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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在外互助父母公約》在互聯網上悄然興起。
我與老妻兩人,去東北自由行。那天下午,我們從哈爾濱站抵達長春西站,正值薄暮時分。出站時,我拖著一個大行李箱,上一個斜坡,稍顯吃力。這時,一對戀人見到,立刻上前幫忙。我倆表示感謝,告訴他倆所訂的旅館。這對戀人聽后,執意要當向導,送我們去住宿的地方。因為要穿過一家萬達超市,超市有多個進出口,他們擔心我們走冤枉路。我們婉拒,但不行。女生說:剛吃過晚飯,正好散散步。遇到上樓梯時,男生非要給我提行李箱。一直把我倆送到酒店附近,他們才離開。
這使我想起了開頭提到的《在外互助父母公約》。一些熱情的年輕人自發組織,發帖呼吁“這一次我幫助了你的爸媽,有可能之后你會幫到我的爸媽”。這份《互聯網合約》,沒有簽字蓋章,沒有第三方公證,也沒有失效日期,全憑大家自覺自愿,而且正被數不勝數的年輕人默默地踐行著。我雖然沒有來得及問那對戀人,是否加入了這個公約組織,但我想,他們已經從思想上成為這個組織的成員,而其善行足以證明。當“我為人人,人人為我”形成一種風氣,這個社會就走上了良性循環,會變得越來越美好。
多年前,曾有一次日本之行。一天晚上,與同伴出去買東西,在一家私人小超市,看到一種護膚品,上面的標價,比白天導游帶我們去看的大超市,便宜幾乎一半。正好旁邊有一女青年,我憑直覺,認為她是中國人,冒昧一問,果然是。我請她幫忙看一下那個護膚品的價格,她告訴我,對的。又拿著那件東西,去與老板娘核實。我與同伴高興地買下。那位女青年,直到我們結完賬,互道“再見”,才離開了商店。
還有一年,我與朋友去香港旅游。那天晚上,我們想去維多利亞港灣看看,那時手機還沒有導航功能。好在香港多為華人,語言交流沒有障礙。下了公交車,一打聽,到維多利亞港灣,需穿過一條隧道。我們到達隧道口,又向一群學生模樣的人詢問,他們認真地告訴我們如何走。道謝之后,我們繼續前進。這時,前邊多了一個小伙,正是剛才向他問路的那位。我挺好奇,快走兩步,趕上問他:“你也是去那邊嗎?”豈料小伙答道:“不是。我是給你們帶路。”我好感動。趕緊阻止他的腳步。告訴他,我已經知道怎么走了,請你不要再往前走了。他這才調轉方向,往回返。
這幾件事情,發生時間或近或遠,與《在外互助父母公約》對比,十分恰切溫暖。“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年邁體弱的人,出門在外,如果能夠享受到如子女般的人的照顧與關愛,該是多么輕松與幸福。
原標題:《夜讀|孫貴頌:《在外互助父母公約》得益記》
欄目編輯:華心怡 文字編輯:殷健靈 錢衛
來源:作者:孫貴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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