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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湖南常德澧縣,正值學生放學高峰時段,澧縣交警在古城路與澧陽路交叉路口執勤時,發現一輛面包車內坐滿了學生,疑似“黑校車”,便立即對其進行檢查。
經查,車內共載有6人,其中一人為駕駛人任某的兒子,其余五名學生每人每學期向任某繳納450元作為乘車費用。任某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情況下,擅自從事學生接送服務,屬于典型的“黑校車”。
隨后,民警對駕駛人任某及乘車學生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和交通教育,依法對任某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萬元,并組織其對學生進行轉運。
湖南交警提醒
“黑校車”是指未取得相應資質,非法營運從事接送學生的車輛。“黑校車”通常以盈利為目的且常發生超員現象,對學生的安全構成重大威脅。
“黑校車”超員的危害
1.“黑校車”駕駛人通常沒有定期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未經交警部門審核取得相應資質,駕駛技能和交通安全意識無法達到要求,由此極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
2.由于“黑校車”以盈利為目的,絕大部分僅繳納基礎強制保險,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乘車人得不到應有的賠償,利益得不到保障。
3.因“黑校車”趨利的特點,往往為了多賺錢,伴隨著隨意改變車身結構、超員超載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為發生群死群傷事故埋下禍根。
學生安全無小事
為了孩子的平安上學路
請拒絕乘坐黑校車
如發現相關違法行為
可撥打122及時向交警部門舉報
請珍愛生命 遠離“黑校車”
來源:湖南交警、紅網
一審:黃佳僖、雷孜研
二審:曾雨田
三審:周智穎
微信改版了
現在刷到我們的推文全憑緣分
拜托大家將湖南法治報“設為星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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