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終于對選秀制度進行了一次大刀闊斧的改革,核心目的只有一個:打擊擺爛。經過多年的討論與拖延,新的抽簽規則變得相當復雜,但在某些方面又顯得異常簡單直接。最大的變化是,狀元簽的最高概率不再歸屬于戰績最差的球隊,戰績在聯盟中排名第四到第十差的球隊,將擁有獲得狀元簽的最高概率。
新規還設置了兩條硬性紅線:任何球隊不得連續兩年獲得狀元簽,這一情況在NBA歷史上只出現過兩次,但并未算上2017年凱爾特人將狀元簽交易給76人使其連續兩年獲得狀元簽的特殊案例;同時,任何球隊也不得在連續三年內都擁有前五順位的選秀權。整體而言,各隊的中簽概率被顯著拉平。具體的分配是,戰績最差的三支球隊各自擁有兩個抽簽球,戰績第四到第十差的球隊各自擁有三個抽簽球,而第十一到第十六位的球隊各自只有一個抽簽球。
作者對這一復雜的抽簽制度并不買賬,直言如果聯盟要堅持走這條路,就應該設計得更精細。他明確表示不喜歡從第四到第十名擁有相同的狀元簽概率,更不喜歡從第十名到第十一名之間存在的斷崖式概率下跌,認為聯盟完全有能力去設計一個更平滑的概率梯度,而不是設置這種突變。不過,他也承認,這套改革方案需要推銷給各隊老板,而這些老板們可能對過于復雜的規則缺乏耐心。增加抽簽球數量來創造平滑梯度或許從一開始就行不通,因為解釋成本太高,需要花費太長時間去說明。
按照作者的設想,不應該采用目前總計33個球(4-10名合計21個球,1-3名合計6個球,11-16名合計6個球)的設置,而是應該沿用現在的抽簽方式,即用1到14編號的球和四個數字組合,映射出一個比例分配更平滑的百分比概率表。作者認為,讓戰績第十差的球隊比第三差的球隊擁有更好的狀元簽機會,這本身就很有問題。而這又引出了一個名為“降級區”的奇怪概念。他直言這毫無必要。如果戰績最差的三支球隊,已經和第四到第十的球隊抽到狀元簽的概率相同,那么理論上節已經不存在擺爛的動機。如果聯盟就是要這么執行,那就不必假裝還會有球隊為了追求更多的抽簽球而繼續故意輸球。這么做唯一的效果,只是在懲罰那些戰績極度糟糕的弱隊。盡管極度糟糕的球隊通常也會浪費自己的選秀權,也許這件事本身影響不大,但讓一支戰績倒數第三的弱旅面臨如此境地,依然顯得相當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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