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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廣州出臺樓市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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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天津、廣州相繼發布樓市新政。

4月30日,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發布《關于優化本市房地產市場供給促進住房消費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區人民政府、各相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著力穩定房地產市場的決策部署,更好滿足群眾剛性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動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積極盤活存量商品房

各區因地制宜用足用好國家財政、金融等政策工具,優先收購符合條件的存量商品房用作配租型保障性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宿舍、人才房等,合理調控各類新建保障性住房項目。鼓勵住房租賃企業等經營主體多渠道籌集資金,依法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租賃住房。

二、加快盤活存量土地

用好專項債券資金收回收購存量閑置土地。支持企業通過合理優化設計要求等方式,推進房地產項目持續開發。

三、加大金融支持收購盤活力度

鼓勵商業銀行發放住房租賃團體購房貸款和住房租賃經營性貸款。支持住房租賃企業依法發行債券,專項用于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租賃住房。支持符合條件的租賃住房項目通過資產證券化、特許經營權交易等方式回收資金,擴大存量商品房收購規模,實現良性發展。

四、支持租賃住房運營

經營主體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租賃住房,符合條件的可享受住房租賃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經認定對利用存量商品房轉化為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的,在原土地使用年限內不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不補繳土地價款,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水電氣熱價格優惠政策。

五、著力滿足剛性住房需求

在符合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的前提下,鼓勵各區面向各類人才、新市民、青年人、應屆大學畢業生等群體發放購房補貼或租房補貼,逐步解決相關群體階段性住房困難。

六、鼓勵購買改善性住房

落實國家支持居民換購住房相關稅收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出售本市范圍內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于本市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

七、完善積分落戶政策

進一步優化積分落戶居住指標積分體系,規范積分落戶辦理流程和方式,促進在本市穩定就業和生活的群體落戶安居。

八、優化房地產項目審批服務

推進工程建設項目領域“高效辦成一件事”,強化跨部門業務協同和數據共享,實現高效集成辦理,進一步提升房地產項目審批服務效能。

九、實施房屋品質提升工程

按照國家要求穩步提高住房設計、材料、建造、設備以及無障礙、適老化、智能化等標準,加大新技術、新材料、新產品推廣力度,有序推進“好房子”建設。

十、提升居住區配套服務水平

統籌推進居住區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完善交通路網,加強教育、醫療、養老等公共服務配套,著力建設華苑—南站、新梅江、水西、柳林、西站等一批特色宜居片區。

十一、加強二手房市場和中介機構監管

推動天津市二手房交易服務平臺建設運營。加強中介機構監管,嚴厲打擊發布不實信息等違法行為。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收費,鼓勵房地產經紀機構按照成交價格越高、服務費率越低的原則實行分檔定價,嚴禁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價收取經紀服務費用。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 市教委

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規劃資源局

市市場監管委?市政務服務辦 市稅務局

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市分行?天津金融監管局

2026年4月30日

廣州

4月30日,廣州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全文如下:

穗府辦函〔2026〕19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著力穩定房地產市場的決策部署,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庫存、優供給,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動房地產高質量發展,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大力支持住房消費,滿足多樣化居住需求

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一人申請貸款的最高額度調整至100萬元,兩人或兩人以上購買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請貸款的最高額度調整至200萬元,符合相關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360萬元;放寬存量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條件,允許轉為組合貸款。鼓勵各區結合實際,發放“購房家裝家居消費券”等形式補貼。鼓勵有條件的區在土地出讓時,結合義務教育階段學位承載能力和地塊實際情況,推出“預售階段確定學位”“網簽后即可入學”等措施。支持港澳居民來穗置業,簡化購房申請材料,提供按揭便利及資金結算綠色通道,支持住房公積金跨境人民幣結算。

二、支持居民“賣舊買新”,暢通一二手住房置換鏈條

發放“賣舊買新”專項補貼,居民個人自本意見實施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本市購買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網簽,且在網簽日前后1年內出售個人名下本市二手住宅的,可向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專項補貼申請(補貼金額按所購新建商品住宅貸款總額的1%,單套房屋最高補貼3萬元,補貼總金額2億元,用完即止)。鼓勵國有企業以市場化方式收購二手住宅用作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及其他用途房源,支持二手住宅業主賣舊買新,更好滿足改善性住房需求。

三、拓寬房票適用范圍,提升房票使用效能

優化房票安置政策,加大房票使用力度,將房票安置適用范圍從住宅房屋征收補償拓展至商業用房、辦公用房等符合條件的多種形態物業的征收補償;優化規范房票發放兌付流程,落實推動房票“跨區使用、全市通用”,探索推動“一二手聯動使用”。

四、優化土地供應管理,源頭推動供需均衡

堅持“以需定供”,科學編制年度住房建設計劃和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完善土地供應與商品房去庫存周期動態掛鉤機制,合理把握供地區位、規模、時序。年度內不在同一規劃單元集中出讓商品住宅用地。適時選取合適地塊試行開展現房銷售。

五、持續深化“四好”建設,全面提升住房品質

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好房子、好小區、好社區、好城區”建設工作要求,制定完善我市“四好”建設行動方案,建立健全“好房子”建設標準體系,制定配套實施導則與技術規范。系統打造“四好”示范項目,推動住房品質和城市人居環境整體提升。

六、多措并舉去庫存,積極盤活存量資產

支持在城中村改造過程中收購存量商品住宅用作安置房,鼓勵收購存量商辦用房用于經營性物業的安置。加大商辦物業去庫存力度,因地制宜推動存量商辦物業合規轉換為醫療、教育、養老、酒店、康養、保障性住房等用途。繼續使用專項債券收回符合條件的低效存量土地。

七、優化行業發展環境,著力穩定市場預期

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日常經營,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從業行為。進一步規范房地產開發項目營銷推介行為,持續整治房地產自媒體亂象,營造清朗網絡空間。進一步加強預售資金監管,保護購房者合法權益,防范項目交付風險。

八、高質量推進城市更新,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

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支持多領域專業力量和服務機構參與城市更新。加快推進城中村改造,持續推動老舊小區改造,開展完整社區建設,穩步推進老舊住房自主更新、危舊房原拆原建,有序開展低效樓宇更新提升。推動城市更新與房地產市場協同發展,助力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此前規定與本意見不一致的,按本意見執行。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6年4月30日

綜合自新華社微信公眾號、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廣州市人民政府網站

原標題:《天津、廣州出臺樓市新政》

本文作者:新民晚報 沈佳靈 周春晟 整合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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