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5日,我們迎來第十一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主題是“統籌發展和安全,護航‘十五五’新征程”。
國家安全是“安邦定國的重要基石”,只有筑牢安全屏障,才能保障高質量發展、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實現民族復興。
在百年變局加速演進的時代,唯有全民筑牢安全意識,才能確保“山河無恙,家國安康”。
什么是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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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教育日的由來
2014年4月15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并發表重要講話。他指出,我們要準確把握國家安全形勢變化新特點新趨勢,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走出一條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將每年4月15日確定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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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觀涵蓋領域
國家安全教育既包含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等傳統安全領域,也包含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絡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和海外利益安全等非傳統領域,以及太空、深海、極地等新型安全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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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國家安全人人有責
國家安全不僅關乎軍隊、外交或情報部門,更與每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國家安全不是“遙不可及”,而是“人人有責、人人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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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舉報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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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人民群眾
我們能做些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公民和組織應當履行下列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
(1) 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于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
(2) 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
(3) 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
(4) 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
(5) 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6) 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
(7)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向危害國家安全的個人或者組織提供任何資助或者協助。
維護國家安全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
要做到八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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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不是只與安全部門有關,國家安全就是千家萬戶的安全。全體公民應進一步樹立居安思危意識,對各種危害國家和公眾安全的行為保持警覺,留意身邊的各種隱患,我們的環境才會更安全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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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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