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晚,中國足協裁判委員會評議組進行了本賽季第四期裁判評議工作,并于22日公布了評議結果。本期共評議20個判例,其中5個判例在主要判罰決定上存在錯漏判。不過,山東泰山俱樂部有關其球員謝文能在本隊與海港比賽中破門有效的主張,并未得到評議組認可。而評議組同時認定裁判員在中超“青島德比”期間漏判了西海岸隊一次禁區內鏟球犯規,從而漏判給海牛隊一粒點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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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受關注的案例評議結果具體如下:
判例一:中超聯賽第6輪,青島海牛VS青島西海岸。比賽第32分鐘,青島海牛7號隊員在對方罰球區內與青島西海岸22號隊員接觸后倒地。裁判員初始未判罰犯規。經VAR介入,裁判員在場回看后,維持初始決定。
青島海牛俱樂部申訴意見認為:對方隊員對本方隊員犯規,本方應獲得罰球點球。
對于此判例,評議組一致認為:青島西海岸22號鏟球犯規,應判罰點球。VAR介入正確。裁判員經在場回看后,維持不犯規的初始判罰的決定錯誤,漏判犯規和罰球點球。
判例三:中超聯賽第6輪,山東泰山VS上海海港。比賽第13分鐘,山東泰山7號隊員進球。裁判員判山東泰山7號越位犯規,進球無效。VAR未介入。
山東泰山俱樂部申訴意見認為:本方7號是在對方23號主動處理球后得球,不構成越位犯規。
對于此判例,評議組一致認為:通過VAR查看畫面可以看到,在守方隊員鏟球后,球又接觸了攻方山東泰山隊員腳部,隨后處于越位位置的山東泰山7號得球射門,屬于越位犯規,進球無效。裁判員的決定正確。VAR未介入正確。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肖赧
編輯/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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