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的社會視野
2026年3月28日,“法的社會理論”系列讀書沙龍啟動儀式暨預熱專場講座“在系統與生活世界之間:哈貝馬斯與盧曼的理論爭鋒”在上海交通大學中國法與社會研究院舉辦。上海交通大學文科資深教授、中國法與社會研究院院長季衛東發表致辭。以下為致辭原文。
正因為不可溝通,
才需要溝通的溝通
——在“法的社會理論”系列
讀書沙龍預熱專場的致辭
季衛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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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盼已久的“法的社會理論”系列讀書沙龍今天終于啟動了,我感到非常高興。在這里,首先要向從事相關研究的同仁和青年學子表示熱烈的祝賀!中國法與社會研究院目前主要由三個板塊構成,即①法的社會理論、②法律實證研究以及③人工智能治理與計算法學。后兩個板塊已經有比較制度化的研究和交流平臺,現在法的社會理論這個極重要卻很多元的領域也有了獨自的精神園地,可以在這里構建知識共同體并對外發聲,的確是可喜可賀的。
今天的主講人賓凱教授在盧曼法社會學理論的演繹和體系化研究方面卓然而立、自成光芒,并與其他大學的杰出專家泮偉江教授、陸宇峰教授等志同道合者形成了一個富有成效的盧曼學天團。另外,楊帆教授曾經通過導師童世駿教授深得哈貝馬斯社會批判理論的真傳,后來又接受了法蘭西學派的熏陶,他剛從吉林大學轉任同濟大學,勢必使上海的歐陸法社會學研究群體如虎添翼。這個沙龍預熱專場的主持人和其他與談人也都是相關領域學有專攻的青年才俊,相信他們的集體亮相會為本院的學術事業添上濃墨重彩的一筆。
2026年3月14日,在伊朗的戰火映紅中東、美國的族群撕裂已經走到極端的背景下,世界著名的批判社會理論家哈貝馬斯溘然長逝,仿佛在宣告那個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曾經非常鼓舞人心的理性溝通之夢的幻滅。與此同時,人們也不禁回想起1971年出版的哈貝馬斯與盧曼之間轟動性思想交鋒的文集,試圖重新審視和評價他們觀點的異同及其后續影響。實際上,正是這場爭論才使盧曼一戰成名、引起廣泛關注。也正是這場爭論,才使我本人在接觸到盧曼的法社會學之后立即對哈貝馬斯的溝通行為理論也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記得2012年9月20日,我在凱原法學院接待德國著名法社會學家貢塔?托依布納教授并主持了專場學術講座。他在當天的演講中也或明或暗涉及了哈貝馬斯與盧曼的不同立場,指出世界上已經出現所謂匿名的溝通魔陣,需要盧曼式自我觀察的視角才能解決微觀層面的社會性權力侵犯人權的問題,但他反對僅僅從哲學的、政治的、法律的話語出發來探求正義之路。他更重視的是實在的系統和自創生機制。2013年6月14日,我和兩位同事到法蘭克福大學法學院訪問,晚上托依布納教授設家宴歡迎我們一行,私聊中開玩笑說他的盧曼式研究進路在法蘭克福學派的牙城是不太受人待見的。這其實也就點醒我們,在群體極化、無法溝通的當下,有必要回到二十世紀七十年代那場社會理論大爭論的原點,去重新思考如何通過相互作用及其關系紐帶重構共識以及社會合作機制這個根本性問題。因此,我認為“法的社會理論”系列讀書沙龍把哈貝馬斯與盧曼之間的爭論作為出發點,實際上選擇了一個最恰當的思想橫斷面作為今后深入研究和熱烈討論的基本線索。
我們都知道,哈貝馬斯和盧曼分別留下了卷軼浩繁的著述,并且他們的思想主張是截然不同的。但是,他們之間卻存在一個最大的共同點,這就是都強調“溝通”這個概念。然而他們對溝通的概念理解則各有千秋。哈貝馬斯強調的是個人之間的溝通行為,而盧曼強調的是系統之間的溝通機制,所以他們所說的溝通這同一個詞,內涵大異其趣,這本身其實似乎是無法互相溝通的。
在哈貝馬斯看來,所謂溝通就是生活世界中當事人之間的相互作用。在這里,生活世界是既定的前提條件,各成主體是鮮明的價值取向。如果稍微演繹一下,說不定還可以碰到胡塞爾的主觀間性和齊美爾所強調的互動關系。如果再升華一下,那就是論證式對話的倫理以及通過民主協商達成真理共識的信念。為了達成這種社會共識,需要設置理想的對話狀況,從而也需要關于對話的公正程序來支撐眾人的公共理性選擇。在哈貝馬斯看來,倫理化的商談和理性化的程序意味著人與人之間的相互作用要受到來自系統的客觀制約,但這就勢必造成系統及其工具理性的長驅直入對生活世界進行內部殖民地化。
從批判社會理論的角度來看,當然需要對系統的侵入、膨脹以及壓抑日常性人際互動關系的流弊保持批判理性,并堅持通過程序民主的方式來維護當事人自主的相互作用。因此,哈貝馬斯認為社會理論的使命就是探索作為共識的真理,并據此確定規則,其終極的正當化根據就是通過實踐理性和理性對話而確立的商談倫理。為此他特別強調超越于個人訴求之上的“公共空間”以及基于主觀與主觀之間碰撞、交鋒而形成的客觀化機制,并堅持通過制度化的公共商談來實現那個未完成的現代化項目,繼續進行理性啟蒙。這種社會的公共空間理論對中國研究也產生了頗深刻的影響,黃宗智關于清代民事法律秩序“第三空間”的概念、溝口雄三關于中國特色公與私的道義觀念論等都可以看到哈貝馬斯思想的影子。
與此相反,盧曼反對溝通的倫理化,認為倫理會使溝通和相互理解反而變得困難,因為倫理具有唯我獨善的傾向,會造成價值的諸神之爭。盧曼所理解的溝通是以社會系統為前提的,也是以不同價值體系不可具體溝通為前提的。他不假設存在理想的對話狀況,也不承認帕森斯所說的共同文化價值之類對相互作用進行制約的先驗的或外部的力量。在盧曼的視域里,相互作用本身就是無法確定的關系,處于一種“雙重不確定”狀態,能夠確定的只是對這種不確定關系的相互理解。在他看來,相互作用不僅是溝通,還構成系統,更是系統不斷進行功能分化的過程。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現代化會促進系統實現徹底的功能分化;溝通是為系統的功能分化而進行的,也是為不同子系統發揮功能而進行的,因此溝通就是不需要以語言作為媒介的相互作用。
從這個觀點來看程序,其實也是一種功能分化的系統或者角色分派的體系,但正是這種基于技術理性的程序,才使得沒有價值制約的相互作用能夠做出決定并且能夠獲得正當化的根據。因此,盧曼認為社會理論的使命就是觀察和描述系統功能分化及其自創生的涌現機制,而不是還原為某種基于語言溝通的價值理念。盡管他承認系統必須向環境開放才能克服增熵趨勢,保持有序化的狀態,但他把系統與環境的統一性只是理解為自我指涉和他者指涉之間互動的場域。這是一片自動化的、超人文的、后現代性的“虛擬空間”,而不是以人類解放為目標的哈貝馬斯式公共空間。在這個虛擬空間里,滋生的將不得不是某種“交易所的文化”,或者“交易的藝術”,正如我們在當今世界、特別是當今硅谷與華盛頓的同頻共振之際所看到的那樣,同時也難免令人聯想到中國春秋戰國時代所呈現的那種“天下以市道交”的局勢。
無論如何,哈貝馬斯與盧曼都共同重視的“溝通”,從不同意義上已經成為二十一世紀最重要的關鍵詞,也構成我們這個“法的社會理論”系列讀書沙龍的一項基本宗旨。不管是作為當事人的溝通,還是作為觀察者的溝通,不管是以生活世界為前提條件的倫理化溝通,還是以社會系統的功能分化為基礎的溝通機制,不管是溝通的實踐理性,還是溝通的技術理性,都是我們在宏大敘事瓦解和全球秩序碎片化的目前應該認真考察和思索的。甚至我們也可以說,正因為不同理論、不同社群、不同系統之間存在不可溝通的問題,才更需要推進溝通的溝通。
環顧動蕩不安的各國社會,社會的數字化轉型正在加速,人機對話和人機共存正在成為席卷全球的滔滔大勢,知識范式和制度范式也正在發生前所未有的大轉型,這一切都要求我們重新解讀法的社會理論,這一切也在為法律研究呼喚新的社會理論。在此請允許我套用一下恩格斯的表述,可以說在西域戰火紛飛、東方春潮涌動的當下,又構成一個需要思想巨人而且很可能產生巨人的時代。最后,預祝上海交通大學中國法與社會研究院“法的社會理論”系列讀書沙龍預熱專場以及今后各場研討活動都取得圓滿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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