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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山西監管局一連披露2張對陽光財險山西省分公司的監管罰單。
第一張罰單顯示,因“編制虛假財務資料”,陽光財險山西省分公司被罰款146萬元,并責令整改;時任山西省分公司總經理張彥平被警告并罰款29萬元。
第二張罰單顯示,陽光財險山西省分公司還存在“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違規跨省承保責任險業務”兩項違規,又被罰款16萬元。時任山西省分公司非車險業務部總經理助理、部門負責人張永生,對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負有責任,被罰款3萬元。
算下來,陽光財險山西省分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合計被罰款194萬元。監管的一日兩罰,在暴露陽光財險內控合規問題的同時,也讓陽光財險的成長性與經營數據真實性遭到更多來自外界的審視。
分支機構重罰,折射陽光財險競爭壓力
山西省分公司是陽光保險在山西省布局的核心財險分支機構,工商信息顯示,陽光財險山西省分公司成立于2007年,下轄11家中心支公司及若干支公司/營銷服務部,實現了對山西省11個地級市的機構全覆蓋,主營業務則包括財產險、責任險、信用險等多個板塊。
此次罰單披露的山西省分公司3項違規行為,看似屬于不同類型的違規,實則有著共同的驅動因素和導向。
“違規跨省承保責任險業務”是指陽光財險山西省分公司在省外開展了責任險業務,部分責任險通常要求“屬地承保”,山西省異地承保,既規避了屬地管理,也難以保障后續理賠服務。“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指的是該險企在實際承保時,存在擅自擴大保障范圍、違規降低費率、附加特別約定等情況。
“編制虛假財務資料”則指向監管部門報送的財務報表、會計憑證、業務臺賬等材料中,存在虛構、偽造、篡改等不實記錄,常見情形包括虛列費用、虛增保費等,其直接后果就是掩蓋了真實的經營狀況,導致監管數據失真。
其中,編制虛假財務資料被單獨開出一張罰單,罰款金額高達146萬元,且時任總經理也被重罰,說明該項違規行為的違規情節較重,帶來的負面影響更大。而時任總經理張彥平自2016年4月20日-2025年3月3日期間,一直擔任陽光財險山西省分公司的總經理和法定代表人,任職時間近9年,是否又能說明該項違規在山西省分公司存在的時間較長呢?
編制虛假財務資料背后,往往還存在違規支付手續費、給予投保人合同約定以外的返傭或利益等問題。無論是編制虛假財務資料以掩蓋真實賬目,還是通過“跨省承保”突破地域限制爭搶客戶,或是通過“修改條款”變相降低費率或擴大保障范圍,而這些操作背后,歸根結底都是險企在日漸白熱化的市場競爭中,不惜通過違規的手段“內卷”和惡性競爭。
這或許與陽光財險近兩年的保費規模增長承壓有關。2024年,陽光財險的原保費收入為478.2億元,同比增速還有8.1%;到2025年,這一增速就銳降至0.1%,全年實現478.9億元的原保費收入。
4月29日,陽光財險發布2026年一季度償付能力報告,報告顯示,今年一季度,陽光財險的原保費收入為122.01億元,同比下降5.84%,步入下行區間。
公司保費收入增長持續承壓之下,基層分支機構也承受著巨大的業績壓力。保費規模、市場份額等指標層層下達。面對繁重的考核指標和激烈的市場競爭,基層機構以及從業人員為完成業績目標,選擇“鋌而走險”也不是沒可能。
車險業務增長承壓,非車險業務承保虧損
保費增長承壓,只是當前陽光財險面臨的經營挑戰之一,更大的挑戰,在盈利端。
根據陽光財險披露的2025年報,該公司2025年實現了營業總收入516.9億元(均為合并利潤表口徑),同比增加2.43%;實現凈利潤3.61億元,同比減少17.01%。
營收能夠實現增長,一個重要原因是投資端表現良好。其中,投資收益為9.47億元,同比增加89.78%;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則為12.11億元,同比增加105.95%。相反的,保險服務收入僅同比增長0.3%至484.3億元。
按業務分部來看,保險服務收入中,車險業務的保險服務收入為263.51億元,同比減少1.85%。
車險是陽光財險保費規模最大的險種,占總保費收入的比例超過50%,然而,2025年陽光財險的車險業務不僅保險服務收入出現下滑,保費收入更是同比減少3.3%至258.3億元,暴露出車險業務的增長乏力。
不過,得益于精準定價與風控優化,陽光財險的車險業務綜合承保成本率控制在100%以內,為98.2%,所以該公司的車險業務仍實現了4.78億元的營業利潤,整體盈利表現尚可。
與車險形成強烈對比的是非車險業務。2025年,陽光財險的其他保險分部的保險服務收入為220.85億元,同比增加3.13%。但同時,其他保險分部的營業利潤為-15.59億元,出現虧損。
驚現超15億元分部虧損的主要原因,是非車險業務的成本率過高。陽光財險的非車險險種包括意外傷害和短期健康險、保證險、責任險、貨物運輸險等。幾大險種中,只有意外傷害和短期健康險的承保綜合成本率控制在95.6%,實現承保利潤2.93億元。
另外三大險種的承保綜合成本率都大于100%。其中,責任險的承保綜合成本率為104.8%,承保利潤為-1.74億元;貨物運輸險的承保綜合成本率也是104.8%,承保利潤為-1.26億元。保證險的承保綜合成本率更是高達129%,出現了15.13億元的承保虧損,拖累承保端的整體表現。
在保證險拖累整體盈利后,陽光財險宣布在2026年停止新增融資類保證險業務,以及時止血。但早期大力發展保證險的“后遺癥”猶存——2026年一季度償付能力報告顯示,今年1季度,陽光財險江蘇省分公司還因為“貸款保證保險業務內控不嚴”等兩項違規,被罰款11萬元。
今年一季度,受投資端表現良好、保證險停辦后承保效益改善等因素影響,陽光財險實現了3.72億元的凈利潤,同比增長6.29%,重回增長賽道。
但保費表現仍未改善——陽光財險一季度實現保險業務收入122.39億元,同比減少5.85%;車險簽單保費為58.93億元,同比減少1.82%,車險車均保費也從去年同期的0.19萬元下降到0.18萬元。何時能夠重塑內控合規體系,優化業務結構,穿越周期,重回高增長軌道,于陽光財險而言依然是不小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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