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5月23日4時50分,掏糞員李正延和潘延良營口市營口縣大石橋鎮新風街三委的公共廁所掏糞時在廁所后的糞池邊發現了一具被燒焦的尸體,李正延以為是觸電被燒焦的,但是潘延良看了一眼尸體就說:“這哪里是被電死的,分明是被燒死的!”
兩人的議論聲被一個正在掃大街的老環衛工聽到后,老頭湊近看了一眼尸體:“還愣著干啥?快去報案!”
營口縣公安局接到報案后,局長李敏、教導員張玉瑩和剛好來局里視察工作的營口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王興汝立即點齊刑警隊的偵技人員和法醫分乘兩輛北京212吉普車和一輛勘察車火速趕往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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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勘察車
現場位于大石橋鎮南市場附近,背靠大石橋木器廠西南角的紅磚墻,面臨一條東西走向的街道,西側挨著新風街三委的住宅區。
焦尸半俯臥在糞池的北沿上,頭部裹著一塊同樣被燒焦的塑料布,全身衣物都已經被燒化,百分之九十的表面皮膚被燒焦,只有雙腳還未“過火”,腳穿淺藍色尼龍絲襪和白色塑料底黑布面板鞋。
在尸體腳下的地上和糞池的糞水面上,技術人員提取到四根燃燒過的火柴,此外現場沒有發現兇器、腳印以及搏斗的痕跡。
焦尸被翻過來后,原來被尸體壓著的位置出現了一些尚未被燒焦的衣物碎片,技術人員經過碎片的材質判斷死者生前上穿自制的警藍色制服、白棉線圓領背心;下穿深棕色滌綸褲和白底藍條棉線襯褲,腰間扎棕色尼龍絲編織褲帶。
當法醫去除了死者頭部的塑料布后發現死者的面部已經被燒焦變形、無法辨認樣貌,只有頭發是完整的。初步尸檢結果為:死者男性、身高1.60米,年齡在20歲左右,死亡時間在12個小時之前,焚尸的起火點在腹部。死者的左鼻孔、右耳朵流血,面部和頭部沾有新鮮血跡,血型為AB型。右耳后部有兩處被斧子砍擊造成的挫裂傷,頭部左側頭頂顱骨處有一處粉碎性凹陷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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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電影《405謀殺案》中的技術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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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電影《405謀殺案》中尸檢的鏡頭
現場分析和尸檢表明,死者是在頭部被鈍器打擊致死后被移尸至此澆上汽油焚燒,很顯然這就是一起殺人焚尸案。隨即營口市公安局和營口縣公安局立即成立了專案組,并迅速組織認尸工作。
經組織大石橋鎮八十三明街委主任以上的街道干部進行認尸,新風街三委主任姜彩榮表示:“這個人有點像咱們街道的郭杰。”
另一個街道干部立刻否認:“我看不像,郭杰的娘說郭杰三天前就去上海了。”
隨即偵查員前往郭杰的工作單位——營口縣醬油廠進行走訪,得到的結果是郭杰確實在前幾天請假去上海了。
至16時,查找尸源的范圍已經擴大到和大石橋鎮相鄰的幾個公社,但依然毫無結果。這時跑來兩個20歲上下的男青年要求辨認尸體,說:“聽人說死者有點像新風街的郭杰,讓我倆看看。”
辨認的結果:兩人十分肯定的表示死者就是時年19歲的郭杰,理由是郭杰缺了一顆上門牙,另外腦袋頂上有四個旋。另外兩人描述的郭杰平時愛穿的衣褲式樣和現場勘察獲知的死者所穿衣褲式樣完全吻合。
傍晚,郭杰的父母前來認尸,在看到焦尸上門牙處一個醒目的缺口時,兩人表示:這就是他們的兒子郭杰。
郭杰的父親表示:“郭杰為人義氣重、朋友多,再加上他點子多、膽子大,所以誰有什么事都會來找他商量,朋友不下幾十個。”
郭杰的母親回憶:“5月20日郭杰吃完晚飯后對我說:有個姓王的二哥二嫂去沈陽串門,他要去給王家作伴……5月21日晚上6點多,郭杰說去五勘地質隊俱樂部看電影,到晚上9點多才回來,然后就去王家了。5月22日早上郭杰沒有回來吃飯,晌午的時候孩子他爹去王家找郭杰,但王家人說這兩天根本就沒見郭杰來,那個姓王的頭好幾天就去上海了。晚上孩子他爹在郭杰的房間看到了郭杰留給家的一封信,信中說他去上海了。”
幾個郭杰的朋友證實:5月21日晚上7點多,他們和郭杰一起去五勘地質隊俱樂部看電影《人證》(該日本電影的插曲《草帽歌》比電影本身還要出名),走到半路郭杰說他不去了,要去縣文化宮看《二泉映月》,之后就再也沒見過郭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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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人證》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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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泉映月》
多方調查證實,郭杰是在5月21日21時至5月23日4時50分發現焚尸前的某一個時間段被害的。郭杰自稱去王家作伴,但王家卻說郭杰沒來過,而郭杰要作伴的那個姓王的早就去上海了。
經查實,那個姓王的和郭杰過從甚密,兩年前兩人曾為一個慣偷銷贓而被營口縣公安局收容審查,姓王的因為和那個慣偷是親戚所以咬死不說,郭杰吃不住“大記憶恢復術”供出了那個慣偷,導致那個慣偷被抓獲判了三年有期徒刑,不過那個慣偷在1980年春節保外就醫,會不會和出于報復而勾結姓王的殺掉郭杰呢?
然而經過走訪調查,郭杰遇害的時間段里,那個慣偷一直在家中休養,始終沒有離開家,而姓王的卻是在發案前去了上海,他的二哥和二嫂根本沒有去串門,顯然郭杰說去王家作伴是撒謊了。
另在調查中得知:兩年前郭杰曾經和一個女青年打得火熱,但這個女青年在一年前被另一個男人“撬了墻角”,郭杰氣急敗壞的揚言要報復那個男人,那男人也不示弱地反威脅郭杰:“你要是再敢糾纏我對象我就整死你!”
另外還獲知曾經有一個男青年因為爭風吃醋和郭杰打了一架,還動了刀子,但是郭杰身強力壯,赤手空拳將手持水果刀的他打了一頓,大丟顏面的他揚言:“君子報仇,三年不晚!”
還有街頭巷尾路邊社的流言說:郭杰不是他爹媽親生的,是抱來的養子,因為品行不端而導致父子關系緊張。
案情分析會上,營口縣公安局局長李敏做出分析結論:“郭杰的死具有情殺、仇殺和家殺逆子的多種可能,案情復雜。同志們要迅速查清各條線索,縮小偵查范圍,不給罪犯留下銷毀罪證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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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電影《405謀殺案》中開案情分析會的鏡頭
第二天,偵查員查到了那個和郭杰爭風吃醋的男青年,結果發現該青年正患病在縣人民醫院住院,醫護人員反映:5月21日晚上那個青年和同屋住院的一個人出去了一直到5月22日1時多才回來。而5月22日1時多正好包括在郭杰失蹤的時間段。
該青年表示:“冤枉啊,真不是我干的,我那天晚上和同病房的一個病友去縣鎂礦俱樂部看電影去了。”
偵查員問:“怎么下半夜才回來?”
“電影散場晚了,一共放了兩個片子,第二個片子一直等到晚上11點半才開映,看完后已經是下半夜1點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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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電影放映
經去縣鎂礦俱樂部調查核實,發現該青年沒有撒謊,于是他身上的嫌疑被解除了。
另外偵查員也查到了那個撬郭杰女友的那位,結果證實案發時他一直在家打家具,忙了一個通宵,沒有作案時間,因此他身上的嫌疑也被解除了。
那就剩下最后一條線索:家殺逆子了。
走訪得知:發現焦尸的時候,郭杰的母親也曾到廁所后邊去看過尸體,但卻沒認出是自己的兒子,一個鄰居問她死的是男的還是女的?她含糊其辭地說看不清。由街道干部提出死者可能是郭杰時她立即矢口否認,說郭杰去上海了。
發現尸體的當晚,偵查員來郭家走訪時看到郭杰的母親躺在炕上不停地哼哼,說心臟病發作了。鄰居反映她一整天都把自己關在家里,拉上窗簾,一天三頓飯都沒有吃,連廠里找她評工資她都稱病不出,顯然這個時候她已經知道死者就是郭杰了。
于是,偵查員決定先接觸一下時年51歲的郭杰母親,于是兩名臨時抽調進行走訪的內勤女警和郭母之間有了如下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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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走訪工作的女警
問:“聽說郭杰是你的養子是嗎?”
答:“那是十九年前,我從醫院抱來一個才出生三天的男孩,起名叫郭杰。那幾年正是困難時期,養個孩子不容易,我和他爹省吃儉用把他拉扯大了。郭杰長大后挺聰明的,我和他爹都喜歡,對他百依百順,郭杰盡管脾氣有些變壞,但對我和他爹都還是尊重的,有時候去上海回來時還給我們買新衣服和好吃的。我和他爹都希望郭杰能成材,哪曾想啊……”
問:“那你開始時怎么沒認出是郭杰?”
答:“我去看后瞅著有點像,可又尋思郭杰去上海了,躺在家里越想越像,又怕真的是郭杰。害怕鄰居扒著窗戶告訴我那是郭杰,我就把窗簾擋上了,我實在扛不住這事啊。”
問:“聽說郭杰戴走了一塊手表,是家里給拿錢買的嗎?”
答:“他去上海拿我買縫紉機的錢買了手表,回來后我沒說半個不字,孩子稀罕就讓他戴上了。”
5月24日晚,偵查員們聚集在營口縣公安局會議室開第二次案情分析會,匯總白天排摸上來的郭家情況。郭父和郭母都是各自單位多年的“先進生產者”,在生活中兩人和郭杰雖然有些爭執,但兩人對郭杰向來是溺愛多于指責,郭杰雖然經常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來往,但是對父母基本都還是孝順的,分析認為郭父和郭母沒有殺郭杰的動機,也沒有作案時間。
這個時候李敏提出了一個新思路:既然郭杰所為去王家作伴是謊話,那么他留下信說去上海是不是真話?只不過沒來得及成行就被殺了呢?“我們必須迅速查清郭杰死前要去上海這事和什么人有聯系!”
5月25日上午,偵查員又從郭杰的一個朋友處摸排到一條新線索:“在郭杰被害前一天上午,郭杰找到我,神秘兮兮地跟我講:他這次去上海能撈點兒回來。他們那有個姓王的,這個人很有能耐。上海有人給姓王的來了信,說給弄到一些鳳凰牌自行車,答應勻給他幾輛,讓他多準備些錢。”
又是“姓王的”!
于是,營口縣公安局刑警隊梁思義隊長親自來到郭家詢問郭父和郭母,郭母說:“我們這趟房有個開汽車的人姓王,在縣輪胎廠上班,前些天郭杰經常去他家吃喝——”
梁思義問:“他叫啥名字?”
郭母說:“叫王洪舉。”
梁思義一聽王洪舉這個名字,瞬間回想起一樁十年前他剛當刑警時經手辦過的案子:
1970年4月的某天,大石橋公社發生了一起駭人聽聞的盜尸案,一座新墳被刨開、棺材蓋被打開,里面一具年輕姑娘的尸體被扒得一絲不掛……
死者生前是大石橋汽車一隊的售票員,和同隊司機王洪舉有不正當男女關系,結果被王洪舉的愛人發現,大鬧了一場后認為自己沒臉見人,當晚在王洪舉的家門前服毒自殺身亡。他們將王洪舉抓獲后,王洪舉承認墳是他扒開的,死者也是他扒光的,目的是報復死者讓他“社死”。結果王洪舉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1977年6月剛剛刑滿釋放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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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女售票員
于是,梁思義火速向李敏報告,李敏當即下令將王洪舉作為重點對象進行排查。
很快查實,在5月22日臨近中午的時候,有人去王洪舉家串門,走到門口王洪舉就迎了出來不讓他進門,結果他偷眼望去看到房內炕上躺著一個人,頭部和上身用褥子蓋著。
另外,幾個在5月22日晚上去王洪舉家打麻將的人反映:王洪舉家的炕從來都是涼冰冰的,但當晚那炕被燒得坐不住人,而且他們還聞到了一股說不出來的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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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打麻將
5月23日發現焦尸那天,王洪舉就在街上散布流言:“都燒成這個熊樣了,這案子還能有個破?”
王洪舉的幾個同事反映:4月初王洪舉和他老婆離婚后一直就沒來上班,然而5月23日那天他突然來上班了,剛來單位就把工作服摁進了汽油桶……另外,王洪舉因為和妻子離婚被分走了700元的財產,王洪舉手頭沒有現錢,不得不四處借錢把錢給了前妻,所以最近他手頭很缺錢且債臺高筑——
綜合上述線索,李敏認為王洪舉有重大作案嫌疑,殺人第一現場很可能就是在王洪舉的家里。于是李敏當即下令收審王洪舉,并對王洪舉的家進行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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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謀殺案》劇照:審訊罪犯
一開始,王洪舉百般抵賴,但當負責搜查王洪舉家的偵查員在王家的炕上和簡易房內發現了沒來得及清理的血跡和在王家的雞窩里發現了一塊“英納格”手表、一條縫著一只布兜、里面裝著1300元現金的褲衩的報告擺在王洪舉面前時,王洪舉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交代了他殺害郭杰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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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納格手表
五月初,因為和妻子離婚被分走700元財產而背了一屁股債的王洪舉聽說郭杰要去上海倒騰東西的事后,就利用吃喝為誘餌引郭杰經常來他家,在5月15日晚上對郭杰表示自己在上海有個朋友能搞到一批鳳凰牌自行車,弄個十臺八臺不成問題,并遞上了一封事先寫好的標著上海地址的假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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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牌自行車
郭杰看完信后深信不疑,表示自己可以張羅來1300元,并愿意跟他跑一趟上海。于是,兩人商定5月20日晚上起身前往上海,并且王洪舉叮囑郭杰必須保密。
5月20日晚上,跟家里謊稱去王家(并不是王洪舉)作伴并向廠里請了十天假的郭杰帶著1300元現金來到王洪舉家,王洪舉表示半夜出發,先讓郭杰在這里睡一會兒,臨睡前郭杰大大咧咧的拍了拍縫制在褲衩上的布兜說:“錢都放在這里!”
然而這天晚上王洪舉因為害怕而沒有動手,郭杰醒來后王洪舉支吾著說:“我剛才做了個噩夢,去上海的船翻了(當年營口去上海的捷徑就是乘火車去大連,然后在大連乘船去上海),這可不吉利,明天晚上再走吧。”
5月21日晚,郭杰又來到王洪舉家睡下了,半夜里王洪舉依然沒敢動手,郭杰一覺睡醒發現又趕不上火車,心中窩火,罵了王洪舉幾句,王洪舉笑臉表示自己睡過頭了敷衍過去,在王家吃了早飯后郭杰又躺在炕上迷糊睡著了。至5月22日10時,王洪舉終于下了狠心,用一把斧頭對著郭杰的頭部狠砸兩下,郭杰就這樣在睡夢中一命嗚呼。
王洪舉殺人后,從郭杰身上扒下縫著錢的褲衩、并擼下了“英納格”手表將其藏進了雞窩,然后將郭杰的尸體拖進簡易房藏好,將斧子的木柄和沾血的被褥投入炕里燒掉。
5月23日夜里,待打麻將的牌友散去后,王洪舉趁夜色用自行車把郭杰的尸體拉到新風街三委的公共廁所丟在糞池邊,為了毀尸滅跡又回家提來一桶汽油焚尸滅跡,由于緊張,他劃到第四根火柴才把汽油點著。
經郭杰的父母辨認,從王洪舉家搜出的手表和帶布兜的褲衩都是郭杰的物品——
至此,本案告破,王洪舉最終因故意殺人罪被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并被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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