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與父親在街邊發生爭執,16歲少女被一名陌生男子拽下電動車、踢踹頭部,當場血流滿面,施暴者卻解釋為“幫忙教育孩子”。這起事件經媒體曝光后引發廣泛關注,陜西西安警方通報稱,將在傷情鑒定完成后,對涉案人員依法作出處理。
對于此事,有律師表示,本案受害人為16歲未成年人,結合受害者未成年身份、公開施暴的惡劣情節,司法實踐中或會予以酌定從重處罰。
警方通報——
傷情鑒定完成后
將依法處理涉案人員
據媒體報道,陜西西安的劉先生日前帶16歲的女兒出門看電影途中,孩子遭一名陌生男子無端毆打,后經初步鑒定為輕微傷。目前,劉先生已正式向警方提交尋釁滋事認定申請。
據劉先生介紹,事發時,他騎電動車帶著孩子,邊走邊談論電影,因為兩人意見不合,說話的聲音稍大,沒想到,一旁的陌生男子突然沖上前,聲稱“幫忙教育孩子”,隨即抓著孩子的頭發將其從電動車上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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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先生提供的監控畫面及相關資料顯示,該男子當眾揪拽孩子頭發、腳踹孩子頭部,致使孩子當場血流滿面,即便路人與劉先生上前勸阻,該男子仍對孩子實施過肩摔。
經法醫初步鑒定,孩子構成輕微傷,其牙齒、頸椎損傷需三周后復查,屆時將進行二次傷情認定,但因孩子身心遭受嚴重創傷,留下心理陰影,抗拒后續復查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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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凌晨,西安市公安局蓮湖分局發布警情通報:針對網傳“16歲女孩被陌生男子毆打”一事,我局已依法立案調查。經查,2026年5月12日17時許,劉某菡(女,16歲)與其父劉某順(男,49歲)當街發生爭吵和肢體沖突,爭執時長達十余分鐘,引起路人石某(男,36歲)關注。石某自稱因對劉某菡辱罵其父行為不滿,遂上前指責并毆打劉某菡。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待傷情鑒定完成后,我局將對涉案人員依法作出處理。
律師說法——
暴力毆打未成年人
或會予以酌定從重處罰
對于此事,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
陌生人在公共場所無故毆打未成年人,可酌定從重懲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毆打不滿14周歲未成年人屬于法定從重處罰情形,可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本案受害人為16歲未成年人,雖未達到法定從重年齡,但結合受害者未成年身份、公開施暴的惡劣情節,司法實踐中會予以酌定從重處罰。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及相關司法解釋,行為人在公共場合無端滋事、暴力毆打未成年人,屬于尋釁滋事罪的“情節惡劣”情形,依法可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趙良善表示,本案被害人家屬可依法向施暴者主張刑事、行政、民事多重法律責任。在追責層面,家屬可申請公安機關以尋釁滋事罪刑事立案,追究施暴者刑事責任;若案件未達到刑事立案標準,可要求公安機關對施暴者予以頂格治安行政處罰。在民事賠償層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侵權責任相關規定,家屬可主張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及后續康復治療等全部實際損失。此外,本次暴力事件對未成年受害者造成嚴重身心創傷,家屬可依法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憑借監控視頻、傷情鑒定報告、就醫票據、證人證言等完整證據支撐維權訴求。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白仲夏 編輯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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