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星標”,點“在看”,
碧昂斯,全球頂流天后,有人不想著買票看演唱會,而是直接偷她的未發布歌曲。結果呢?兩年監禁,外加三年緩刑。偷硬盤、偷U盤、偷奢侈品服裝——這位大哥是把明星巡演當成“自選超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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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在2025年7月。碧昂斯正忙于她的全球巡演“Cowboy Carter”。在亞特蘭大站演唱會的前兩天,一名叫Kelvin Evans的男子,溜進了碧昂斯一位舞伴租來的車。
車里有什么?存有未發行歌曲的USB密鑰、電腦設備,以及奢侈品服裝和配飾。他沒有去撬碧昂斯本人的房車,而是盯上了舞伴的租車——這說明他對巡演團隊有一定了解,知道舞伴手上有“貨”。未發行歌曲往往存在工作人員的設備里,反而比明星本人的保險箱更容易得手。
案件沒有拖太久。幾周后,Evans被逮捕。讓他現出原形的,是被盜電子設備的定位系統——其中包括碧昂斯團隊一位成員的耳機和筆記本電腦。偷東西別忘了,現在的電子產品個個都帶追蹤器。他要是知道AirPods會“告密”,可能就不會順手牽羊了。
2026年5月12日,Evans在亞特蘭大法庭認罪,承認自己闖入了那輛車。法官判決:兩年監禁(實刑)、三年緩刑、禁止與受害者接觸,以及禁止進入Mercedes-Benz Stadium——那是案發地,也是碧昂斯在該巡演中舉辦過三場演唱會的場館。
兩年實刑,不是緩刑,不是罰款了事。法官這是在殺一儆百:偷未發行歌曲,等于偷商業機密。而且碧昂斯的團隊顯然沒有手軟,十個月的司法拉鋸最終讓被告認罪。跟頂流明星的律師團隊打官司?勝算幾乎為零。
據BBC報道,Evans的律師在庭上表示,他的當事人“希望未來能合法賺錢,像普通人一樣融入社會”。早干嘛去了?非法闖入、盜竊數據、偷奢侈品——這叫“想融入社會”?法官顯然沒有買賬。兩年監禁傳遞的信號很明確:數字資產也是有主之物,偷歌就是偷竊。
有意思的是,雖然偷走了存有未發行歌曲的U盤,但至今沒有任何一首碧昂斯的秘密歌曲被公開。可能是U盤加密了?可能Evans根本沒能破解?又或者他還沒來得及變現就被抓了?還有一種可能:他本來就不是為了賣歌,而是想自己留著“珍藏”——那更可悲,為了當一次“私藏家”,搭上兩年自由。
為什么偷歌比偷錢判得更重?
首先,未發行歌曲是核心商業機密,一張專輯從創作到發布投入數百萬歐元,提前泄露會摧毀宣傳計劃、破壞獨家合作、影響流媒體收入。
其次,碧昂斯是“驚喜發布”的王者,2013年她無預告推出同名專輯震驚業界,偷她的歌等于毀掉她最擅長的戰略武器。
最后,經濟利益巨大——2025年碧昂斯在法蘭西體育場三場演出吸引了21萬觀眾,創收3400萬歐元,成為該場館史上最賺錢的演出。這種級別的經濟效應,法律自然會嚴厲保護。
兩年監禁,對Kelvin Evans來說,可能是人生最貴的一次“沖動消費”。偷幾首未發布的歌、幾件奢侈品、一臺電腦——換來的不是一夜暴富,而是鐵窗生活。熱愛音樂可以,追捧偶像也可以。但未發布的作品屬于創作者的隱私和財產。偷跑版不是“提前享受”,是犯罪。
后記:案件還有一個黑色幽默的細節——Evans被捕前一個月曾以2萬美元保釋。如今,他要用兩年自由來“結賬”。這筆賬,算得過來嗎?
文字:Léa
審編:Léa
參考資料:
https://www.lefigaro.fr/musique/le-voleur-des-chansons-inedites-de-beyonce-condamne-a-deux-ans-de-prison-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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