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礦難遇難礦工賠償約153萬,家屬簽字務必避開這3大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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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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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一起礦難事故引發全網關注,遇難礦工最終核定賠償約153萬元,這筆錢是逝者最后的保障,更是家屬今后生活的依靠。
面對高額賠償,悲痛中的家屬往往情緒崩潰、不懂法律,極易被誘導、被忽悠,稀里糊涂簽下不平等協議,后續維權難上加難。
今天就用大白話講清楚,簽字前必須避開的三個致命陷阱,每一條都關系你能不能足額拿到賠償。
陷阱一:先簽協議再給錢,口頭承諾全作廢
很多礦方、協調人員會反復勸說家屬:“先簽字諒解,錢馬上到賬”“不簽字就拖著,賠償遙遙無期”。
不少家屬被悲傷裹挾,又怕拿不到錢,匆忙簽字。可一旦協議落筆,主動權就完全交到對方手里。
部分協議會暗藏文字陷阱,比如寫著“一次性了結,后續再無任何糾紛”,看似正常,實則意味著不管錢拖多久、少給多少,你都不能再維權、不能再上訪、不能再起訴。
更有甚者,簽字后以流程、審批為由一拖再拖,家屬想反悔都沒依據。
正確做法:要么先打款再簽字,要么協議里寫清具體到賬日期、逾期賠付違約金,所有承諾必須白紙黑字,絕不信口頭保證。
陷阱二:拆分賠償項目,壓低總額、克扣撫恤金
153萬賠償不是一筆籠統數字,通常包含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等多項。
有些協調方會玩文字游戲,拆分項目、壓低單項,尤其克扣老人贍養費、未成年子女撫養費,把本該家屬專屬的撫恤金算進“打包賠償”里。
還有的會以“前期墊付醫藥費、喪葬費”為由,從總額里強行扣除大額費用,讓到手錢大打折扣。
家屬不懂明細,只看總數字差不多就簽字,最后本該屬于老人孩子的專屬補償,悄悄被拿走。
正確做法:要求對方出具賠償明細清單,每一筆錢對應什么項目、給誰、給多少,逐項核對,被扶養人生活費必須單獨列明,不得隨意抵扣。
陷阱三:誘導放棄追責,后續隱患全自己扛
礦難背后往往涉及安全管理、違規操作等問題,部分礦方為規避行政處罰、刑事責任,會誘導家屬在協議中寫下:
“自愿放棄追究單位及相關人員一切責任”“不再通過任何途徑主張權利”。
看似只是了結賠償,實則讓家屬放棄所有后續追責、申訴、曝光的權利。
一旦后續出現糾紛、錢不到位、協議不公,再想維權會被直接駁回,連法律途徑都走不通。
悲傷時最容易心軟妥協,但簽字就是永久放棄,后患無窮。
正確做法:只簽賠償與付款條款,拒絕任何“放棄追責、放棄維權”的附加條款,必要時找律師把關,不要獨自面對談判。
最后提醒:悲痛別亂簽字,不懂就找專業人
礦難賠償不是小事,153萬背后是一條人命,是一易友未來幾十年的生活。
家屬此刻沉浸悲痛,最容易被人情、話術裹挾,切記三件事:
1. 不看清協議絕不簽字;
2. 不拿到明細絕不妥協;
3. 不懂法律一定找律師、找懂政策的人幫忙。
逝者已矣,活著的人更要守住權益,別讓悲傷再疊加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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