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浙江湖州南潯吾悅廣場內,一名商戶情緒失控,當眾怒砸自家店鋪,視頻迅速走紅網絡。經營僅四個月便因虧損難以為繼,商戶想提前退場,卻被商場依據合同拒收押金、暫扣設備,還要求恢復毛坯,重壓之下的極端舉動,引發網絡關注。
我們來看看這則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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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浙江湖州。某知名連鎖品牌商場內,一名經營商戶情緒失控,當眾怒砸自家店面……
據稱,該老板在商場內僅經營四個月,因生意持續虧損,無力繼續承擔成本,遂向商場提出提前退場。而商場方面依據合同條款,認定商戶提前撤場構成違約,拒絕退還押金、暫扣店內設備,并要求商戶退場前必須將店鋪恢復至毛坯狀態。多重壓力下,老板情緒徹底崩潰,當場怒砸店內設施……
有網友站隊商場方面:有合同條款在,能怎么辦?即便打官司,你經營方也絕對贏不了的。發泄完后,該怎么樣還是怎么樣。成年人,就要為自己當初的決定買單。人家巴不得你砸,對他們沒有任何影響,還省得后面跟你扯皮了。
不過,也有部分網友是站隊這些經營商戶的: 不退押金也就算了,設備也不許拿走,這不就逼著店家砸嗎?反正雙輸好過單贏!
針對此事,有網友評論,我也經歷過。在銀泰到最后設備我也不要了。因為建圍擋要8000,恢復毛坯又要好幾萬,那些餐飲設備二手就真不值錢。唉,血本無歸。
有網友感慨,今年浙江區域的吾悅廣場大幅度漲租,因為合同只能一年一簽,與最初的口頭約定不符,商戶撤場就損失裝修等成本,不撤場明年不知道又要漲多少,逼死商戶的節奏。
有網友認為,押金不退沒話說,設備不讓搬恢復原貌就說不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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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來看,事件脈絡清晰,矛盾根源在于權責不對等與經營現實的碰撞。商戶入駐時簽訂合同,本是保障雙方權益的共識,但經營四個月便持續虧損,資金鏈斷裂,無力承擔租金、物業費等成本,提前退場成了無奈選擇。
而商場堅守合同條款:提前撤場屬違約,押金不退、設備暫扣,且必須將店鋪恢復至毛坯狀態。對商戶而言,押金打水漂、設備無法取回,還要額外支付裝修復原費用,相當于“血本無歸”;對商場來說,合同是唯一準則,違約就該擔責,拒絕讓步看似合規,實則是將經營風險完全轉嫁到弱勢商戶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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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極端砸店行為,是商家老板情緒崩潰的宣泄,卻絕非解決問題的良策。一邊是網友支持商場:“合同白紙黑字,打官司也贏不了,成年人要為選擇買單”;另一邊是同情商戶:“不退押金還扣設備,逼人走投無路,雙輸也認了”。
兩種聲音各有道理,但砸店終究是沖動之舉:店內設施是商戶自有資產,砸了只會進一步擴大損失;涉嫌擾亂公共秩序,還可能面臨治安處罰;與商場的糾紛非但沒解決,反而因過激行為增加協商難度,本質是“傷敵八百,自損一千”的雙輸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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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說,這場糾紛折射出小微企業生存的艱難與商業合作的公平性缺失。小商戶創業本就九死一生,疫情后消費疲軟、成本高企,稍有不慎便陷入虧損;而大型商場憑借優勢地位,制定的合同往往偏向自身,違約金過高、權責失衡,一旦商戶經營遇挫,便陷入“違約即全責”的絕境。
合同固然要遵守,但商業合作更需兼顧情理,商場在堅持規則的同時,是否可設置靈活的協商機制?比如根據實際經營時間按比例退還部分押金,或簡化退場復原要求,避免將商戶逼上絕路。
成年人的世界沒有容易二字,創業的勇氣值得尊重,但極端沖動永遠不是出路。湖州商戶的遭遇,是無數小創業者困境的縮影,也提醒著我們:商業社會既要堅守契約精神,更要守住公平與溫情的底線。
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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