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讀古人書,須有一字之功,方可通神。若一字不得,終篇難解矣。故今以傳蔡邕《九勢》中句“上皆覆下,下以承上”為突破口,——以“凡”“皆”“遞相”為樞紐,以“四法三筆”為合證,談談此句作何理解為當。
摘要:傳為東漢蔡邕所作的《九勢》,有“凡落筆結字,上皆覆下,下以承上,使其形勢遞相映帶,無使勢背”之語。千余年來,此句多被解讀為靜態的結構法則,認為“上”與“下”指字形結構中的上下方位,“覆”即上方部件覆蓋下方。本文從“凡”“皆”“遞相”三詞的語法功能入手,確立此句的普遍性與時序性框架,以此框架為坐標訓釋“覆”字為“翻轉接引”,繼而以“四法三筆”體系為合證,貫通全句的邏輯含義。研究表明:此句非結構法則,而是對書寫次第順序中筆勢貫通法則的精要概括——“上”與“下”指書寫時序中的前一筆與后一筆,“覆”指前一筆收筆時的翻轉接引,“承”指后一筆起筆時的承接呼應。“上覆下承”正是“四法”中“接”筆的經典表述,“遞相映帶”是“勢”的生成機制,“無使勢背”是“意”的達成標志。由法而生勢,由勢而達意,此十二字道盡書法“一筆接一筆”的全部奧秘。
關鍵詞:蔡邕;《九勢》;覆;遞相;四法三筆;筆勢
一、問題的提出
傳為東漢蔡邕所作的《九勢》,有一段關于筆法的核心論述:
凡落筆結字,上皆覆下,下以承上,使其形勢遞相映帶,無使勢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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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句的解讀,千年以來聚訟紛紜。主流看法將其視為結字的結構法則,認為“上”與“下”指字形結構中的上下方位,“覆”即上方的部件覆蓋下方,“承”即下方的部件承接上方。持此說者,多引歐陽詢《三十六法》中“覆蓋”“承接”諸條為旁證,認為此句講的是上下結構的字形安排。
此解雖通俗易懂,且在教學實踐中沿用已久,然細繹原文,卻與《九勢》的語法結構、核心概念及整體邏輯存在根本沖突。第一,“凡”與“皆”構成“凡……皆……”的雙重強調句式,在漢代論說文中用以宣告普遍法則。若此句僅適用于上下結構的字形,則“凡落筆結字”無法涵蓋所有書寫情況。第二,“遞相”二字明確指向一個接一個的依次傳遞過程,這是時間中的動態過程,非靜態的空間布局所能兼容。第三,“勢”是《九勢》的核心概念,指具有一定方向的力量走向,“勢來不可止,勢去不可遏”。靜態的“覆蓋”如何與動態的“勢”相銜接,持結構論者始終未能給出合理解釋。
有鑒于此,本文嘗試跳出結構論的框架,從訓詁入手,以“凡”“皆”“遞相”三詞為樞紐,重新確立此句的語義框架,訓釋“覆”字的準確含義,并以“四法三筆”體系為合證,貫通全句的邏輯脈絡,還原此句在東漢末年的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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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凡”“皆”“遞相”:普遍性、絕對性與時序性
解讀此句,須先解決三個樞紐詞:“凡”“皆”“遞相”。此三詞構成了全句的語法骨架與語義框架。框架不定,字義無從安立。
(一)“凡”:總括發端,統攝普遍法則
《說文解字·二部》:“凡,最括也。”段玉裁注:“凡之言汎也,包舉氾濫一切之稱。”[1]“凡”在古漢語中用于句首,是總括發端之詞,意為“凡是”“所有”“大凡”。它不指向某一個具體的動作或情況,而是統攝一類事物的全部。
《九勢》“凡落筆結字”——不是“某一次落筆”,不是“某種結構的字”,而是“所有的落筆、所有的結字”。這一個“凡”字,已將后面的法則確定為普遍法則,而非特例。若蔡邕僅論上下結構,當說“凡上下結構之字”,而非“凡落筆結字”。
(二)“皆”:范圍副詞,表示無一例外
《說文解字·白部》:“皆,俱詞也。”段玉裁注:“皆,俱也。俱,皆也。二字互訓。”[2]“皆”是范圍副詞,統攝主語或謂語,表示“全部”“都”,無一例外。
“上皆覆下”——不是“上有時覆下”,不是“上在某種結構中覆下”,而是“所有的‘上’都覆‘下’”。這一個“皆”字,將“覆”的動作絕對化、普遍化。
“凡”與“皆”構成“凡……皆……”的雙重強調句式。這種句式在漢代論說文中常見,用以宣告一條普遍法則。若“上覆下承”僅指上下結構的字形關系,則“凡”字失去了意義——因為不是所有字都是上下結構;“皆”字與事實矛盾——因為左右結構的字,上下之間并無覆蓋關系。因此,“凡”與“皆”二字的語法力量,從根源上否定了將“上覆下承”局限于上下結構的解讀。它必須是一個適用于所有書寫情況的普遍法則。
(三)“遞相”:依次傳遞,指向時序過程
“遞”,《說文解字·辵部》:“更易也。”段玉裁注:“遞,更迭也。”[3]本義是交替、更迭、一個接一個。“相”,《說文解字·目部》:“省視也。”引申為交互、互相。“遞相”連用,在漢代已凝固為一個固定結構,意為“依次交替、一個接一個地傳遞”。王充《論衡·變動》有“人君之政,遞相出入”之語,《白虎通·禮樂》有“五行之動,遞相竭也”之句,皆為此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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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勢》“使其形勢遞相映帶”——“遞相”修飾“映帶”,描述“形勢”的傳遞方式。“映帶”是相互襯托、彼此牽連。“遞相映帶”即:一筆接一筆地相互映照、依次傳遞。前一筆的收筆之勢,投射、牽連到后一筆的起筆;后一筆的起筆,承接、回應前一筆的來勢。如此一遞一接,一筆傳一筆,貫穿全字。
“遞相”二字,明確將“上覆下承”納入了時間過程之中。它不是靜態的結構布局,而是動態的時序傳遞。書寫有一個不可逆的次第順序:一筆接一筆,依次而下。“遞相”正是這個次第順序中,筆勢從一個環節傳遞到下一個環節的動態描述。
(四)小結:普遍法則與時序框架
“凡”與“皆”確立了此句的適用范圍:這是一條適用于所有書寫情況的普遍法則,不是某一種字形結構的特殊要求。
“遞相”確立了此句的發生場域:這是在書寫時序中、在筆畫與筆畫的依次傳遞中發生的動態過程,不是靜態的空間布局。
基于這兩個定位,“上”與“下”便不能是空間方位上的“上方”與“下方”。因為空間上的上下關系,無法滿足“凡”與“皆”的普遍性要求——左右結構、包圍結構的字,并無上下覆蓋關系。空間上的上下關系,也無法與“遞相”的時序傳遞兼容——空間布局是靜態的,不存在“依次傳遞”。
唯一能同時滿足“凡”“皆”的普遍性要求與“遞相”的時序性框架的解釋是:“上”即書寫順序中先寫的一筆(前一筆),“下”即書寫順序中后寫的一筆(后一筆)。無論何種結構的字,都有一個不可逆的書寫次第——一筆接一筆。在這個次第中,永遠有“前一筆”與“后一筆”的關系。唯有從書寫時序著眼,“凡”與“皆”的普遍性才能成立,“遞相”的傳遞過程才有發生的場域。
三、“覆”字訓詁:以時序框架為坐標
“凡”“皆”“遞相”所確立的框架,為“覆”字的訓釋提供了不可移易的坐標:這個“覆”必須是一種在書寫時序中、發生于前一筆與后一筆之間的動態關系,且這種關系必須適用于所有的筆畫銜接。
(一)靜態“覆蓋”說的根本困難
將“覆”訓為“覆蓋”,在語義上似乎直接——“覆”確有“蓋也”之訓。但此訓一旦放入上述框架,立即暴露三重困難。
第一,適用范圍不兼容。“凡”與“皆”要求此法則適用于所有書寫情況,但“覆蓋”只適用于上下結構的字形。左右結構的字(如“相”“林”),前一筆在左,后一筆在右,左如何“覆蓋”右?無法解釋。
第二,發生場域不兼容。“遞相”要求這是一個在書寫時序中依次傳遞的動態過程,但“覆蓋”是靜態的空間關系。空間覆蓋不需要“遞相”傳遞——覆蓋就是覆蓋,無所謂一個接一個。
第三,概念系統不兼容。《九勢》的核心概念是“勢”——具有一定方向的力量走向。“勢來不可止,勢去不可遏”,勢是流動的、動態的。靜態的“覆蓋”如何與“勢”的流動性兼容?前一筆如何以“覆蓋”的方式將“勢”傳遞給后一筆?語義上無法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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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態“覆蓋”說,可以解釋部分字形結構的空間關系,但無法嵌入“凡”“皆”“遞相”所確立的普遍時序框架。框架與字義,發生了結構性沖突。
(二)“覆”的動態本義:翻轉、往復
《說文解字·襾部》:“覆,覂也。一曰蓋也。從襾,復聲。”[4]“覂”即翻覆,“蓋”即覆蓋。二字同訓,然有動靜之別:翻覆是動態過程,覆蓋是靜態結果。覆蓋是翻轉完成后的靜止狀態。
段玉裁注:“覆與復義相通。復者,往來也。”[5]此注揭示了“覆”字的動態內核。從同源詞族考察,“覆”從“復”得聲,“復”訓“往來也”。從“復”得聲之字——復、複、覆、腹——共享“雙重、包裹、往復”的核心語義。“腹”是包裹內臟的體腔,“複”是雙層衣物,“覆”是翻轉覆蓋。翻轉正是往來的動作:從正面翻到反面,從上面翻到下面,從A點翻到B點。
在漢代文獻中,“覆”與“復”通假之例確鑿可考。《禮記·緇衣》鄭玄注:“復,覆也。覆,察也。”[6]《漢書·賈誼傳》顏師古注:“復與覆同,覆,察也。”[7]“察”即反復審視,正是“翻轉”的抽象引申——將事物翻過來覆過去地詳察。以“覆”為“翻轉、反復”,是東漢時代的常用義項。
(三)“覆”在時序框架中的含義:翻轉接引
將“覆”的動態本義“翻轉”放入“凡”“皆”“遞相”所確立的時序框架中,語義立刻貫通無礙。
書寫是一個筆畫接一個筆畫的時序過程。前一筆收筆時,筆鋒有一個“去”的方向——或右上,或右下,或左上,或左下。這個“去”的方向,就是前一筆收筆之勢。如果前一筆收筆時戛然而止,勢就斷了;下一筆起筆時另起爐灶,勢就背了。
“覆”的作用,正在于此:前一筆收筆時,筆鋒翻轉,將“去”之勢指向下一筆的起筆處。這個翻轉動作,既是前一筆的收束,也是下一筆的預備。它完成了兩件事:一是收住前一筆的勢,不讓它渙散;二是為下一筆預設方向,引領它順勢而起。
“覆”的對象是下一筆的起筆。“覆”的方式是筆鋒翻轉,改變方向,指向下一筆。“覆”的完成,是下一筆承接來勢、順勢起筆。這便是“下以承上”。
四、“四法三筆”體系的合證
以上從訓詁與語法角度,確立了“上皆覆下,下以承上”的筆勢論內涵。此結論,恰可與“四法三筆”體系形成完美的相互印證。
(一)“四法”與“上覆下承”的技法對應
“四法”者,起、行、收、接。起、行、收,完成一個獨立的筆畫單位,是一個筆畫內部的書寫順序。接,是下一個筆畫的開始,是筆畫與筆畫之間的關系。
以此觀之,“上皆覆下,下以承上”正是“接”筆的經典表述。
“覆”是前一筆收筆時的翻轉接引。它屬于“收”的范疇——是收筆時的動作;但它同時指向“接”——它的目的不是結束,而是接引下一筆。“覆”是“收”與“接”的交界點,是筆畫從“獨立”走向“關聯”的樞紐。
“承”是后一筆起筆時的承接呼應。它屬于“起”的范疇——是起筆時的動作;但它同時是“接”的完成——它回應了前一筆的來勢。“承”是“起”與“接”的交界點,是后一筆從“開始”就融入全字筆勢的保證。
“上覆下承”合在一起,構成了一個完整的“接筆”單元:前一筆以“覆”收束并接引,后一筆以“承”起筆并呼應。一去一來,一筆接一筆,這便是“接”的完整動作。
由此,“四法”中的“接”不再是孤立的技法概念,而是有“覆”與“承”兩個具體動作支撐的完整技法單元。《九勢》以“上覆下承”說“接”,正是將“接”這一抽象概念落實為可操作的筆法動作。
(二)“三筆”與“無使勢背”的美學對應
“三筆”者,法、意、勢。法,是技法的規范;意,是書寫的意蘊;勢,是筆勢的流動。三者是書法藝術的美學內核。
以此觀之,《九勢》此段論述,恰是由“法”而“勢”而“意”的完整美學進程。
“上皆覆下,下以承上”是“法”的層面。它規定了每一個筆畫銜接處必須完成的動作:前一筆覆,后一筆承。這是技法的規范,是可教可學的法度。
“使其形勢遞相映帶”是“勢”的層面。“覆—承”的動作鏈從第一筆傳遞到最后一筆,筆勢在筆畫之間依次流動。這是從“法”的執行中生發出的“勢”的貫通。法不孤起,由法生勢。
“無使勢背”是“意”的層面。全字筆勢一貫到底,無一斷裂,方有“雄秀之氣出于天然”的境界。這是從“勢”的貫通中升華出的“意”的圓滿。勢不虛生,由勢達意。
《九勢》跋語云:“須翰墨功多,即造妙境耳。”“妙境”正是“意”的最高境界。而通往妙境的階梯,正是從“法”(上覆下承)到“勢”(遞相映帶)到“意”(無使勢背)的完整進程。“四法三筆”體系,恰與《九勢》此段論述形成完美的理論同構。
(三)互證的力量
“四法三筆”與《九勢》的互證,不是外在的比附,而是內在的貫通。
從《九勢》看“四法三筆”:“上覆下承”為“接”提供了具體的筆法動作,“遞相映帶”為“勢”提供了生成的機制,“無使勢背”為“意”提供了達成的標志。《九勢》是“四法三筆”的古典源頭。
從“四法三筆”看《九勢》:“接”的概念使“上覆下承”的技法意義更加明確,“勢”的概念使“遞相映帶”的動態過程更加清晰,“意”的概念使“無使勢背”的美學指向更加顯露。“四法三筆”是《九勢》的當代闡釋。
二者互證,既證明了“四法三筆”體系深植于書法古典傳統,非向壁虛造;也證明了本文對“上皆覆下,下以承上”的訓釋準確無誤,因為唯有此解,才能與“接—勢—意”的技法美學體系完美對接。
五、貫通:完整的筆勢生成鏈條
基于以上訓釋與合證,“凡落筆結字,上皆覆下,下以承上,使其形勢遞相映帶,無使勢背”的全句邏輯可以貫通如下。
(一)“上皆覆下”:前一筆翻轉接引后一筆
“上”是書寫順序中的前一筆。“下”是書寫順序中的后一筆。“覆”是收筆時的翻轉接引。
“上皆覆下”即:凡書寫,每一個前一筆收筆時,皆須翻轉筆鋒,將去勢指向后一筆的起筆處。這是“接”的發動,是“法”的執行。
(二)“下以承上”:后一筆承接呼應前一筆
“下”是書寫順序中的后一筆。“上”是書寫順序中的前一筆。“承”是承接、呼應。
“下以承上”即:凡書寫,每一個后一筆起筆時,皆須承接前一筆的來勢,順勢而入。這是“接”的完成,是“法”的圓滿。
“上覆下承”合在一起,構成一個完整的“接筆”單元。前一筆的“覆”是“去”,后一筆的“承”是“來”。一去一來,一筆接一筆。
(三)“使其形勢遞相映帶”:筆勢的依次傳遞
“形勢”是筆畫與筆畫之間的動態關系。“遞相”是依次交替。“映帶”是相互映照、彼此牽連。
“使其形勢遞相映帶”即:讓“覆—承”這一動作鏈,從第一筆傳遞到第二筆,從第二筆傳遞到第三筆,直至全字完成。這是從“法”到“勢”的升華——法不孤起,由法生勢。
(四)“無使勢背”:不讓筆勢在任何一處斷裂
“無使”是不要讓。“勢背”是筆勢的連貫在某處發生斷裂、背離。
“無使勢背”即:不要讓筆勢在任何一處違背、斷裂。每一個“覆—承”動作鏈都必須完整,每一環傳遞都必須到位。這是從“勢”到“意”的達成——勢不虛生,由勢達意。
“勢背”的反面是“勢貫”。《九勢》總論云:“勢來不可止,勢去不可遏,惟筆軟則奇怪生焉。”“筆軟”即用筆無力。用筆無力,則“覆”的翻轉不到位,“承”的呼應不精準,“遞相”的傳遞在某處斷裂。斷裂之處,即“勢背”之處。勢一背,便生出“奇怪”——丑怪、病態。“無使勢背”正是對“奇怪生焉”的預防。有力則勢貫,勢貫則不背,不背則不怪。
六、結論
綜上所述,《九勢》“凡落筆結字,上皆覆下,下以承上,使其形勢遞相映帶,無使勢背”的確詁如下。
“凡”,總括發端,宣告此法則適用于所有書寫情況。
“皆”,范圍副詞,宣告此動作無一例外。
“遞相”,依次交替,確立此法則發生于書寫時序之中。
在此框架內:
“上”與“下”非空間方位,乃書寫時序中的前一筆與后一筆。
“覆”,取其動態本義“翻轉”,指前一筆收筆時的筆鋒翻轉,以接引后一筆的起筆。
“承”,承接、呼應,指后一筆起筆時承接前一筆的來勢。
全句的完整含義是:但凡下筆結字,每一個前一筆收筆時,皆須翻轉筆鋒,接引后一筆的起筆;每一個后一筆起筆時,皆須承接呼應前一筆的來勢。使筆勢在筆畫之間依次傳遞、相互映照,不要讓它在任何一處斷裂。
以“四法三筆”體系合證之:
“上覆下承”正是“四法”中“接”筆的經典表述——前一筆以“覆”收束并接引,后一筆以“承”起筆并呼應,構成完整的“接筆”單元。
“遞相映帶”正是“勢”的生成機制——“接”的動作鏈依次傳遞,筆勢在筆畫之間流動貫通。
“無使勢背”正是“意”的達成標志——全字筆勢一貫到底,方有“雄秀之氣出于天然”的境界。
由法而生勢,由勢而達意。《九勢》此段,正是“四法三筆”體系的古典源頭;“四法三筆”,正是《九勢》此段的當代闡釋。二者互證,訓詁與技法、古典與當代,在此貫通無礙。
這是蔡邕對書寫次第順序中筆勢貫通法則的精要概括。它不是某一種字形結構的特殊要求,而是所有書寫都必須遵循的普遍法則。書寫之妙,不在空間布局的死法,而在時序貫通的活勢。上覆下承,遞相映帶,無使勢背——此十二字,道盡書法“一筆接一筆”的全部奧秘。
鳴謝所有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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