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陽光房里,
我最少快‘死’兩次了”
家住南昌縣象湖奧林匹克花園一樓的陶女士說
最近幾年過得心驚膽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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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記者見到陶女士時,她家陽光房已是一片狼藉。一大塊鋼化玻璃頂棚被砸得徹底破碎,地上散落著多塊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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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安全,陶女士加裝了10公分厚的玻璃,又鋪了10公分厚的海綿,最后還加蓋了一層5公分的防水帆布。“結果還是砸下來了!防了又防,還是砸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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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女士回憶,最驚險的一次發生在裝修完沒建陽光房時,“一個大木塊砸下來,差點擦到我的頭!就差那么一點點!”如今,即便全副武裝,幾天前的一塊水泥石塊還是輕易砸穿了頂棚,碎渣崩進了主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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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被問及為何不安裝高空拋物監控以便溯源時,物業工作人員卻回復:“如果是住戶她自己要求裝攝像頭,她要自己去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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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頻繁掉石頭的原因,物業表示:“房子都15年多了,你說房子那么老了,想沒一點問題,這也不可能這樣的,是不?”
物業口中的“房子老了”和“沒辦法”,能免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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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高鵬認為,誰管理,誰擔責。小區外立面屬于公共部分,物業負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責任。定期巡查義務。 如果物業明知外墻有問題,卻不進行圍擋,也不向業委會匯報申請維修,就是未盡到管理義務,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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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離開現場后,事情迎來了轉機。
不甘心的陶女士當起了“偵探”。她逐一排查周邊樓棟,竟然在隔壁一棟樓的8樓外墻上,發現了一處疑似缺失的石塊痕跡。而砸壞她家陽光房的那塊石頭,大小與缺口高度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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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表示“查不出原因”的物業,態度瞬間180度大轉彎,主動提出“可以坐下來協商”。目前,雙方正就賠償和后續安全隱患排除進行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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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都市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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