逸、高隱蔽,交警很難現場攔截。
這導致摩托車的治理成本是電單車的幾倍、十幾倍。所以,電單車是亂,但能治,只是現在還沒治到位;而摩托車一旦放開,就極難根治。
3、本質上,電單車是幾百萬家庭需求的民生剛需,幾乎是深圳人短距離出行的底層支撐,而摩托車不是必需品。
所以,兩害相權取其輕。如果深圳像禁摩一樣,一刀切禁電單車,城市直接半癱瘓,民生抗議會比當年大得多。
深圳禁摩,并非摩托車 “被冤枉”,是它當年的歷史問題、安全問題、管理問題,我們這座擁擠的城市至今沒有任何可行的解決方案,所以只能一直禁下去,以避免更大的社會風險。
事實上,深圳也不是唯一禁摩的城市。上海、北京、廣州從來沒有放開摩托車,沒有一座城市 “不怕危險”,只是用不同的方式把風險降到最低。
張雪機車奪冠的狂歡終將落幕,北上深的禁摩政策也大概率會繼續。
我們在深圳談論張雪,不是為了對抗禁摩政策,而是這種討論,本身就是對自由與夢想的最好致敬,更是在談論一種潛在的“可能性”。
禁摩的深圳,依然有著最狂熱的機車夢。我們渴望有一天能合法地騎上張雪機車,在落日余暉下穿過深圳灣的海濱公路,哪怕只是在外圍郊區的特定時段。
那時,熱情與限制不再對立,而是形成一種更理性、更包容的城市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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