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一市民取回因亂停放被扣電動車的曲折經歷,引起熱議——他按路邊指引牌聯系社區,被告知晚上10點前可取車;準時趕到倉庫,管理員卻以“領導通知6點下班”為由拒絕。報警兩次、僵持數小時仍無果。
南山區南山街道辦事處調查后確認表示,事件系倉庫管理員私自變更取車時間所致,將全面排查對外服務崗位。
市民遭遇:
現場取車遭拒絕
兩度報警協調無果
3月30日晚,深圳市民陳先生(化名)在南山區粵海路尋找自己“消失”的電動自行車。在懷疑車輛因亂停放被拖走后,他根據路邊提示牌的指引,撥通了荔秀社區的電話。社區工作人員核實后告知,車輛確被拖至街道倉庫,并明確表示“晚上10點半前可以取車”。
當晚8點半,陳先生抵達位于前灣一路的取車點,看到了自己的車,卻被倉庫管理員攔下。對方聲稱:“下午6點下班后就不能取車了,是今天白天領導通知的。”這與社區的信息完全矛盾。陳先生當場反駁并再次致電社區,對方表示并未收到此類通知。
在兩次報警、警察和交警到場協調后,管理員仍堅持己見,無法出示任何通知文件。最終,陳先生只能無奈返回,次日早上到達現場辦理取車,卻被告知直接去倉庫取回即可。
陳先生在網絡平臺發帖投訴,質疑管理混亂,“現在的通訊這么發達,單位內部的工作流程信息為何如此滯后?”
南山街道回應:
系個人行為
全面排查對外服務崗位
事件發生后,南山區南山街道辦事處對此事作出回應。
回應確認,涉事電動車因違規停放影響通行,被移至街道集中停放點。經核查,街道辦事處從未發布過提前至18時停止取車的通知,荔秀社區告知的22時前取車時間符合日常管理慣例。此次事件系倉庫管理員私自變更取車時間所致。
“針對上述問題,我辦已對倉庫管理員予以警告,對窗口接待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同時,統一明確取車地點為深圳市南山區瓶裝燃氣供應站前海站西北門,服務時間為每日9時至22時,并建立與社區的信息同步機制,確保取車時間如發生變更須進行書面通知并在倉庫現場公告。”南山街道辦事處表示,下一步將舉一反三,全面排查對外服務崗位,加強工作人員法治教育和日常監管,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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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報(nddaily)、深圳大件事(nandusz)報道
來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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