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在日內瓦舉行的WTO爭端解決機構會議上,印度正式駁回了中國提出的設立爭端解決專家組的申請。這是自2023年12月中國就印度針對光伏、科技產品等采取的一系列所謂貿易限制措施向WTO提起申訴以來,印度首次動用程序性權力否決中方設立專家組的請求,標志著雙方在這一領域的法律博弈進一步升級。與此同時,為應對即將到來的WTO對印度的貿易政策審議,中國商務部已開始就印度貿易投資環境公開征求國內業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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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爭端的核心,是中國指控印度在光伏、科技產品等領域采取的貿易和產業政策涉嫌違反WTO規則。中方認為,印度對包括光伏產品在內的多種高科技產品征收額外進口關稅,以及推行優先采購本土產品、限制進口產品應用等措施,構成了對中國出口產品的歧視,違背了印度在《1994年關稅及貿易總協定》、《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定》及《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定》等多邊規則下的承諾。
自去年12月中國提起申訴以來,雙方已進行了多輪雙邊磋商,但未能達成解決方案。根據WTO規則,在磋商失敗后,申訴方可請求爭端解決機構設立專家組進行裁決。5月初,中國提出了設立專家組的請求。在此次會議上,印度作為被訴方,依據程序行使了“第一次否決權”,拒絕立即設立專家組。
然而,這并不意味著爭端就此止步。根據WTO規則,如果中國在下次爭端解決機構會議上再次提出相同請求,專家組將自動成立。這意味著,中方仍有機會推動爭端進入正式的司法審理程序,由專家組對印度相關措施的合規性進行裁決。
面對中國的指控,印度方面予以全盤否認,堅稱其相關產業扶持和貿易管控措施完全符合WTO規則。印方更進一步提出,當前全球光伏供應鏈高度集中,中國掌控了全球超過80%的光伏組件價值鏈,這種狀況本身就值得關注。印方暗示,中國在倡導供應鏈多元化的同時,其市場主導地位可能限制了其他國家光伏產業的發展空間。
此次光伏爭端的根源,在于印度近年來大力推動“印度制造”戰略,尤其是在新能源和電子制造領域。為減少對進口光伏產品的依賴、培育本土制造能力,印度實施了一系列保護性政策,包括:
對進口光伏電池和組件征收保障性關稅和基本關稅。
推出型號和制造商核準清單,要求部分政府支持項目優先采購清單內(主要是本土)產品。
實施生產掛鉤激勵計劃,對本土制造進行補貼。
這些政策顯著影響了中國光伏產品對印出口。爭端背后,是規模龐大但不平衡的中印貿易關系。數據顯示,在2025-2026財年,中國已成為印度第一大貿易伙伴,雙邊貿易額達1511億美元。然而,印度對華貿易逆差高達1121.6億美元。巨大的逆差使得貿易摩擦在光伏等中國具有明顯優勢的產業中更易發生。中國在WTO也提起了針對印度汽車、可再生能源領域措施的另一起獨立申訴。
另據中國商務部世界貿易組織司5月30日發布的通知,WTO將于2026年7月對印度進行第八次貿易政策審議。為使中方在審議中能充分反映中國企業的關切與訴求,商務部現正面向國內企業、行業協會及研究機構公開征求意見,收集對印度貿易和投資政策的具體問題、關注及評論。意見提交截止日期為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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