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大象新聞從鄭州市商務局了解到,為搶抓“五一”假期消費旺季契機,持續放大有獎發票試點政策效應,4月24日到5月8日,鄭州將組織有獎發票試點活動即時開獎“五一”專場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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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時間
2026年4月24日至5月8日
二、參與范圍
(一)發票要求
稅務部門監制的合法有效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以下簡稱數電發票),單張含稅金額100元(含)以上,票面信息完整準確、無涂改偽造、虛開紅沖等情形,開票日期在2026年2月12日之后。
(二)行業覆蓋
涵蓋零售、餐飲、住宿、文化藝術、娛樂、旅游、體育、居民服務業八大重點行業。(具體企業名單可登錄鄭好辦APP,在活動頁面查找“鄭州市有獎發票八大行業名單查詢”,輸入要查詢的企業全稱或企業信用代碼進行查詢。如查詢結果顯示該企業不在八大行業名單內,則其開具的發票不能參與抽獎。)
(三)參與主體
開票方為在鄭州市登記注冊的經營主體,購票方為自然人,且姓名與有效身份證件信息一致。
三、活動平臺
本次“五一”專場即時開獎活動平臺為云閃付APP。消費者可通過“鄭好辦”APP跳轉或直接登錄云閃付APP,進入有獎發票活動專區上傳發票參與即時開獎。原定期開獎上傳平臺保持不變。
四、開獎方式與獎金設置
(一)抽獎方式
活動期間,消費者上傳發票抽獎后,中獎結果實時顯示。活動平臺對發票信息進行驗真、查重及紅沖核驗后,在七天后將獎金紅包推送至消費者上傳電子發票的活動平臺個人賬戶中。
(二)獎項設置
本次專場活動即時開獎總獎金1900萬元。獎項分為20元、30元、50元三檔。
五、活動規則
1.每名消費者在活動期間,可在云閃付平臺上傳5張發票;參加本期即時開獎活動的發票,自動參加第八期“定期開獎”抽獎活動(5月15日開獎)。
2.活動期間,消費者即時開獎多次被抽中(上限為5次),各檔位獎項可疊加領取。
3.未使用完的資金自動滾動至后續有獎發票活動中使用。
4.本公告未明確事宜,均按照《關于開展鄭州市有獎發票試點活動的公告》及全市有獎發票試點整體要求執行。
六、其他說明
本專場活動規則可根據上級政策及實際開展情況適當調整,如有變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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