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曾業
日前,有家長通過社交平臺投訴稱,四川省達州市渠縣三小以藝術節的名義,向學生收取每人350元費用,質疑其強制收費且收費標準過高。
4月23日,渠縣三小校長郭娟回應稱,收費系自愿預收、將據實結算,目前已全部清退。與此同時,渠縣教育局也介入調查,并要求全縣各校舉一反三排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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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縣三小校門。
投訴
學校藝術節強制收費
多子女家庭負擔重
有家長在社交平臺投訴稱,渠縣三小以舉辦藝術節為由,向每個學生收取費用,質疑“強制收費”。
“渠縣三小每年都要以搞藝術節的名義,收取學生錢財,每人350元,必須交。這是每年的慣例”。這位家長稱,自家有三個小孩,這樣的收費讓家庭不堪重負。同時,該家長也表達了矛盾的心情:“搞這種藝術節我們表示歡迎和支持,但是,幾十塊錢成本的衣服收350元,肯定是有問題的”,他呼吁相關部門介入調查。
封面記者查詢發現,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四川省教育廳聯合下發的相關通知明確要求,公辦中小學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必須堅持學生和家長自愿原則,嚴禁強制或變相強制提供服務并收費,且需堅持非營利原則,按學期或按月據實結算,不得違規獲取任何經濟利益。渠縣人民政府也有明確規定,校服等相關費用,需由學生及家長自愿繳納,學校據實代收,不得營利。
針對家長反映的“幾十塊錢成本的衣服收350元”這一問題,記者查閱網購平臺的小學生表演服價格發現,市面上多數小學生演出服價格集中在20元至120元之間,即便款式較復雜的禮服、儀仗隊服裝,價格也多在150元以內,僅有少數高端定制款價格超過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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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平臺上展示的部分小學生表演服價格截圖。
回應
學校已清退費用
教育局要求舉一反三
4月23日,封面新聞記者聯系到渠縣三小校長郭娟。針對家長投訴的核心問題,郭娟作出回應。
郭娟稱,學校藝術節參與嚴格遵循“自愿原則”,并與家長簽訂了“自愿認購書”,且每個班級參與人數有限制(不超過一半),因此不存在“強制收費、強制參與”的情況。
關于家長反映的“每人350元收費”,郭娟解釋稱,該費用是預收款,活動結束后會“據實結算、多退少補”。費用主要用于節目所需的服裝、道具、化妝、舞臺設計布置及音響、燈光設備租賃等,不同節目因形式不同,成本也會有差異。
同時,郭娟否認了家長所說的“每年收350元是慣例”,稱2025年的費用就未超過300元。
針對家長提及的“三子女家庭繳費負擔重”這一特殊情況,郭娟表示理解家長的難處,稱若有此類特殊家庭主動反映,學校會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協調。“由于被舉報,主管部門已介入調查。目前,活動尚未舉辦,籌備工作被迫中斷,學校已將已收取的費用全部清退,原計劃在5月底舉辦的活動也將更換其他方式舉辦。”
記者從渠縣教育局了解到,目前該局確已介入調查,確認活動未開展,且僅部分班級收費并已清退。針對此次事件,教育局已要求全縣各校“舉一反三”進行排查整改,對已發生的收費嚴格執行“多退少補”原則,切實規范教育收費行為。
困境
特色辦學遇難題
學校將探索活動新模式
封面新聞記者了解到,校園活動是渠縣三小最大的辦學特色。該校已成功舉辦28屆運動會、3屆大型體育文化藝術節,大型特色活動涵蓋表演、書畫、球類聯賽,同時積極推行體美課堂創新,曾獲評四川省義務教育優質發展共同體領航學校。
該校校長郭娟坦言,最近兩年,學校組織活動(尤其是涉及服裝道具的大型演出類活動)時,收費敏感度極高,但若完全由學校公用經費承擔,又存在現實困難——巨額支出需招投標、未參與學生家長也可能質疑公平性。
“我們也在思考,如何探索學生活動新模式。總體原則是,特色活動還是要繼續辦,但必須控制成本,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由學校承擔部分費用。”郭娟也擔憂,成本較低的活動,無法達到大型活動的效果,更無法選拔優質節目參加更高級別比賽,“以后,學校開展特色活動,會很難”。
據悉,渠縣此前已針對教育亂收費等熱點問題開展專項整治,明確要求各校開展亂收費自查自糾,并實行“學校亂收費,校長先免職后問責”的嚴格規定。此外,達州市教育局也向社會公布了教育收費咨詢監督投訴電話,鼓勵群眾反映違規收費問題。
專家
權責需對等
校園活動應回歸學生主體
既然“強制收費”紅線不能逾越,那么,豐富學生校園生活的活動到底該怎么辦?由此產生的相應費用如何解決才更科學?封面新聞記者咨詢了著名教育學者、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上海交通大學編審熊丙奇。
“事件的核心矛盾,是學校活動中的權責不對等。”熊丙奇認為,若學校為展示自身特色,強制要求學生穿著統一表演服裝,相關費用應由學校承擔,因這類活動本質是為學校服務,學校無權將成本轉嫁至學生及家長身上。
“當前,部分中小學(尤其是小學、幼兒園)過度注重活動排場,讓學生穿著花哨道具式服裝參與表演,將學生當作‘展示工具’,既忽略了活動應展現學生風采的核心目的,也易引發家長間的攀比,造成資源浪費,這也是此類收費投訴頻發的重要原因。”熊丙奇說,學校需反思活動初衷,回歸學生主體,堅守“權責一致”原則,確保校園活動真正服務于學生發展,而非單純的外部展示,在豐富校園生活與規范收費之間找到平衡點,避免因收費問題損害學生的成長體驗。
那么,如何解決問題呢?熊丙奇建議,若學校堅持要求統一服裝,應由學校出資承擔費用;若不具備出資能力,可允許學生穿校服或自備服裝表演,回歸活動本質。在非強制類活動中,應由學生和家長通過家委會協商服裝選擇,學校不參與、不評比,避免過度干預。
“在物質并不發達的20世紀,學生活動照樣能辦得豐富多彩。”熊丙奇說,雖然如今條件大為改善,但學校依然可以簡化活動形式,比如,采用穿校服表演等樸素方式,減少不必要的“花哨”元素,或者創新活動形式,既解決收費糾紛,也提升活動的教育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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