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AI 出人意料地收購了熱門網絡脫口秀節目 TBPN,震驚了媒體和科技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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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其實延續了一種可以追溯到一百年前的模式:
早在 1926 年,RCA 公司創建 NBC 的部分目的就是為了銷售收音機;
到了互聯網時代,谷歌也曾被指通過算法微調,隱蔽地壓制競爭對手的負面報道。
新科技網絡平臺的大佬們一次又一次地購買內容,并影響著關于這些社交平臺的討論。
在美國,西屋電氣(Westwood)曾擁有 CBS,微軟則與 NBC 合作推出 MSNBC。
亞馬遜的老板貝佐斯直接購買了《華盛頓郵報》,并將這個曾經報道過“水門事件”的先鋒媒體,裁員變成了現政府的傳聲筒。
特朗普的盟友——甲骨文老板拉里森,已經通過兒子控制了派拉蒙和華納兄弟,握住了好萊塢的半壁江山。
馬斯克以財務上無可計算的成本控制了 X(推特),扎克伯格壟斷著 Facebook、Instagram、WhatsApp 等社交矩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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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那個超級電商集團同樣酷愛通過“投資”構建輿論護城河。
你肯定知道,我說的是誰。
那么,為什么科技新貴總是想控制媒體?
這背后并非簡單的個人興趣,而是一套精明的商業、政治與社會權力邏輯,貫穿百年,從未改變。
一、 內容與注意力的雙重掠奪
這種邏輯在硅谷巨頭身上體現得淋漓盡致。
科技新貴控制媒體,本質是為其商業帝國構建不可攻破的閉環。
在數字經濟時代,內容與注意力就是最核心的生產資料。
內容是技術的“養料”。
AI 時代,數據就是石油。
從百年前 RCA 賣收音機需要 NBC 的電波,到如今 OpenAI 需要 TBPN 的語料,邏輯從未改變:內容是流量的入口,也是技術變現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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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模型、自動駕駛都需要海量的人類行為數據、情感表達和社會互動邏輯進行訓練。
控制了媒體,就等于掌握了技術迭代的命脈,掌握了未來商業競爭的原始奶源。
更深層的是對注意力的“地租式”掠奪。
這些科技巨頭不再只做“功能提供商”,而是通過媒體布局構建全場景生態,用“信息繭房”鎖定用戶。
通過控制信息分發,他們能強行鎖定用戶時間,將注意力轉化為廣告、訂閱和電商收益,讓用戶在他們的生態內完成生活全場景的閉環,實現商業利益的持續增殖。
二、 “媒體帝國”與輿論攻防
視線轉回國內,該電商集團對媒體的布局,手段之嫻熟、布局之深遠,絲毫不遜色于任何一位硅谷同行。
這并非空穴來風,而是一場攻防一體的實戰落地。
與貝佐斯的“明牌”不同,國內商業巨頭更傾向于通過資本暗線操作。
比如某電商集團曾持有微博約 30% 的股份,并深度滲透虎嗅、36氪等垂直媒體。
通過這種股權滲透,資本可以隱蔽地影響其內容導向,讓媒體在報道關聯業務時自動收起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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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布局在危急時刻就是救命的“防彈衣”。
例如當該集團某高管丑聞發酵時,相關話題在社交平臺被光速限流、撤熱搜,這種權力的暴力呈現,正是為了平息負面輿論。
遺憾的是,有些部門為了表達支持產業發展,會放縱甚至鼓勵一些“重點企業”獲得這種對輿論的裁判權。
當意志與需求合流,公眾的知情權,就成了資本利益的犧牲品,間接助長了“商人即主人,貢獻即主權”的畸形輿論環境。
三、 從商業壟斷到話語權洗牌
科技新貴控制媒體,早已不止為了賺錢,本質是將經濟優勢轉化為規則制定權。
在資本家眼中,媒體是保護其財富帝國不被法律清算的避風港。
當貝佐斯通過《華盛頓郵報》發文反對加征富人稅,或者馬斯克利用 X 平臺引導政治議程時,他們實際上是在進行一場精準的“議程設置”。
他們利用媒體矩陣,有針對性地壓制那些主張拆解大廠壟斷或強化隱私保護的立法聲音。
通過媒體與政治力量的深度綁定,資本意志開始凌駕于公共利益之上,原本作為社會監督者的媒體,正逐漸變成資本家的私家保鏢。
更深層的危機在于公共對話規則的私有化。
當數字廣場成了私人財產,誰能發聲全憑大佬喜好和算法算計。
這種對認知框架的隱形重塑,讓深度思考被極端情緒取代,真正的社會痛點被流量算法掩蓋。
這種話語權的洗牌,本質上是資本對社會精神領域的深度殖民,讓公眾在不知不覺中失去了獨立判斷的能力,讓真相成了工業流水線上的定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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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說白了,科技新貴們盯上的,是媒體手里那塊還沒崩塌的“社會公信力”招牌。
OpenAI這場收購本質上是一把極度現實的雙刃劍。
正面看,這是在給硬科技“充值”注意力。
現在的流量全在明星八卦上,正經的科技創新沒人看。大廠揮舞著鈔票殺進來,起碼能讓 OpenAI、大模型這些改變未來的命題,在頭條上多待一會兒。
如果沒有這些資本硬頂,媒體版面可能早就被短視頻神曲和帶貨主播占滿了。
反面看,這是在搞“信息托拉斯”。
巨頭通過壟斷信息生產與分發,掌控輿論話語權。本質和市場托拉斯一樣,最終會阻礙創新、損害公眾利益。
他們利用先發優勢,把自己包裝成未來的唯一代言人;
而那些真正有顛覆性的初創小公司,卻因為買不起這塊“招牌”,連發聲的機會都沒有,只能在算法夾縫里自生自滅。
媒體是科技巨頭的“防彈衣”,也是初創企業的“天花板”。
科技大佬買媒體,圖的不是那點廣告費,而是“公信力的批發與零售”。
當媒體成了大廠的“編外公關部”,這種對認知權的壟斷,才是對創新最大的傷害。
當然,你可以選擇不做大廠的”公關部“,那就等著接待”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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