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聲明:本文為虛構創作,請勿與現實關聯
都說養恩大過天,血緣算什么?把一個孩子從嗷嗷待哺養到成人,這份感情難道不比一條DNA值錢?
可現實狠狠扇了這句話一巴掌。
我叫陳國強,今年五十三歲。我花了十八年,把一個跟我沒有半點血緣關系的孩子,當親生兒子養大,還傾家蕩產送他去國外念書。
他回國那天,我以為苦日子到頭了。
結果那天晚上,他把我鎖進了地下室。
2008年12月17號,我這輩子都忘不了。
那天我特意請了假,早上五點就爬起來了。廚房的燈亮著,我在里面忙活了整整一上午——紅燒排骨、清蒸鱸魚、蒜蓉西蘭花,全是小浩從小愛吃的菜。
小浩,就是我養了十八年的兒子。
他在國外讀了四年本科,今天終于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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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家里里外外擦了個遍,連地下室那間堆雜物的小屋都收拾了??蛷d墻上掛著他從小到大的照片——幼兒園畢業照、小學拿獎狀、高中運動會。每一張照片里他都在笑,笑得沒心沒肺的。
下午三點,我到了機場。
舉著牌子等了兩個小時,出口的門開了又關,關了又開,我的心跟著那扇門一塊兒折騰。
終于,我看見他了。
他比走之前高了半頭,穿著一件深藍色的長款大衣,拖著兩個大行李箱,頭發留長了,整個人洋氣了不少。
"小浩!"我揚起手里的牌子,沖他喊。
他看了我一眼。
就那么一眼,我心里"咯噔"一下。
那個眼神,不是一個四年沒見父親的兒子該有的眼神。冷,很冷。就像在看一個陌生人,不,比看陌生人還冷——看陌生人起碼不會帶著那種說不清道不明的厭惡。
"爸給你做了你最愛吃的紅燒排骨。"我趕緊上去接他的行李箱。
他沒讓我碰。
"我自己來。"
三個字,像三塊石頭,砸在我心口上。
我笑著說:"行行行,你大了,自己來。"
一路上,我開著那輛跑了十二萬公里的破面包車,絮絮叨叨跟他聊。聊他在那邊吃得慣不慣,聊冬天冷不冷,聊他有沒有交到朋友。
他從頭到尾就回了兩個字。
"嗯。"和"哦。"
到家之后,他掃了一眼滿桌子的菜,什么都沒說,拎著行李直接進了房間,"砰"地把門關上了。
我端著一碗排骨湯站在他門口,敲了半天,他才開了條縫。
"先喝碗湯吧,飛了十幾個小時,胃里肯定空。"
他接過碗,沒看我,又把門關了。
晚上九點多,我正在廚房刷碗,聽見客廳有動靜。
出來一看,小浩站在客廳中間,手里拿著手機在打電話??吹轿页鰜恚麙炝穗娫?,突然對我說了一句話。
"你跟我下來一趟,地下室有個東西要搬。"
我沒多想,跟著他下了樓梯。
地下室的燈是壞的,我正想說去拿個手電筒,身后"砰"的一聲——
門從外面被鎖上了。
"小浩?小浩!"
我拍著門喊了半天,外面安安靜靜的,一點回應都沒有。
地下室沒有窗戶,那種黑,是伸手不見五指的黑。十二月的夜里,水泥地往上冒寒氣,我穿著一件薄毛衣,冷得直哆嗦。
我靠著墻坐下來,腦子里全是他剛才那個眼神。
我想不通。
十八年,我把這孩子當命一樣疼。他不是我親生的,我知道。從他五歲那年我就知道了??晌疫€是把他當親兒子養了十三年,賣了房子供他出國。
為什么?
這個問題我在黑暗里想了一遍又一遍,想到最后,想起了他媽。
想起了林芳。
林芳,我前妻。
1990年我們經人介紹認識的,我當時在一家機械廠上班,每月工資不到三百塊錢,人又老實,嘴笨,長得也一般。說實話,擱當時的條件,我根本配不上她。
林芳是真好看。瓜子臉,一雙杏眼水汪汪的,笑起來嘴角有兩個小酒窩,走在街上回頭率百分之百。我第一次見她,手心全是汗,話都說不利索。
可她偏偏就同意了。
后來我媽悄悄跟我說,林芳家里窮,她爸常年生病,欠了不少債,她急著找個老實人嫁了幫家里減輕負擔。
我不在乎。
管她圖什么呢,能娶到她就是我上輩子修來的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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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頭兩年,日子過得還行。我把工資全交給她,家里的事都聽她的。她讓我往東我不往西,她說吃面我絕不煮飯。
但有些事,瞞得了白天瞞不了晚上。
新婚之夜那天,我就覺得不對勁。她的身體對我沒有半點生疏,那種熟練和從容,不像是一個第一次的女人。
我不敢問。
我怕問了,這個家就散了。
后來,她懷孕了。
1991年年底,小浩出生了。那天我在產房外面等了五個小時,聽到孩子的哭聲,我蹲在地上哭得像個傻子。
我當爸了。
小浩白白胖胖的,誰見了都說好看??呻S著他一天天長大,我心里那根刺也越扎越深——這孩子長得跟我一點都不像。
我是方臉,他是瓜子臉。我是單眼皮,他是雙眼皮。我一米七出頭,他五歲的時候就比同齡小孩高出一截。
街坊鄰居也開始議論。有人當面說"這孩子像他媽",更多的人是背后嚼舌頭。
我全當沒聽見。
可1996年那個夏天的傍晚,我沒辦法再裝聾作啞了。
那天我本來上白班,臨時被調去頂了個夜班。半夜換班的人來了,我提前回家。推開家門的時候,客廳的燈關著,臥室的門虛掩著,里面傳出壓抑的聲音。
我渾身的血一下子涌到頭頂,太陽穴突突直跳。
我站在那扇門外面,手放在門把手上,足足站了十分鐘。
那十分鐘,是我這輩子最長的十分鐘。
我最終沒有推開那扇門。我轉身走出了家門,在樓下的路邊坐了一整夜。
凌晨的時候下了雨,我就那么淋著,像一條被人丟掉的狗。
天亮以后我回去,林芳已經起來在做早飯了,小浩坐在桌邊啃饅頭。一切好像什么都沒發生過。
她看見我濕透的衣服,皺了下眉頭:"又去喝酒了?"
我張了張嘴,什么也沒說出來。
那天之后,我偷偷帶小浩去做了親子鑒定。
結果出來那天,我坐在醫院門口的長椅上,盯著報告上那行字——"排除親子關系"——看了整整一個下午。
眼淚掉在紙上,把字都洇糊了。
我還是沒有跟任何人說。
因為小浩那天放學回來,一進門就撲到我懷里,奶聲奶氣地喊了一聲"爸爸",還把幼兒園畫的畫舉到我面前。
畫上畫了三個人,一個高的,一個矮的,一個最小的。最小的那個人旁邊歪歪扭扭寫了一行字——
"我的爸爸最好了。"
我的心,碎了又拼起來。
就為了這句話,這五個字,我這個傻子決定——
不拆穿,不離婚,把這個孩子好好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