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孟育民/臺北報導
藝人孫健豪(舊名孫安佐)日前因在北投河堤拍攝「噴火槍」影片,遭檢警認定涉犯槍炮、公共危險等罪被收押禁見。檢警持續(xù)擴大追查后,今(19)日依《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再傳喚幕后「藏鏡人」攝影師「佑子」及「拳愿明星格斗賽」創(chuàng)辦人兼執(zhí)行長邱皓偉(綽號秋偉)到案說明,邱皓偉復訊后2萬元交保、「佑子」2萬交保并限制住居。
對此,秋偉稍早接受《ETtoday星光云》訪問時澄清,自己是以證人身分配合調查,并強調:「主要原因很單純,因為我介紹藏鏡人給重讀。」他表示,當天拍攝企劃自己完全不知情,人也不在現(xiàn)場,「所以只是配合調查,回答沒幾個問題,很快就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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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愿明星格斗賽」創(chuàng)辦人兼執(zhí)行長邱皓偉。(圖/記者黃宥寧攝)
對于外界質疑知情火槍恐涉法,秋偉也無奈表示:「有新聞亂寫我明知火槍恐涉法,但我人根本不在現(xiàn)場,也是隔好幾天后才知道。」他強調,自己并未參與當天拍攝與企劃內容。
談到孫安佐近況,秋偉則低調表示:「我祝福孫安佐順利,他私底下其實是一個善良的大孩子。」同時也感謝檢調單位辛勞,表示為避免后續(xù)調查問題,相關問題不再另行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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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偉還原真實情況。(圖/資料照/記者孟育民攝)
據(jù)了解,檢警偵辦過程中發(fā)現(xiàn),當天拍攝現(xiàn)場除孫安佐本人外,還包括協(xié)助點火的陳姓經(jīng)紀人,以及負責掌鏡、剪輯的攝影師「佑子」。而「佑子」日前也曾在社群發(fā)文坦承,自己就是影片背后的「藏鏡人」,負責拍攝、剪輯及部分企劃內容。
檢警今(19日)依《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通知「佑子」與邱男到案說明。據(jù)悉,邱皓偉與孫安佐之間簽有企劃合作合約,而「佑子」也是由邱找來負責拍攝,因此兩人均列為被告到案厘清案情。邱皓偉復訊后2萬元交保,并限制住居;至于攝影師「佑子」2萬交保并限制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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