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有價。這不是比喻,不是罵人。在宋人莊綽的《雞肋編》里,白紙黑字寫著:肥壯者一枚十五千。
在古代中國的貨幣單位中,“千”通常代表一千個基本單位。“十五千文”意味著15個一千文,也就是一萬五千文。
當時一斗米數萬文,人肉比米賤。
人肉比米賤,意味著活人比糧食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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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人,在那個年代不只是饑荒下的偶然,而是制度性潰爛后長出的蛆。
翻開史書,吃人的記錄密密麻麻。
安史之亂,張巡守睢陽,糧盡后殺妾煮熟分給將士,許遠也殺奴僮。
士兵們吃完了,哭完了,接著守城。
三國臧洪被袁紹圍困,同樣殺妾犒軍。這些將軍被寫進忠義傳,被殺的女人連名字都沒有。
更荒誕的是吃人斗富。
隋末諸葛昂和高瓚宴請比拼,高瓚殺了一對十歲孩童,蒸熟上桌。賓客嘔吐,諸葛昂面不改色。
回請時,諸葛昂把自己的美妾放在銀盤上活活蒸熟,親手挖出她胸口的肉吃掉。這不是饑餓,是權力和財富把人變成比野獸更冷血的東西。
五胡亂華時,羯趙軍隊打仗不帶軍糧,攻下城,男的殺光,女的白天殺肉,晚上先奸后殺。
冉閔解救的二十萬女子,后來五萬落入慕容鮮卑手中。
一個冬天,五萬條性命,城外骨頭堆成山。冬天肉不易壞,五萬人被當成了過冬存糧。
唐末黃巢軍隊數十萬,無糧就吃人。
制作巨碓,把人活活碾碎,連骨頭磨成肉末,一天殺數千人。
宋人筆記記載,靖康之亂后,人肉比豬肉便宜,肥壯者賣不到一萬五千文,而一斗米數萬文。
人肉可以被制成肉干、腌制,甚至當貨幣流通。
元末《南村輟耕錄》詳細劃分:小兒最好吃,叫“和骨爛”;年輕婦女次之,叫“不羨羊”;老瘦男子最差,叫“把火”。
這不是變態手記,是民間口語,是同類相食被日常化后的暗號。
朱粲是隋末流寇,無糧就抓人吃。
投唐后封楚王,李淵派段確慰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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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確喝高了問:“聽說你愛吃人肉,什么滋味?”朱粲答:“吃醉鬼的肉像吃酒糟豬肉。”段確大怒罵人。
朱粲當場把他和幾十個隨從全殺了,煮熟分食。在那個環境里,忠誠、信義在鐵鍋面前一文不值。
明末屈大均有一首詩。
夫妻快餓死了,妻子把自己賣給人肉館,得三千錢讓丈夫活命。
丈夫后悔回去找,妻子已被掛在肉架上,手已經被買走。
為了肉新鮮,不能先殺人,顧客要哪一塊就割哪一塊。活割。
這些不是發生在蠻荒部落,是發生在我們自己的土地上,穿著一樣的衣裳,拜著同一個祖宗,卻在鍋里煮著同類的肉。
岳飛的部隊割金人腿肉曬干當干糧,不是道德瑕疵,是那個時代的生存本能。可這種本能被制度化后,就成了集體恐怖主義。
魯迅在《狂人日記》里說:“我翻開歷史一查,每頁都寫著‘仁義道德’,從字縫里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
這不是比喻,是紀實。那些吃人的人不是青面獠牙的魔鬼,他們是父親、丈夫、將軍、詩人、皇帝。他們有名字,有傳記,有人替他們寫詩立碑。而那些被吃的人,沒有名字,只是一筆帶過的數字,“數萬人”、“二十萬”、“五萬”。白紙黑字,冷冷清清。
白居易《輕肥》寫內臣騎馬錦衣玉食,最后一句砸下來:“是歲江南旱,衢州人食人。”沒有轉折,直接把盛世和地獄擺在一起。文明和野蠻之間,只隔著一場饑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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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幸我們生在現在?不是美化今天,而是每個時代的人都覺得自己慶幸沒生在昨天,可每一個明天的人也在慶幸沒活在我們今天。
那些被掛在肉架上活著割肉的人,沒有機會說“慶幸”。
魯迅還說:“將來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
可將來來了又走,吃人的人換了臉。
以前吃腸胃,現在吃靈魂。以前把人碾成肉末,現在把人碾成數據、流量、一天干十二個小時的牛馬。
刀叉換成了PPT,鐵鍋換成了KPI。那些在肉架前挑三揀四的手,跟現在在招聘網站上篩簡歷的手,用的是同一套肌肉。先分類,再標價,然后挑最好的用,等沒用的時候扔掉。
你覺得自己離“吃人”有多遠?不是問你敢不敢吃人,而是當系統、權力、饑餓、恐懼把你逼到墻角,你確定自己不會變成吃人的人?或者更可怕,你確定自己不會變成那個被吃的人?
那些被煮在鍋里的人,他們知道吃他們的人是誰嗎?他們知不知道,吃他們的人,跟他們吃的是一樣的大米,拜的是一樣的祖宗?人肉有價,可良心的價,你算過沒有?
參考資料:《后漢書·董卓傳》《新唐書·張巡傳》《新唐書,黃巢傳》《舊唐書.朱粲傳》《清史稿?祖大壽傳》《晉書.冉閔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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