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最高檢發布一批海洋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其中“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督促保護馬棚口濱海濕地生態環境行政公益訴訟案”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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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天津大港濱海濕地是天津海岸帶生態系統中重要的子系統,天津市濱海新區馬棚口區域處于大港濱海濕地范圍內,對濱海濕地生態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區域內濕地生態遭到破壞,圍堰圍建養殖侵占了濱海濕地空間,同時形成多處固定的船舶違法停靠點,既非法占用海域,造成區域海洋生態破壞,也存在安全風險,威脅公共利益安全。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以下簡稱天津三分院)在履職中發現馬棚口區域內存在損害濱海濕地生態環境的相關情況。發現案件線索后,多次赴現場進行實地踏查,并利用無人機開展錄像取證,及時固定證據。
經查發現,馬棚口濱海濕地內多處水域被占用用于圍堰養殖,且周邊搭建了多處臨時構筑物,自然濕地環境被破壞,濱海濕地生態功能退化。此外,區域內船舶隨意停靠,非法占用海域,形成了多處固定的船舶停靠“黑碼頭”,破壞了海洋和濕地生態環境。天津三分院在調查中還發現,2023年7月馬棚口區域海洋生態保護修復工程項目立項建設以來,修復工程進展緩慢,“退養還濕”“退養還灘”等工程因多種原因一直不能完工,濱海濕地及海洋生態環境未得到實質性修復,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持續受到侵害。
經研判,因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政府(以下簡稱濱海新區政府)具體負責馬棚口濱海濕地的生態修復工作,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以下簡稱市規資局)對濱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負有監管職責,2025年9月6日、15日,天津三分院分別對濱海新區政府及市規資局依法立案。
立案后,天津三分院將案件作為“環渤海專案”相關案件上報,積極爭取上級院指導支持,持續推動案涉生態修復工程項目進展。10月16日,天津三分院與市規資局、濱海新區政府召開磋商會,通過磋商明確兩單位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監管職責,由市規資局進一步加強對生態修復建設項目的督促指導,由濱海新區政府負責具體施工工作,確保完成項目施工任務,妥善解決馬棚口區域內生態環境保護問題,并做好民生保障。行政機關對案件中反映出來的問題全部認可,通過倒排工期、搶抓進度等方式全力開展濱海濕地及海洋生態修復整改。
經過檢察監督,市規資局積極履職,申請專項資金用于海洋生態保護修復工程項目,并指導濱海新區政府科學開展修復工作。濱海新區政府作出專門部署,加快調度施工進程,明確工作清單與責任分工,做好人力物力保障、機械設備管理、安全巡查、植被養護等工作。通過24小時不間斷施工模式,迅速拆除相關構筑物和“黑碼頭”,有效落實生態修復整改要求。同時為兼顧生態保護與民生保障,濱海新區政府及時完成生態修復補償款的發放工作,將馬棚口區域“退養還灘”“退養還濕”補償資金全部發放到位,做實民生工程。
目前,馬棚口區域生態修復工程已基本完成,累計修復岸線89.6公頃,完成河口綜合整治147公頃,退養還濕工程修復治理802公頃,治理互花米草670公頃,清除違法構筑物22.05畝,濱海濕地及海洋生態修復治理取得顯著成效。
紅星新聞記者 祁彪
編輯郭宇
審核 何先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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