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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魏春亮
山西煤礦事故的事,大家應該已經看到了。
最新消息,事故造成82人死亡,仍有2人失聯(lián);
123人被送醫(yī)救治,其中含2名危重患者、2名重癥患者。
山西省政府調集7支救援及醫(yī)療隊伍共755人,應急管理部增派6支國家礦山救援隊(345人),井下累計超400人參與搜救,井口待命救護車二十余輛。
目前救援已持續(xù)超24小時,今天凌晨還派機器人下井,替代人員進入高位區(qū)域探測生命體征。
但因次生災害風險,救援進度緩慢。
82人死亡,這不僅僅是“特別重大事故”的定性,也不僅僅是冰冷的數(shù)字,更是82個家庭的天塌了。
82個生命的消亡,已經讓人感到無比悲痛,而這起事故暴露出來的亂象,更讓人出離憤怒。
1、變來變去的死亡人數(shù)
5月23日6點,沁源縣應急管理局通報,平安升井201人,8人死亡,38人被困井下。
5月23日13點04分,央視新聞再報道時,就變成了82人死亡,9人失聯(lián)。
5月23日14點,央視新聞報道,90人死亡。
5月23日晚10點30分,官方發(fā)布會才最終確認,82人死亡,2人失聯(lián)。
一天好幾種說法,變來變去,我不知道礦工家屬看到這些變化的數(shù)字,這一天得有多揪心。
而對死亡人數(shù)的變化,官方發(fā)布會給出的解釋是:
事故發(fā)生后,現(xiàn)場混亂。企業(yè)對作業(yè)人數(shù)統(tǒng)計不清,導致一開始通報的人數(shù)不準確。
這就奇怪了,你要說救援過程中傷亡數(shù)字會隨搜救進展動態(tài)變化,這誰都能理解。
可企業(yè)連作業(yè)人數(shù)都統(tǒng)計不清,那怎么保證他們能夠正常作業(yè),又怎么保障他們的安全呢?就算統(tǒng)計不清井下的作業(yè)人數(shù),難道還數(shù)不清死亡人數(shù)?
這里面就有大問題了。
而且,早上6點通報說是8人死亡,中午13點就升至82人,且最終確定就是82人,難道這多出的74個礦工都是在上午去世的嗎?短短幾個小時上升那么多死亡數(shù)字,這其中是不是存在瞞報?
輕飄飄的一句“統(tǒng)計不清”,恐怕解釋不了這種“不準確”。
2、查不到的123人
看新聞報道,事故發(fā)生時,井下的作業(yè)人員實際有247人。
但奇怪的是,發(fā)生爆炸時的入井人員公示牌上顯示,當時只有124人入井。
剩余的123人,在系統(tǒng)里查不到有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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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新聞記者說,礦工需要經過人臉識別、安全門、攜帶人員定位卡進行登記后才可入井。
也就是說,這123人并未走這些流程就下井了,可見人臉識別、安全門和定位卡等保障安全的層層關卡,都形同虛設,安全管理是多么混亂。
而我看到這個細節(jié),就忍不住生出一些疑問:
這123人有沒有攜帶定位卡?如果沒攜帶,那么出事時,他們是不是最難營救的?死去的82人中,是不是大多在這123人中?
官方發(fā)布會說,企業(yè)對作業(yè)人數(shù)統(tǒng)計不清,導致一開始通報的人數(shù)不準確。一開始的通報,說死亡人數(shù)為8人,而官方目前確認的死亡人數(shù)是82人。
那這是不是意味著,最開始報8人死亡,是不是只是因為這8人在登記人員內?而剩下的74名死者,都在這查不到的123名人員中?而正因為查不到有效信息,所以才在一開始選擇了瞞報?
這些在系統(tǒng)里查不到信息的人,是勞務派遣,還是臨時工?
3、圖紙不符
這次爆炸點位于地下300米處,三條長約千米的巷道存在失聯(lián)人員。井下因爆炸出現(xiàn)積水、殘垣斷壁,需通過皮劃艇或排水設備推進。
也就是說,爆炸本來就增加了這次事故的救援難度。
但神奇的是,留神峪煤礦給出的圖紙與實際不符,礦內有本不允許貫通的巷道口被私自開通,地下實際結構“四通八達”。
而且這些地方,安全監(jiān)控未覆蓋。
出事公司的一名負責掘進的工人接受紅星新聞的采訪時說,“(有巷道)是超前,就是沒有手續(xù)的,或者還沒批下來的。”
正因為有這些違規(guī)開通的巷道,救援人員只能一個個巷道進行搜救,這無疑延誤了救援進度。
這些新的巷道,就是所謂“隱蔽工作面”,工作面的多少,都是要報備給相關部門審核的。一個礦同時生產幾個工作面、每個工作面安排多少工人,都有明確要求。
現(xiàn)在,新挖了巷道,增加了工作面,就如《南方周末》所說,那井下人數(shù)、設備、車輛、通風壓力都會增加,因此風險也會增加。
隱蔽工作面作業(yè),和安全監(jiān)控造假、下井作業(yè)人數(shù)不清、違規(guī)分包轉包等問題,在煤礦生產中往往彼此關聯(lián)。
為啥會有123名礦工查不到信息,為啥監(jiān)控缺失,這一切都說得通了。
說白了,就是貪心,就是麻木。拿礦工的生命安全,賭不會出事的概率,把利益最大化。
反正要冒著生命危險下井的,不是這些膽大包天、利欲熏心的領導們。
有位偉人曾說:“當利潤達到10%時,便有人蠢蠢欲動;當利潤達到50%的時候,有人敢于鋌而走險;當利潤達到100%時,他們敢于踐踏人間一切法律;而當利潤達到300%時,甚至連上絞刑架都毫不畏懼。”
留神峪煤礦的領導,就是這樣鋌而走險,毫不畏懼的人。
《南方周末》報道,據天眼查公開信息,2025年,留神峪煤礦因安全問題,兩次被沁源縣應急管理部門處罰:
2025年7月,該煤礦因部分工人未穿戴含有反光標識的工作服入井,被罰款3萬元;
同年12月3日,因三采區(qū)軌道下山猴車急停保護拉線在多處地點被電纜壓住,致急停保護功能失效;2211軌道順槽口頂板破碎,無補強支護措施,被處罰2萬元。
可能,在留神峪煤礦的領導看來。這區(qū)區(qū)5萬塊錢的處罰,完全是不痛不癢。
這次造成82人死亡的事故的發(fā)生本身,就證明了去年處罰的不痛不癢。
而更諷刺的是,依據2023年11月,留神峪煤業(yè)有限公司還被官方認定為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二級達標煤礦,資質有效期三年。
即使留神峪煤礦2025年兩次被罰,直至事故發(fā)生前,仍持有該項二級達標資質。
如果留神峪煤礦能夠按照煤礦安全標準執(zhí)行(而這只是最基本的正常要求),如果去年的處罰能夠真的讓他們感到疼痛(最起碼有兩次機會讓他們反省),這次礦難,本來是可以避免的。
但不幸的是,礦工的命太不值錢,他們沒有重要到能放在桌面上被看到、被考量。
我看到“紅星新聞”的報道,有工人說,在這里上班的工人需壓兩個月工資,工作到第三個月才能領取第一個月的勞動報酬。
也就是說,那82名去世的礦工,抱著為家人拼個好未來的心態(tài)下井,但直到離開這個世界,他們生前辛苦掙來的兩個月血汗錢,還被企業(yè)扣押未發(fā)。
想想真讓人難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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