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中有一段記載,可以說揭示了漢武帝主導的一場金融掠奪。
在國庫空虛的時候,他沒有選擇加稅,而是用了更高效的掠奪手段,比印鈔機搞錢的速度還要快。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漢武帝是如何利用權力在貴族和富商身上合法收割的。
公元前119年冬天,有相關部門向漢武帝上奏:國家經費非常困難。而那些豪富的大商人通過冶煉金屬、煮制食鹽等方式積累了大量財富,有的家財甚至積蓄到黃金萬斤,但卻不肯拿出來資助國家。急需請陛下重新制造錢幣,以打擊那些耍滑吞并別人財物的惡徒。
當時漢武帝的皇家園林中有一種白鹿,少府中有很多的白鹿皮。
于是,漢武帝命人用一尺見方的白鹿皮,四邊繡上五彩花紋,稱為“皮幣”,價值40萬錢(肯定不值錢,但是稀有)。
同時下令,凡是王侯皇族進京朝拜、相互聘問以及參加祭祀大典時,都必須將呈現的玉璧放在皮幣之上,才能通行(不賣產品,賣包裝)。
接著,漢武帝又用鐵、錫制造三種白金幣,大幣為圓形,以龍為圖,值3000錢(肯定也不值這個錢)。
中幣方形雕馬,價值500錢;小幣橢圓形雕龜,價值300錢。(肯定也不值錢)
又命令地方官府銷毀半兩錢,改鑄三銖錢(1兩=24銖,鑄錢也偷工減料)。
凡是私自鑄造各種錢幣的人,一律處死。(你以為你發現生財之道了?風險極大!)
但是,漢武帝這一招,反而讓官吏和民間私自鑄造白金幣的人不可勝數。(暴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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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有些人寧可被殺頭也要造錢呢?
你想想,漢武帝一枚大幣要換3000錢。
如果你仿造一枚大幣,你的成本不超過300錢,那么你想想,這是多少的利潤?
這是10倍的利潤。
這種生意,就算殺頭也值得做一回啊。(賺錢的秘密就在律法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