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政府正積極推動將涉嫌貪腐的前議員薩爾迪·科遣返回國受審,但法律專家指出,由于菲律賓與捷克之間并無引渡協議,加上案件牽涉移民違規與歐洲司法程序,馬尼拉在布拉格面臨一條艱難而漫長的法律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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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司法部長弗雷德里克·維達已于4月23日前往捷克,目標明確——爭取將被拘押中的薩爾迪·科帶回菲律賓。總統小馬可斯也公開表示,政府將依法把科帶回國,讓他向菲律賓人民交代。
捷克司法部發言人表示,當局尚未收到完整案件資料,警方仍在調查其被拘留的具體情況。捷克內政部也強調,不會評論個別案件。這顯示,捷克方面態度謹慎,并未承諾立即將其移交菲律賓。
菲律賓與捷克并無雙邊引渡條約,因此菲律賓若要求引渡,法律基礎相對有限。維達表示,馬尼拉可能援引《聯合國反腐敗公約》,作為兩國合作處理案件的依據。菲律賓與捷克同為該公約締約國。
根據公約第44條,貪污與腐敗犯罪可作為引渡理由。若捷克拒絕直接引渡,也必須將案件提交本國主管機關審查是否進行本地起訴。換言之,即使無法馬上遣返,菲律賓仍可透過國際機制要求司法合作。
此外,公約第46條允許成員國請求司法互助,包括凍結資產、提供銀行資料、收集證據等。法律人士指出,這將有助菲律賓追查涉案資金流向及跨境資產。
國際法專家塔頓則認為,相比正式引渡程序,薩爾迪·科更可能通過“遣返”方式回國。因為若其入境捷克時證件不全或違反移民法,當地政府可依據國內法單方面驅逐出境,而不必經過冗長引渡審理。
他說:“遣返屬于主權國家行政行為,速度通常快于司法引渡。如果捷克認定他非法入境,遣返是最直接方式。”
不過,塔頓也提醒,薩爾迪·科若擁有足夠資源,可能聘請律師提出庇護申請,聲稱回菲律賓后將遭政治迫害。即使理由未必成立,但庇護程序本身可能拖慢遣返進度。
他說:“這不是迫害,而是刑事起訴,但被拘留者仍可能嘗試利用這一法律途徑爭取時間。”
菲律賓此前也曾使用類似做法。2024年,時任司法部長雷穆拉前往東帝汶,推動遣返被控謀殺與涉恐案件的前議員阿諾爾福·特維斯。東帝汶最初拒絕移交,但最終于2025年同意遣返,原因是特維斯護照失效。
分析認為,薩爾迪·科案件未來走向,將取決于捷克當局如何定性其身份問題,以及菲律賓政府外交與司法協調能力。若程序順利,遣返可能較快實現;若進入庇護或引渡訴訟,則可能拖延數月甚至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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