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范玉亭路臨時集市及臨時攤點
經營秩序的通告
為進一步規范玉亭路臨時集市經營秩序,整治臨時攤點占道經營、環境衛生臟亂、車輛亂停亂放等突出問題,切實保障轄區道路通行順暢及市容環境整潔有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桐城街道實際,現就玉亭路臨時集市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明確經營時段與區域
劃定石湖橋頭至金桐苑路段為玉亭路臨時集市專屬經營區域。所有攤點須在統一施劃的標線范圍內規范經營。
非商鋪臨時攤點:經營時段為每日07:00—11:00。
沿街商鋪:可全天候經營。
車輛管控:每日07:00—11:00,該路段禁止小車進入。請停靠車輛于每日07:00前駛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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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實行臨時攤點報備管理
所有進入玉亭路臨時集市的臨時攤點,須提前到桐城街道綜合執法大隊完成信息報備。未經報備的臨時攤點,嚴禁入場經營。
三、落實“門前三包”主體責任
沿街商戶及集市攤點經營者須嚴格落實“門前三包”(包衛生、包秩序、包設施)責任:
規范經營:嚴格在劃定的攤位線內經營,不得擅自超線、移位或占用公共通道,確保攤位擺放整齊,不影響群眾通行及公共安全。攤位線內設有地埋雨傘插口,臨時攤點根據有關工作人員告知的插孔尺寸大小,購買統一大小的雨棚,保證市容環境整潔有序。
環境衛生:負責各自經營區域及門前的環境衛生清掃,做到垃圾日產日清,無亂堆亂放、無污水亂排,嚴禁占道延伸經營。每日11:00經營時段結束后,臨時攤點需自行清理攤位周邊垃圾,清空包括泡沫箱、三輪車等所有雜物。
四、強化監督執法與處罰
對未報備擅自經營、超時段超范圍擺攤、在標線內違規停車、不落實“門前三包”責任,以及存在影響環境衛生、破壞市容秩序、阻礙道路通行等違規行為,桐城街道綜合執法大隊將依法責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城管執法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行政處罰或行政強制措施。對區域內違停車輛,交警大隊定期巡查,對未能及時駛離的違停車輛將依法進行處罰(停車泊位除外)。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請廣大商戶及臨時攤點經營者自覺遵守,共同維護玉亭路整潔、有序、文明的經營環境。
特此通告。
福鼎市人民政府桐城街道辦事處
桐城街道綜合執法大隊
2026年4月21日
福鼎市融媒體中心
來源:桐城新語
編輯:吳倩雯
審核:汪晶晶
監制:戴蓉
總監制:王良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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