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證研》南方資本中心 正則*BR&*DL/作者 西洲 菘藍 映蔚/風控
回顧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士智能”)的上市歷程,2022年,富士智能曾申報創業板,而后因業績未達預期及調整未來發展規劃,而主動撤回上市申請。此次富士智能申報北交所的進程,截至2026年4月21日處于已問詢階段。
值得注意的是,報告期內,富士智能的研發投入占比低于同行均值,且截至2025年末其研發人員占比不足一成,員工超九成學歷為大專及以下。此外,富士智能在同版公轉書中稱何國平主持參與一項自主研發項目,卻又稱該項目存外包研發。此外,富士智能的董事龍協等三人曾持股珠海富創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創電子”),并在富創電子被“限高”前夕退股,而富創電子2025年注銷公告的聯系人系龍協,且該企業注銷前的地址,與富士智能租賃的一處廠房的地址重疊。
一、前次申報創業板“三創四新”遭問詢,研發項目的研發模式或現疑云
申報創業板上市期間,富士智能“三創四新”的依據引監管關注。此番申報北交所上市,報告期內,富士智能的研發投入占比低于同行均值,且2024年末研發人數占比或行業“墊底”。截至2025年末,富士智能超九成員工的學歷為大專及以下。
1.1 前次申報創業板被問詢關于創業板定位問題,撤稿后“轉戰”北交所
據深交所公開信息,2022年6月27日,富士智能的創業板上市申請獲受理。2022年7月20日,深交所對富士智能發出第1輪審核問詢函。2023年1月11日,富士智能申請撤回發行上市申請文件。2023年1月12日,深交所決定終止對其首發上市的審核。
且在前次申報問詢中,據簽署日為2022年12月28日的《關于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申請文件的審核問詢函的回復》(以下簡稱“創業板問詢回復”),關于創業板定位,彼時深交所要求保薦人發表明確意見,并督促富士智能逐一核對申報材料中“三創四新”表述的具體依據,增強信息披露的針對性、有效性,避免夸大或誤導性陳述。
在撤回創業板上市申請后,富士智能擬轉向申報北交所上市。
據富士智能簽署于2025年12月18日的招股說明書(以下簡稱“2025年12月18日的招股書”),富士智能的新三板掛牌日期為2025年3月5日。
且據北交所公開數據,2025年12月26日,富士智能的北交所上市申請獲受理。
而在富士智能自創業板撤稿背后,其研發創新能力或值得關注。
1.2 2022-2024年及2025年1-6月研發投入占比低于同行均值,2024年末研發人數占比不及可比公司
據2025年12月18日的招股書,富士智能選取了8家同行業上市公司,分別為江蘇利通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利通電子”)、廣東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格林精密”)、蘇州春秋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春秋電子”)、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貝隆精密”)、常州武進中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瑞股份”)、深圳市科達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達利”)、寧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震裕科技”)、無錫金楊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楊精密”)。
2022-2024年及2025年1-6月,富士智能的可比公司研發投入占比均值分別為5.53%、5.85%、5.38%、5.69%;同期,富士智能的研發投入占比分別為4.32%、3.23%、3.55%、2.93%。
據富士智能2025年報,2025年,富士智能的研發投入占比為2.79%。
而截至查詢日2026年4月21日,除科達利外,富士智能其余7家可比公司均未披露2025年報。據科達利2025年報,2025年,科達利的研發投入占比為5.8%。
可見,2022-2024年及2025年1-6月,富士智能的研發投入占比均低于同行均值。
不僅如此,富士智能的研發人員數量占比低于同行。
據各可比公司2024年報,截至2024年末,利通電子、格林精密、春秋電子、貝隆精密、中瑞股份、科達利、震裕科技、金楊精密的研發人員數量占比分別為21.46%、8.85%、10.28%、10.07%、19.51%、21.53%、12.61%、11.1%。
據富士智能2024年報,截至2024年末,富士智能的研發人員數量為128人,員工總計2,088人。經計算,截至2024年末,富士智能的研發人員數量占比為6.13%。
據富士智能2025年報,截至2025年末,富士智能的研發人員數量占比為6.13%。
即是說,2024年末,富士智能的研發人員數量占比低于8家可比公司。2024年末及2025年末,富士智能的研發人員數量占比均不足一成。
此外,富士智能超九成員工的學歷或系大專及以下。
1.3 2025年末超九成員工學歷為大專及以下,兩名核心技術人員或在創業板申報受理同年“專升本”
據富士智能2025年報,截至2025年末,富士智能的2,352名全體員工中,有博士0人,碩士2人,本科168人,專科399人,專科以下1,783人。
經測算,截至2025年末,富士智能有92.77%的員工學歷為專科及以下。
據2025年12月18日的招股書,截至2025年12月18日,富士智能共有5名核心技術人員,分別為魯少洲、董春濤、何國平、王藝偉、焦剛勇,學歷分別為本科、本科、大專、本科、本科。魯少洲及董春濤,系富士智能的共同實控人。二人均在1996年畢業于**工業大學,并于2022年進修畢業于**大學,本科學歷。
而據富士智能簽署日為2022年12月28日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以下簡稱“創業板招股書”),截至2022年12月28日,魯少洲、董春濤均系專科學歷。
可見,富士智能的核心技術人員何國平的學歷為大專,其余四名核心技術人員學歷為本科。且核心技術人員魯少洲、董春濤或在申報創業板獲受理同年完成進修。此番上市,富士智能披露魯少洲、董春濤的學歷為本科。
除此之外,大專學歷的核心技術人員何國平,其研發成果或值得關注。
1.4公轉書稱何國平主持參與的一項自主研發項目,在同版公告中又稱該項目存外包研發
據富士智能簽署日為2024年12月31日的公開轉讓說明書(以下簡稱“公轉書”),何國平長期從事精密結構組件及精密模具的開發工作,具有豐富的行業經驗,在富士智能任職期間,主持參與了《一種高導熱及散熱鋁合金制品技術研發》等自主研發項目。
而據該公轉書“合作研發及外包研發情況”中,“一種高導熱及散熱鋁合金制品技術研發”項目,合作對方是**工業大學(外包研發)。
該項目的主要研發內容,為“協助富士智能對鋁及鋁合金材料的配方進行改性,優化鋁鍛壓制件的制備工藝,協助富士智能對生產工藝進行調整,獲得工藝簡單導電和力學性能優良的鋁合金鍛件”。截至公轉書簽署日2024年12月31日,該項目所處階段為在研,支付的對價為15萬元。
不僅如此,“一種高導熱及散熱鋁合金制品技術研發”對應的技術,系富士智能的主要技術之一。
據簽署日為2024年12月31日的公轉書,截至公轉書簽署日,“一種高導熱及散熱鋁合金制品技術”系富士智能的主要技術之一,技術來源為產學研,該技術應用于背板邊框,彼時已實現規模化生產。
不難看出,富士智能公轉書中,披露何國平參與了《一種高導熱及散熱鋁合金制品技術研發》等自主研發項目,在報告期內的研發投入情況中亦稱“一種高導熱及散熱鋁合金制品技術研發”的研發模式為自主研發。而在該公轉書的“合作研發及外包研發情況”部分,披露該項目存外包研發事項。且該技術系富士智能的主要技術之一,彼時已實現了規模化生產。
綜合來看,2022-2024年及2025年1-6月,富士智能的研發投入占比低于同行均值。截至2025年末,富士智能研發人員數量占比不足一成。同期,富士智能的員工超九成學歷為大專及以下。并且,富士智能有兩名核心技術人員,或在2022年取得本科學歷。除此之外,富士智能核心技術人員何國平主持參與的自研項目,在同一版公告中被富士智能披露存外包研發情形。
二、董事退股富創電子后“現身”該企業的注銷公告聯系人,富士智能租賃廠房地址與富創電子注銷前的地址重疊
首發企業及其“關鍵少數”的口碑聲譽系監管關注的問題。然而,富士智能的董事龍協等人,或在富創電子被限高前退股。且退股后,富創電子的注銷公告聯系人或“指向”龍協。不僅如此,富創電子在富士智能簽訂輔導協議的數月后注銷。
2.1 董事龍協、蘇日幸與股東陳中星曾獲股權激勵,創業板申報時期稱獲激勵對象系核心管理層員工
據2025年12月18日的招股書,截至簽署日,蘇日幸任富士智能董事,龍協任富士智能的董事。龍協、蘇日幸、陳中星,對富士智能的持股比例分別為1.82%、1.82%、1.19%。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三人曾獲富士智能的股權激勵。
據創業板問詢回復,深交所關注到,2020年8月,富士智能以股權轉讓的方式對魯少行、董春江、龍協、蘇日幸、陳中星、吳都偉、潘德垠共7人進行股權激勵,對龍協等5位高管員工進行股權激勵的授予價格為2.6元/股,對實際控制人親屬魯少行、董春江進行股權激勵的轉讓價格為2.19元/股,上述7人均直接持股富士智能。基于此,深交所要求富士智能說明股權激勵對象的確定標準、受讓股份比例或認繳出資額的確定依據,是否與其職位相匹配。
對此,富士智能表示,截至簽署日2022年12月28日,彼時,龍協的職務為董事、董秘、行政總監;蘇日幸的職務為董事、生產總監;陳中星的職務為富士智能全資子公司臺山富廣的執行董事、總經理。并且,陳中星曾任富士智能的董事。
彼時直接持股的激勵對象主要為富士智能及子公司的核心管理層員工。且富士智能的實際控制人魯少洲、董春濤,為蘇日幸、龍協、陳中星等激勵對象提供了借款。
可見,蘇日幸、龍協系富士智能的現任董事,陳中星系富士智能的歷史董事,三人對富士智能持股。此外,以上三人獲富士智能股權激勵時,都獲得了來自實控人的借款。
而“問題”圍繞龍協等三人曾持股的一家公司展開。
2.2 龍協曾系富創電子股東,注銷公告顯示龍協退股后仍系富創電子的清算及債權申報聯系人
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2014年4月3日,富創電子成立,注銷于2025年7月7日。存續期間,富創電子僅發生一次投資人變更,時間為2017年12月28日。2015年年報顯示,彼時富創電子的股東分別為龍協、蘇日幸、陳中星、劉軍,四人的持股比例分別為25%、22.5%、22.5%、30%;2017年年報顯示,富創電子的股東分別為劉軍、鐘應光,持股比例分別為30%、70%。
此外,富創電子2014年11月25日至2025年7月7日的登記住所及2014-2015年、2017年年報的企業通信地址為“珠海市斗門區井岸鎮五福村4號廠房南座二樓”。
需要注意的是,富創電子的地址,與富士智能承租的一處廠房重疊。
據2025年12月18日的招股書,富士智能向彭諾承租了一處位于“珠海市斗門區井岸鎮五福村4號廠房南座二樓”的廠房,建筑面積為2,430㎡,租賃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
即是說,在富創電子注銷前的地址,與富士智能租賃的一處廠房地址相同。
不僅如此,龍協在退股富創電子后,或仍是富創電子的債權申報人。
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2025年4月10日的注銷備案/公告顯示,富創電子因被吊銷營業執照,擬申請注銷登記,請債權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清算組聯系電話為“13*******20”,清算組負責人為劉軍。債權申報聯系人為“龍協”,債權申報聯系電話為“13*******20”。
經《金證研》南方資本中心研究發現,聯系電話“13*******20”的實名認證用戶姓名為“龍協”。并且,編制日期為2022年4月的“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研發中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顯示,該項目的建設單位聯系人為同名“龍協”,建設單位的聯系電話亦為“13*******20”。基于上述情形,“龍協”或為同一人。
換言之,龍協、蘇日幸、陳中星曾系富創電子的股東。并且,在三人退股富創電子后,富創電子2025年注銷公告顯示,龍協或系富創電子申請注銷時的債權申報聯系人及清算組聯系電話機主。
在此情況下,龍協等三人退股富創電子的行為,或值得關注。
2.3 2017年富創電子因未按期付款被執行且次年被限高,2017年龍協等三人退股富創電子
據(2016)粵0403民初2328號民事判決書,2016年11月24日,珠海市斗門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珠海市默佳電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默佳電器”)訴富創電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富創電子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
2016年11月29日,斗門區法院判決,富創電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支付給默佳電器貨款47.88萬元。如未按照指定的期限履行給付義務,應當加倍支付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據(2017)粵0403執291號執行裁定書,(2016)粵0403民初2328號民事判決書已經發生效力,但被執行人富創電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2017年9月8日,斗門區法院裁定,解凍并劃撥被執行人富創電子銀行賬戶的存款。
據(2017)粵0403執291號限制消費令,斗門區法院于2017年1月19日立案默佳電器申請執行富創電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富創電子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義務,2018年7月26日,斗門區法院對于富創電子及劉軍,采取限制消費措施。
梳理時間線不難發現,2016年11月29日,斗門區法院判決富創電子支付47.88萬元貨款給默佳電器;2017年9月8日,斗門區法院裁定,解凍并劃撥被執行人富創電子銀行賬戶的存款;而在2017年12月28日,龍協、蘇日幸、陳中星三人退出富創電子;2018年7月26日,富創電子及彼時的股東之一劉軍被限高。
值得一提的是,富創電子或在富士智能簽訂輔導協議后注銷。
2.4 2025年3月31日富士智能簽署輔導協議,同年7月富創電子注銷
據(2025)粵0403執恢28號裁判文書,2025年1月15日,斗門區法院在上述案件中恢復對富創電子的執行,執行標的為48.97萬元。
而前述提到,2025年7月7日,富創電子注銷。
據簽署日為2025年11月25日的《關于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輔導工作完成報告》,2025年3月31日,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富士智能簽署了輔導協議。
同時,據北交所公開數據,2025年12月26日,富士智能的北交所上市申請獲受理。
可見,在富士智能與長城證券簽署輔導協議后,富創電子注銷。同年12月,富士智能的北交所上市申請獲受理。
總的來看,申報創業板期間,富士智能稱龍協、蘇日幸、陳中星系核心管理層員工,并獲股權激勵;到此次上市,蘇日幸、龍協系富士智能的現任董事。此外,龍協、蘇日幸、陳中星曾合計持有富創電子的70%股權。2017年12月28日起,前述三人不再持有富創電子股權。而2018年7月,富創電子被“限高”。奇怪的是,2025年富創電子的注銷備案/公告中,清算聯系人以及債權申報聯系人或系龍協。且富創電子注銷前的地址與富士智能承租的一處廠房地址重疊。不僅如此,富創電子在富士智能簽訂上市輔導協議數月后注銷。
三、結語
綜上而言,富創電子注銷前的地址與富士智能承租的一處廠房地址重疊。龍協、蘇日幸、陳中星曾合計持有富創電子的70%股權,前述三人或在富創電子被限高前從富創電子退股。2025年,富創電子的注銷備案/公告顯示,龍協系富創電子的債權申報聯系人。此外,富創電子系在富士智能簽訂輔導協議數月后注銷。
值得一提的是,2022-2024年及2025年1-6月,富士智能的研發投入占比低于同行均值。截至2025年末,富士智能研發人員數量占比不及可比公司。另外,公轉書中稱何國平主持參與一項自主研發項目,同版公告中又稱該項目存外包研發情形,信披或現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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