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號當天,聯黎部隊再度宣布一名士兵身亡;這名士兵名叫里科·普拉穆迪亞,來自印度尼西亞。他于3月底在黎巴嫩南部城市執行任務時遭遇炮擊,當時一枚炮彈命中營地多人傷亡,里科被抬走后救治了二十多天后最終傷重犧牲。當時以色列方面聲稱是“真主黨發起的恐怖行動”導致聯合國人員傷亡,真主黨則表示是以色列蓄意襲擊,雙方互相指責。
在事發后聯合國通過調查,通過彈道比對、痕跡溯源,最終結論沒有任何爭議——襲擊維和營地的炮彈,正是來自于以色列國防軍的“梅卡瓦”主戰坦克,明擺著就是以色列軍方主動發起的蓄意行動。加上同批次襲擊以及此前數次遇襲傷亡人員,短短一個多月時間里維和部隊已經死亡6人,且大部分調查報告都毫無疑問指向是以色列干的。如此令人發指的行為遭到全球多國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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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黎部隊駐守在黎巴嫩南部“藍線”區域,根據聯合安理會1701 號決議執行維護和平任務。他們的本職工作就是管控停火線局勢、維持區域降溫,以及遏制沖突升級。但非常尷尬的是,這些藍盔維和士兵手里沒有臨時決斷權,自衛反擊的權限極其苛刻,只有當維和人員或其巡邏隊遭到武裝襲擊時才能“還手”,核心底線就是不能主動開火。這也就造成聯黎部隊多次都是“被動遇襲”,尤其是遇到無視一切國際協議的以色列,可謂是毫無手段。
按照道理來說,事情到這一步,聯合國必須拿出應有態度和行動。不管施暴國家實力多強。殺害維和人員就是踐踏國際底線,就是違反聯合國憲章,應該采取果斷措施。聯合國本該第一時間點名以色列,嚴厲強硬公開譴責,要求立刻道歉賠償、嚴懲肇事指揮官,出臺針對性制裁措施等等,但這持續一個多月的襲擊中反應堪稱非常“遲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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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在第6名士兵犧牲之后,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的發言人對此“嚴重關切”,并發出了一份公告;公告只有寥寥數語:第一句話是“我們已要求有關各方確保對此類襲擊事件展開調查,并在適當情況下追究責任”;第二句話是“針對聯合國維和人員的襲擊,在國際法下可能構成戰爭罪”。這篇聲明甚至沒有直接點名以色列,讓外界表示“不可接受”。
因為襲擊事件大部分調查結果已經出爐了,都是以色列軍隊主動挑起的,這絕對是突破“底線”的行為,應當被追責并非“在適當情況下追究責任”。此外還有“可能構成戰爭罪”的說法,也遭到了外媒的批評;輿論認為全球各國、聯大機構都應該出手,為執行安理會維和任務而付出生命的士兵討一個公道,不應該縱容這種暴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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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造成現在的局面,最主要原因就是維和部隊的“程序性失靈”。作為聯合國授權設立、肩負邊境停火監督與地區維穩核心職責的國際維和力量,很多國家呼吁聯黎部隊應該增加武器裝備和解禁權限,比如劃“安全區”可以進行率先開火等等。否則對于以色列反復越境襲擾、公然炮擊營地這些突發事件根本無法應對。但改革和解禁權限又是很復雜的決策過程,某些國家還會從中阻撓,未必能成功。
也有人為古特雷斯辦公室“解釋”,認為維和部隊多次遇襲死傷慘重,他們卻始終不敢點名批評、不敢實質追責,根源在于畏懼美國。以往每逢聯合國安理會擬出臺約束以色列擴軍挑釁、追責襲擊維和部隊的決議,以色列背后撐腰的美國就會動用否決權一票否決,導致所有懲戒提案全部失敗。這種情況下提“追責”都是沒有意義的,反而會因此得罪聯合國的最大出資方之一美國。
外媒一針見血點評:在黎以邊境沖突問題上,如果任由以色列常年以打擊武裝組織為借口,隨意越境開展軍事行動,無視停火線約束,甚至公然襲擊聯黎部隊營地打死打傷士兵而不用負責的話,聯合國將會“名譽掃地”,安理會的決議權威性也會受到挑戰。作為全球唯一有授權使用武力的機構,聯合國是時候該考慮如何才能有效保障自身士兵安全,以及對兇手啟動嚴厲的追責程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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