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中旬,我們接到張家口市涿鹿縣欒莊鄉唐家洼村村民反映,稱張家口市禾淼淼食品有限公司在居民區違規設立食品加工廠,存在嚴重環境污染問題。對此,我們分別于4月23日、5月6日及5月7日三次赴當地了解核實,走訪了張家口市生態環境局涿鹿縣分局與禾淼淼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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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口市禾淼淼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月12日,注冊地址為唐家洼村213號,主要從事豆制品與淀粉制品的生產及銷售;該企業南、北、西三面均緊鄰村民住宅。
據涿鹿縣分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禾淼淼公司是當地招商引資引進的企業,其用地原屬村集體所有的小學建設用地;該企業曾因環評相關事項受到處罰。針對有人舉報的該企業污水排放問題,分局已立案開展調查。
該公司一位孟姓工作人員向我們介紹:企業生產存在淡旺季差異,每年4月至9月為淡季,日消耗黃豆約2000斤;10月至次年春季為旺季,其中春節前幾日的日消耗黃豆量最高時可達6000至7000斤。
這位孟姓工作人員坦言,目前企業環評報告仍在修改完善中,尚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污水排放采取四種路徑:
其一,清洗黃豆的廢水通過閥門控制:若村民有澆地需求,直接排入村排水溝用于農田灌溉;若無需灌溉,則與生產污水一同導入污水沉淀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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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黃豆的廢水通過排水溝澆灌的土地
其二,生產污水交由污水處理廠處理。淡季約每兩日清運1車,旺季則每日清運2車,每車載量約5立方米。清運前,污水需經廠區前三號沉淀池去除渣滓并加藥劑處理,再裝車運輸。該工作人員出示了涿鹿縣污水處理管理中心2024年3月6日出具的接入證明,顯示同意經處理后的污水排入市政管網,但需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
其三,生產污水用于周邊農田澆灌。大部分污水實際用于附近村民澆地,僅在村民無需求時運往污水處理廠。一位負責運輸污水的村民向我們出示了一份有多位村民簽字的書面證明,載明村民主動要求企業將污水排放至自家農田,一切后果與工廠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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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生產污水澆灌的土地
其四,廠區建有自建處理設施。工廠共設6個沉淀池,其中一號池儲水量1噸、二三號池各5噸、四號池5噸、五六號池各20噸,并配備污水處理設備。但該設備此前一直未啟用,近日經當地鄉政府同意,設備將啟動運行,不過污水處理后是否達標,尚未經專業機構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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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運行的污水處理設備一角
當被問及相關部門是否要求企業停產時,該工作人員表示:盡管生態環境分局已讓停產,但企業去年效益不佳,拖欠工人工資未發放。工人向鄉政府反映后,鄉政府協調要求工廠將現有原料生產銷售完畢,以所得款項補發工資,將于5月12日停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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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制品生產車間
基于實地調查還原的事實,我們走訪了相關環境專家。專家指出:
**合規性的追本溯源**:從環境法治視角看,該事件暴露了招商引資項目“先建設、后補手續”的程序錯位問題。企業自2023年投產以來,環評報告至今仍處于“修改”階段,尚未取得排污許可證。這種“邊生產、邊補手續”的模式,導致環評制度的前置把關功能被擱置。盡管環保部門已立案,但鄉政府為維護穩定允許企業生產償債,如何平衡群眾利益與執法剛性,成為基層治理中亟待探討的課題。
**污水澆地的環境風險評估**:豆制品及淀粉制品加工廢水屬于高濃度有機廢水,未經穩定達標工業化處理直接接觸土壤與地下水,存在較大環境風險。公開資料顯示,此類廢水直接澆灌可能引發土壤厭氧發酵,長期累積或導致土壤酸化、板結,還可能造成淺層地下水硝酸鹽超標。當地灌溉期與作物生長期存在時間差,為污染物在土壤中的滯留與累積提供了條件。
**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效果的跟蹤驗證**:企業污水處理設備將于近日投用,這是一個積極信號,但設備能否持續穩定運行,尤其是在生產旺季高負荷運轉時能否實現達標排放,仍需環保部門委托專業機構通過采樣檢測加以驗證,值得持續關注。
結語
這是一起交織著招商引資、村民就業、農業生產與環境保護等多重因素的復雜事件。各方的利益訴求真實存在,且均有各自的考量。我們記錄下以上事實與疑問,既無意苛責任何一方為解決自身問題所付出的努力,也無法忽視法治要求與環境風險的客觀存在。我們期待相關部門嚴格執法,同時盡快公布污水檢測結果,啟動周邊土壤與地下水的監測評估;期待村民的耕作安全與居住環境得到切實保障。
截至發稿,反映人告知我們,禾淼淼食品有限公司仍在正常生產和銷售。涿鹿縣一食品廠被指環境污染背后:招商引資項目遇環保大考,污水澆地成焦點
2026年4月中旬,我們接到張家口市涿鹿縣欒莊鄉唐家洼村村民反映,稱張家口市禾淼淼食品有限公司在居民區違規設立食品加工廠,存在嚴重環境污染問題。對此,我們分別于4月23日、5月6日及5月7日三次赴當地了解核實,走訪了張家口市生態環境局涿鹿縣分局與禾淼淼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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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口市禾淼淼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月12日,注冊地址為唐家洼村213號,主要從事豆制品與淀粉制品的生產及銷售;該企業南、北、西三面均緊鄰村民住宅。
據涿鹿縣分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禾淼淼公司是當地招商引資引進的企業,其用地原屬村集體所有的小學建設用地;該企業曾因環評相關事項受到處罰。針對有人舉報的該企業污水排放問題,分局已立案開展調查。
該公司一位孟姓工作人員向我們介紹:企業生產存在淡旺季差異,每年4月至9月為淡季,日消耗黃豆約2000斤;10月至次年春季為旺季,其中春節前幾日的日消耗黃豆量最高時可達6000至7000斤。
這位孟姓工作人員坦言,目前企業環評報告仍在修改完善中,尚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污水排放采取四種路徑:
其一,清洗黃豆的廢水通過閥門控制:若村民有澆地需求,直接排入村排水溝用于農田灌溉;若無需灌溉,則與生產污水一同導入污水沉淀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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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黃豆的廢水通過排水溝澆灌的土地
其二,生產污水交由污水處理廠處理。淡季約每兩日清運1車,旺季則每日清運2車,每車載量約5立方米。清運前,污水需經廠區前三號沉淀池去除渣滓并加藥劑處理,再裝車運輸。該工作人員出示了涿鹿縣污水處理管理中心2024年3月6日出具的接入證明,顯示同意經處理后的污水排入市政管網,但需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
其三,生產污水用于周邊農田澆灌。大部分污水實際用于附近村民澆地,僅在村民無需求時運往污水處理廠。一位負責運輸污水的村民向我們出示了一份有多位村民簽字的書面證明,載明村民主動要求企業將污水排放至自家農田,一切后果與工廠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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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污水澆灌的土地
其四,廠區建有自建處理設施。工廠共設6個沉淀池,其中一號池儲水量1噸、二三號池各5噸、四號池5噸、五六號池各20噸,并配備污水處理設備。但該設備此前一直未啟用,近日經當地鄉政府同意,設備將啟動運行,不過污水處理后是否達標,尚未經專業機構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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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運行的污水處理設備一角
當被問及相關部門是否要求企業停產時,該工作人員表示:盡管生態環境分局已讓停產,但企業去年效益不佳,拖欠工人工資未發放。工人向鄉政府反映后,鄉政府協調要求工廠將現有原料生產銷售完畢,以所得款項補發工資,將于5月12日停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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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制品生產車間
基于實地調查還原的事實,我們走訪了相關環境專家。專家指出:
**合規性的追本溯源**:從環境法治視角看,該事件暴露了招商引資項目“先建設、后補手續”的程序錯位問題。企業自2023年投產以來,環評報告至今仍處于“修改”階段,尚未取得排污許可證。這種“邊生產、邊補手續”的模式,導致環評制度的前置把關功能被擱置。盡管環保部門已立案,但鄉政府為維護穩定允許企業生產償債,如何平衡群眾利益與執法剛性,成為基層治理中亟待探討的課題。
**污水澆地的環境風險評估**:豆制品及淀粉制品加工廢水屬于高濃度有機廢水,未經穩定達標工業化處理直接接觸土壤與地下水,存在較大環境風險。公開資料顯示,此類廢水直接澆灌可能引發土壤厭氧發酵,長期累積或導致土壤酸化、板結,還可能造成淺層地下水硝酸鹽超標。當地灌溉期與作物生長期存在時間差,為污染物在土壤中的滯留與累積提供了條件。
**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效果的跟蹤驗證**:企業污水處理設備將于近日投用,這是一個積極信號,但設備能否持續穩定運行,尤其是在生產旺季高負荷運轉時能否實現達標排放,仍需環保部門委托專業機構通過采樣檢測加以驗證,值得持續關注。
結語
這是一起交織著招商引資、村民就業、農業生產與環境保護等多重因素的復雜事件。各方的利益訴求真實存在,且均有各自的考量。我們記錄下以上事實與疑問,既無意苛責任何一方為解決自身問題所付出的努力,也無法忽視法治要求與環境風險的客觀存在。我們期待相關部門嚴格執法,同時盡快公布污水檢測結果,啟動周邊土壤與地下水的監測評估;期待村民的耕作安全與居住環境得到切實保障。
截至發稿,反映人告知我們,禾淼淼食品有限公司仍在正常生產和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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