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劉虎
5月15日,貴陽日報傳媒集團旗下的“貴陽網”發布了一則官方通報。其內容顯示,貴陽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原黨委書記、主任王黔涉嫌違紀違法,正接受貴州省紀委監委的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隨著王黔被調查,有關中國煙草總公司貴陽卷煙廠舊址改造的幕后故事開始顯露另一面:一家民營企業投入數千萬元改造、培育,卻被政府平臺公司強制清場。王黔被舉報在其中有利益糾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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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寶侖倉酷文創園,系貴州省第一個文創項目。劉虎攝
貴陽“倉酷文創園”,原本是一場典型的中國地方城市更新實驗:國有平臺提供資源,民營企業承擔高風險投資,夜經濟與文旅消費被包裝為新的增長引擎。然而,在項目商業價值被激活之后,“造夢”的民企卻失去了控制權。政府平臺公司對其實施“惡意解約掠奪”,民企血本無歸。
01
初始契約
貴陽云巖區如意巷25號項目,是貴州省第一個文創項目。其起始,源于對閑置工業資產的盤活。
貴州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下稱“貴州中煙”)作為央企產權方,其名下的老煙廠因產權性質屬于工業用途,受到使用局限而閑置多年。依據項目相關運行記錄,貴州中煙以低于市場價的價格,將該廠區租賃給了有云巖區政府背景的貴陽云鼎匯科技文化產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云鼎匯公司”)。
與貴州中煙簽署租賃合同后,云鼎匯公司負責通過招商引資轉租給其他企業進行投資與運營。云巖區將該項目立項申報,納入貴州省“十四五”重點文化項目,云巖區委宣傳部負責牽頭把關,云鼎匯公司負責具體的招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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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卷煙廠舊址。劉虎攝
經過一年多的多方考察與磋商,云鼎匯公司最終與民營企業貴州寶侖體育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下稱寶侖公司)簽訂了項目第一期“文體專區”的租賃合同。由此,寶侖公司成為云鼎匯公司簽約的第一家投資企業。
據寶侖公司負責人雷蕾介紹,項目最初的物理狀況及建設要求極為復雜。依據寶侖公司在后續司法程序中向法院提交的反訴狀數據及專業檢測機構安全性鑒定報告,“文體專區”內包含廢棄廠房三十余棟。其中,廠區內的發酵間、發酵間、干煤棚、沉淀池及編號為無名建筑。無名建筑的房屋,均被專業機構評定為D級危房。
鑒定結論指出,這些D級危房的承重結構已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體出現險情。此外,其他大量庫房、鍋爐房、水泵房、設備房等舊廠房需進行全面的工程加固及防水等施工改造處理;而老煙廠原有的工業水、電、排污、消防等管網也已全部廢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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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貴陽老煙廠內的公司。劉虎攝
基于上述投資建設門檻,寶侖公司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承擔了總額達上千萬元的投資改造與建設資金。為保障投資權益,雙方在租賃合同中作出了明確約定:租期五年一簽,到期續簽。同時,合同中增加了明確的違約責任條款:“若到期甲方(云鼎匯公司)拒絕續簽,應賠償因此給乙方(寶侖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2020年,云巖區委區政府成立了項目專班,要求云鼎匯公司及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完成項目各項施工規劃、報規報建、消防等手續辦理工作;同時要求寶侖公司負責加快施工進度,爭取實現在當年10月1日開業的目標。
02
夜經濟地標的商業鏈條
在實際履約過程中,“文體專區”的場地交付并未一次性完成。根據云鼎匯公司的場地移交記錄,該專區實際分三個批次才完成建筑物交付,這就導致了租期計算的碎片化:第一批次交付時間為2020年7月9日,計租面積為8250.58平方米;第二批次交付時間為2021年2月15日,計租面積為4134.56平方米;第三批次交付時間為2021年8月9日,計租面積為658.5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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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侖公司對老煙廠文創項目進行改造的場景。受訪者供圖
在獲取第一批次交付場地后,寶侖公司開始投入資金,對大部分建筑物實施拆除、重建及加固工程。在面對D級危房干煤棚的改造時,寶侖公司通過商業磋商,給予了簽約入駐商戶“貴州蒲樂浩斯餐飲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下稱“蒲樂浩斯公司”)7個月的免租期,并提供了低于當時酒吧行業市面價的租金優惠。由此,雙方達成共識,由蒲樂浩斯公司自行完成干煤棚的使用建設。
就在推進物理空間改造的同時,寶侖公司展開了全面的招商轉租工作。
經過招商,園區成功簽約了西南三省最大夜場電音酒吧“蒲樂浩斯”、本地酒吧“上合花園”聯合品牌“仝”、連鎖品牌“瓦達”,以及涵蓋“有意絲、留一手烤魚、胡老六烤肉、三元牛肉粉、老媽蹄花”等在內的本地風味小吃商戶。此外,寶侖公司還在“文體專區”內,直接投資建設了滑板公園、籃球場以及數字體育中心等文化體育項目。
2021年4月,園區正式開業。
很快,這一被寶侖公司命名為“寶侖倉酷文創園”的項目,成為貴陽首個城區的文化產業項目及夜經濟文旅地標,并獲得了貴州省文旅廳和省委宣傳部提名的“流光溢彩夜貴州”文化項目稱號。
此間,《貴州日報》、網易新聞等各大媒體進行了廣泛報道。貴州省委機關刊物《當代貴州》也專訪寶侖體育負責人雷蕾,報道了其在老煙廠項目上的投資思路。至此,項目形成了“央企產權方(收取底租)——區國資平臺云鼎匯(獲取承租與轉租權)——民營企業寶侖(承擔建設投資與改造招商)——終端商戶(自行經營)”的四層嵌套商業鏈條。
03
疫情租金減免政策與財務消耗
然而,好景不長。在隨后的運營期間,陸續發生圍繞國有資產租金減免政策的落實,上述商業鏈條間的密集司法訴訟。
2022年,疫情管控期間,依據國家為紓解市場主體困難出臺的國有企業出租國有資產對實際承租人實施落實疫情減免的指導措施,貴陽市國資委發布政策指令,要求承租市國資委監管的,企業經營性房產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022年免除6個月租金。
這一政策在“貴州中煙——云鼎匯——寶侖——終端商戶”的多層架構中引發了復雜的法律爭議。其間,終端商戶蒲樂浩斯公司向貴陽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訴訟,起訴中間層的寶侖公司,要求落實疫情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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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樂浩斯公司旗下的酒吧。劉虎攝
與此同時,蒲樂浩斯公司投資人“王院林”經營的另一家酒吧“ACE”也提出了疫情減免訴訟。在這兩起案件中,訴訟方對寶侖公司采取了近600萬元的賬戶保全凍結措施。
承租人云鼎匯公司給予寶侖公司的疫情減免金額僅為47萬余元;而寶侖公司已持續為園區商戶落實疫情減免金額共計1600萬元。經貴陽鐵路運輸法院一審審理查明并認定:在ACE酒吧訴訟案中,ACE酒吧已獲得寶侖公司383萬余元的資金折扣減免,該金額已遠超8個月的疫情減免數額,法院據此駁回了原告ACE酒吧的起訴。
在蒲樂浩斯公司訴寶侖公司的案件中,同一家法院的計算邏輯卻呈現了不同的結果。法院查明,蒲樂浩斯公司累計已獲得寶侖公司給予的疫情減免金額為296萬余元;法院同時計算出,蒲樂浩斯公司8個月費用的理論應免值為459萬余元。通過用理論值減去已獲得減免額度,法院最終一審判決寶侖公司需向蒲樂浩斯公司補足8個月減免金額的差額,即寶侖公司還需退還蒲樂浩斯公司租金162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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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侖倉酷文創園內的部分場景。劉虎攝
寶侖公司對該一審判決提出異議:全國疫情相關案例及政策文件中,并無硬性強制民營企業承擔8個月疫情減免的措施。并隨后向貴陽中院提起上訴。
在二審判決中,法官將寶侖公司原本與云鼎匯公司在合同中約定的免租期(針對建設施工期的免租)轉換為疫情減免獲得。基于此認定,二審法院裁定駁回寶侖公司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確認寶侖公司需承擔對實際承租人8個月的疫情減免標準。這兩起疊加的訴訟及近600萬元的賬戶保全凍結措施,使寶侖公司的財務資源調配與日常運轉發生困難。
04
被刪減的續簽核心條款與合同終止
2025年初,正值寶侖公司應對蒲樂浩斯等商戶所提起的疫情減免訴訟及賬戶被保全凍結之際,云鼎匯公司與寶侖公司的租賃合同續簽事宜啟動商談。
云鼎匯公司將新版電子合同發送給寶侖公司后,寶侖公司提出異議,指出其中包含了十多項極其苛刻的條款,包括明確賦予了甲方(云鼎匯公司)可隨時解約且無需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的權利。寶侖公司在后續回復的“寶侖體育字[2025]07號、10號)”往來函件中還指明,該擬續簽合同文本中直接刪除了2018年合同中最為核心的兩項保障條款,即“延續承租權”及“解約補償條款”。
面對數千萬前期投資尚未回本及賬戶凍結下的持續經營壓力,寶侖公司向云鼎匯公司表態:請求云鼎匯明確是否具備續簽的真實態度;若希望寶侖退出項目,應進行友好協商。
在隨后的溝通中,雙方進行了8次會談。
寶侖公司負責人雷蕾告訴筆者,云鼎匯公司在此階段以“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為由進行磋商。然而,到了2025年7月9日,云鼎匯公司卻突然向寶侖公司送達了《合同終止通知函》,以續租條件未達成一致為由,單方面宣布租賃關系不再延續,強硬要求寶侖公司返還房屋。
7月15日左右,寶侖公司即接到貴陽鐵路運輸法院電話通知,稱云鼎匯公司已提起解約訴訟。寶侖公司認為,前期的8次會談程序,系云鼎匯公司為獲取“雙方協商不一致,到期解約”的證據支撐,從而在法律上規避原合同約定的“若甲方拒絕續簽,應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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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侖公司。劉虎攝
在下發《合同終止通知函》的同日,云鼎匯公司繞過作為承租方的寶侖公司,向園區內各入駐商戶定向發放了《風險提示告知書》,公開宣布云鼎匯公司與寶侖公司的租賃關系已于2025年7月8日終止。
這一告知書的發放,在司法程序尚未作出最終確權裁判時,就已切斷了商戶向寶侖公司繼續繳納租金的鏈路,并由此動搖了寶侖公司在園區內的收租基礎與商業信用。
05
訴訟中的結盟與強行清場
就在貴陽鐵路運輸法院審理云鼎匯訴寶侖解約及續簽反訴案件的過程中,法庭內外的多方關系也發生了實質性重組。
在第一次開庭當天,云鼎匯公司向法院提交了一份由寶侖公司與“蒲樂浩斯”簽署的商業內部合同作為證據。寶侖公司律師對云鼎匯公司獲取該證據的合法來源提出質證意見,云鼎匯公司當即向法庭申請將“蒲樂浩斯”追加為該案件的第三人。
在法庭陳述環節,作為第三人出庭的“蒲樂浩斯”,向法庭詳細陳述了寶侖公司向其收取相關商業管理費用的情況,并將該費用與云鼎匯公司直接向中煙公司繳納的底租標準進行對比,以此向法庭主張寶侖公司在轉租過程中獲取了極高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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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煙廠改造前后。受訪者供圖
法院在立案后,對雙方繁雜的賬目進行了數據核實,并在判決書中專門引用了寶侖公司收取租金數額,與向云鼎匯繳納房租數額的對比數據。
此時,庭外的物理空間爭奪更為直接。
在云鼎匯對寶侖發出解約函后,“蒲樂浩斯”及一眾商戶開始拒絕向寶侖公司繼續繳納租賃費用。“蒲樂浩斯”還直接占據了“文體專區”內其他空置商鋪,并強行實施了拆除與裝修使用行為。
面對這一情況,寶侖公司向屬地公安機關報警。依據出警核實記錄,蒲樂浩斯公司向警方出示了其已獲得云鼎匯公司授權使用“文體專區”商鋪的證明文件,并確認其相關費用已直接向云鼎匯公司繳納。
相隔11天之后,蒲樂浩斯公司在“文體專區”開進大型機械,進行施工。寶侖公司人員再次報案。警情記錄載明:有不明機械車輛強行開入租賃場地,無視寶侖公司的阻攔,直接開始了破壞性的拆除施工動作。寶侖公司在此期間多次致函相關行政機關,要求對施工安全性進行監管,但并未獲得實質性進展。
06
財務抗辯與一審敗訴
而在法庭審理階段,關于財務結算的核心爭議則被詳細展開。
云鼎匯公司向法庭拋出了一份未結事項清單,其指控寶侖公司存在長期欠租行為,具體金額為:2022年至2023年間,欠交租金112.55萬元;2024年欠交42.94萬元;2025年第二季度欠交140.17萬元。基于此,其請求司法確認租賃關系終止,判令寶侖公司限期清場返還房屋,追繳欠付租金240萬余元及違約金,同時要求寶侖公司按每日10850.08元的標準交納房屋占有使用費。
寶侖公司在正式復函及法庭反訴中,提出了一套完整的“債權抵銷與沉沒成本考量”邏輯:
首先,云鼎匯公司未按照國家相關疫情減免政策給予對等減免,僅減免了4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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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凍結寶侖公司部分資產。受訪者提供
其次,此前因云鼎匯公司缺位而由寶侖公司全額墊資實施的一次消防設施設備施工款項(至今尚未結算),應直接用于抵扣拖欠的租金;
再次,寶侖公司在投建一期項目、拆除重建多棟D級危房、新建地下水電管網等基礎設施方面的巨額建設支出,應對該沉沒建設成本進行責任劃分與補償,并訴求合同租期延續權益。
一審判決書確認:因雙方未就核心條款達成一致,第一批次房屋租賃關系,已于2025年7月8日合法終止。法院駁回了寶侖公司關于變更免租期、主張重建加固費用補償、主張賠付損失的全部反訴請求。
而在給付義務上,法院判令寶侖公司限期返還房屋,補足欠付租金15萬余元,并按一年期貸款利率標準交納違約金,以及自合同終止之日起交納房屋占有使用費。這一判決,直接確立了寶侖公司必須清場退出的法律后果。
07
無縫銜接的招投標時間表與新中標方
在寶侖公司面臨一審敗訴及被迫退出的同時,該項目新一輪的招投標及資產移交程序,卻在被以極快的節奏推進。
據寶侖公司根據相關渠道獲取的線索整理,一條關于該項目后續處置的完整時間線被呈現出來:
2025年7月,正值云鼎匯公司向寶侖公司下發《合同終止通知函》的時間節點,貴陽市國資委主任王黔親自帶隊,率領云鼎匯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員前往資產源頭貴州中煙公司,就該舊址項目的后續方案進行高層匯報與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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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侖公司一審敗訴判決書。受訪者提供
2025年8月18日,距離前述對接僅一個月,一家名為“貴州悅來悅好商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悅來悅好公司”)的企業登記成立。
2025年10月,在解約訴訟案件尚處于司法審理階段時,云鼎匯公司將包括寶侖公司前期投資建設的“文體專區”在內的煙廠舊址項目,全部納入官方招投標平臺,進行掛網公示招標。
2025年11月,成立剛剛滿三個月的悅來悅好公司在云巖區發改委獲取了該項目備案證書,取得了參與該大型項目的入場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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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在一幢樓辦公的云鼎匯和悅來悅好公司。劉虎攝
2025年12月,云鼎匯公司發布招標結果:悅來悅好公司最終獲定為該文創園區項目的新任中標單位,取得了項目的全面運營權。從高層對接、新公司成立、掛網招標到最終宣布中標,整個商業閉環在半年內完成。
08
隱秘股權架構
針對新中標方及其關聯資本的背景,寶侖公司負責人雷蕾根據匿名知情人提供的線索進行了詳細調查。其調查的線索,最初指向悅來悅好公司與“美的集團美置商業”可能存在的關聯。為核實該信息,雷蕾拜訪了“美的悅然時光”項目總經理趙云峰先生。
在這次拜訪交流中,趙云峰證實:老煙廠項目乃時任云巖區長王黔親自力邀美的進行招商洽談;但美的公司作為上市企業,絕不參與任何法律關系不清的項目,因此對老煙廠項目,“美的”不作為投資方進入,資方另有其他公司,美的僅進行合作商業管理。
趙云峰同時向雷蕾表示,自己與王黔區長不熟,其否認了與王黔之間的利益關聯,并強調不清楚王黔是否與項目真正資方存在問題。
根據匿名爆料人向雷蕾提供的信息,及寶侖公司通過企業信用查詢系統所提取的相關穿透數據,涉及貴陽老煙廠項目關聯企業的層級持股架構被完整還原:
在宏觀頂層架構上,云巖區國資體系牢牢控制著貴陽云巖源晟實業運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云巖源晟”)。順著云巖源晟的股權向下追溯,云巖源晟持有貴州禮物文旅產業發展有限公司(下稱“貴州禮物”)65%的絕對控股權。而貴州禮物的另外35%股份,則掌握在一家名為貴州新邁文旅產業發展有限公司(下稱“新邁文旅”)的企業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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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的自然人交叉點,也出現在新邁文旅的工商檔案中。
“天眼查”信息顯示,自然人張和宇、黃雪楓名列新邁文旅的股東名單。進一步的企業任職檢索發現,張和宇、黃雪楓同時在“貴州十二猴子文旅產業發展有限公司”(下稱“十二猴子文旅”)擔任重要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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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蕾在查閱“十二猴子文旅”的工商內檔時確認: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時也是持股比例高達80%的絕對大股東,其登記姓名為“歐婭”。她依據材料走訪摸查的背景信息顯示,歐婭系王黔的前妻。
至此,工商數據呈現出的完整鏈條為:“云巖源晟(國資)—貴州禮物—新邁文旅(自然人持股)—十二猴子文旅—歐婭(王黔前妻)”。
09
庭外人物的交集
隨著知情人向寶侖公司提供的更多線索,司法干預的相關人物網絡也出現在材料中。現任貴陽中院民四庭副庭長的陳躍霄,其身份被指認為王黔的現任妻子。
在寶侖公司與云鼎匯公司訴訟期間,發生了多起庭外對接事件。寶侖公司的律師曾多次嘗試聯系主審法官和法院院長遞交材料,但未獲實質性接洽。然而,根據貴陽鐵路運輸法院官方網站所發布的一篇題為《深化聯動聚合力共筑平安促發展》的通訊文章顯示:
2026年3月19日,云巖區政法委書記黃星、副區長劉坤等人抵達貴陽鐵路運輸法院參加座談交流。法院領導親自出席了此次會議。官方通稿稱,雙方圍繞矛盾糾紛化解、訴訟案件推送綜治中心等基層治理工作進行了交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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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鐵路法院官方公眾號發布的宣傳文章。網頁截圖
雷蕾告訴筆者,在此次座談會上,還有兩名新聞通稿中未被提及的人員出席:云鼎匯公司的副總“張文琪”,以及云鼎匯公司的上級集團主管領導、同時兼任歐婭所在合作公司“貴州禮物”董事長的“張慧”。
此外,在云鼎匯與寶侖一審判決書下發前的4月,一位知情人向寶侖公司的律師透露,鐵路運輸法院審委會已就該案向上級貴陽中院上報了關于判決工作的指導請求。
綜上所述,一份涉及資產方(中煙)、承租方(云鼎匯)、投資方(寶侖)、商戶(蒲樂浩斯)、新接盤方(悅來悅好)的商業糾紛,在層層交織的行政指導、股權嵌套與司法流程中走到了一個節點。2026年5月,王黔被紀委監委宣布調查后,該項目的政治與行政背景發生了重大變化。
但在當下的現實切面上,貴陽卷煙廠舊址的實質物業控制權,已經從寶侖公司轉移至國資平臺云鼎匯公司,與新入局的中標單位悅來悅好公司名下。
與此同時,在經歷了一年多的司法訴訟與現場沖突,民企寶侖公司因面臨高額的運營管理成本,及員工工資支付壓力,大部分員工被迫辭退,其投入在倉酷文創園項目的數千萬建設資金,因合同解約而無法收回。
關于此案的進一步發展,筆者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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