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0日凌晨1點30分,汪涵通過新注冊的無認證工作室賬號,就擔任爭議電影《監獄來的媽媽》出品人一事發布道歉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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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卡在深夜低流量窗口、措辭輕飄飄的聲明,非但未平息輿情,反而因時機刻意、避重就輕,將這位素來以“沉穩睿智”示人的主持人,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撕開娛樂圈危機公關的典型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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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此事,有網友評論,出品人,類似于讓他去擔任一家公司的法人。像他這樣有“學識”的人,能忽略背景調查?
有網友表示,很想知道他說的掛名,不知情,有人信嗎?其實這不重要,他已經實質性的把自己摘出來了。
也有網友認為,差不多就得了,沒有絕對的好人,不會一點錯都沒有。也沒有絕對的壞人,一點優點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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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的源頭,是電影《監獄來的媽媽》的嚴重爭議。
該片宣傳“真實故事改編、本人真實出演”,實則將主演“因瑣事持刀殺夫”的服刑經歷,篡改為“反抗家暴”的悲情敘事,公然美化犯罪、篡改司法事實,引發全網震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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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汪涵作為該片出品人,被推至輿論中心。面對洶涌輿情,他既未選擇正面直面,也未及時回應,反而等輿情發酵至頂峰后,挑在凌晨1點半這個公眾熟睡的節點發聲,精準避開輿論討伐高峰,被網友直指“姜還是老的辣”,深諳娛樂圈避風頭的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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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公眾難以接受的,是聲明中毫無誠意的“甩鍋式”措辭。汪涵將掛名出品人的責任,輕描淡寫歸結為“初衷為扶持文藝創作,疏忽之下同意掛名”,僅用“疏忽”二字,就想掩蓋對項目背景、內容審核的嚴重失職。
聲明全程避重就輕:只強調“未參與投資”“已解除關聯”,卻絕口不提身為公眾人物掛名出品人,對項目內容、社會導向應盡的審核義務;只談“深刻教訓”,卻無半點對誤導公眾、挑戰司法尊嚴的愧疚反思。而附件解約函落款為5月16日,卻拖延至4天后輿情爆發才聲明,更坐實“提前切割、觀望避險”的投機心態。
這并非汪涵首次因“失職聲明”引發爭議。早年代言金融平臺翻車時,他也曾以“已解除代言”輕飄飄過關,如今歷史重演,不過是換了“疏忽”的新說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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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國民級主持人,汪涵坐擁頂級公眾影響力,享受著名利加持的光環,卻在責任面前屢屢“隱身”,用“淡泊名利”的人設包裝精明的利己算計,用“疏忽”二字敷衍公眾期待,本質上是對公眾信任的肆意消耗。
總之,娛樂圈不是法外之地,公眾人物更無“免責金牌”。掛名出品人絕非簡單“人情支持”,而是肩負內容審核、價值引領的責任;一句“疏忽”絕不能成為失職的擋箭牌。名利與責任從來對等,任何試圖投機取巧、敷衍了事的行為,終將被公眾看穿,被輿論反噬。
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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