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時期,陳靈公在朝堂上穿著情婦的內衣取樂,史稱“公卿宣淫”;
兩千多年后,佛山一位剛畢業的女孩,將兩米長的易拉寶立在財政局門口,控訴前男友。
歷史總是押著相似的韻腳。
當私密的情愛糾葛被赤裸裸地晾曬在公共權力的大門前,無論真相究竟如何,第一滴血已然流下:
那是一個年輕人對“體面”二字的徹底告別!
6月2日,佛山市財政局大門外,立著一個高大的易拉寶。
鮮紅的、大大的人渣二字,刺激著人們的眼睛。
指控著財政局招錄的公務員黃某某腳踏兩條船、玩弄女性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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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這個消息已在數百人的微信群內傳播,引發了輿情。
對此,財政局的工作人員澄清說:
黃某某為該局去年招錄的公務員,放置易拉寶爆料的事情發生在6月1日。
財政局的回應里還說了一個細節:
女方此前已經走過信訪渠道,佛山市財政局相關部門已進行過調查核實:
“相關說法與事實嚴重不符,屬于誹謗;
兩人都是剛畢業的學生,未婚青年談戀愛屬于私人感情糾紛,如今在網絡上被無限放大,對當事人造成了很大影響。情感方面的問題需要一些軟性的手段去化解。”
這意味著,這并非一起突發性的情感糾紛,而是一場已經過行政干預卻未能平息的風波。
當正規的申訴渠道給出了“不屬實”的結論,而當事人無法接受時,就選擇了更激烈的“街頭展示”。
大家議論紛紛,都在猜測:
這會不會是典型的上岸第一劍,先斬意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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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說呢?兩個感受。
其一,二十出頭,本該是人生最明亮的時刻,男女雙方卻陷入了“掛人”與“反訴”的死循環。
男方即便躲在單位里,也依然需要承受不明真相的異樣眼光;女方采取極端手段,是真實的還好,一旦被證實是假的,也將面臨誹謗的法律風險。
年輕的他們呀,愛的時候毫無保留,恨的時候,毀天滅地,卻唯獨忘了在剛畢業的年紀,是否承擔的起輿論的裹挾,嚴重了還可能是“社會性死亡”。
其二,剛性的制度之外,剛畢業的大學生們更需要柔性的心理疏導與糾紛調解機制。
上文不是說過女方已經走過官方信訪渠道,但不滿意,才選擇“公開處刑”,這讓人想起了清代“揚州八怪”之一的鄭板橋。
清乾隆年間,山東濰縣一和尚與尼姑青梅竹馬,被迫分別出家后仍暗中相會,被鄉紳扭送縣衙,要求按"僧尼通奸、敗壞風化"嚴懲并枷號示眾。
鄭板橋細問緣由,知其二人本是有情人,是被家庭拆散才遁入空門;
當場判"一半葫蘆一半瓢,合來一處好成桃"一一準許還俗成婚,反讓鄉紳悻悻而歸。
他沒有順著“捉奸、曝光、嚴懲”的路走,而是區分了“真傷風化”與“有情人被逼出家”的本質不同。
兩件事對比來看,能看出解決問題的方式很重要。
于是,有人問:
信訪之后,女生的路在何方?
她已經走了一條——“當街處刑”。
這個既容易掀動輿論,但也有被“反訴”的風險。
第二條,感情的賬算不清,有實錘就交給法院,沒實錘,就交給時間。
總之,這件事仍需保持審慎。
單位說“不屬實”,這是行政層面的澄清。
但法律層面的定論,還需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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