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考來臨
填志愿是人生大事
一張志愿表
濃縮著一個家庭的心血
更是孩子多年努力的成果
容不得半點馬虎
更容不得他人肆意惡意破壞
臨近升學季
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近日公布了一起極具警示性的
典型案例
中考志愿莫名被改動
只因同學間日常口角遭報復
張某、李某(均系化名)原為海南某學校同班同學。
中考結束后,張某順利填報完志愿,滿心期待升學結果。可當他再次登錄中招系統時,卻發現自己的志愿信息被人莫名改動。慌張的張某一家立刻向教育局核實并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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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配圖
經公安機關調查
真相很快水落石出
篡改志愿的
正是同班同學李某
據李某交代,此前他曾被張某言語辱罵,一直懷恨在心。偶然看到張某的準考證信息后,他心生報復念頭,利用準考證賬號偷偷登錄中招系統,私自篡改了張某的升學志愿。事后,公安機關對李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但因其案發時系未成年人,處罰依法不予執行。
可這場惡意報復,徹底打亂了張某的人生軌跡,只能通過補錄進入其他學校就讀,求學成本大幅增加。無奈之下,張某一家將李某及其父母、涉事學校一并訴至法院,索要各項損失賠償與道歉。
法院審理宣判:
未成年侵權,家長全額兜底
法庭上
張某一方提出了多項訴求
1.李某和父母賠償學費、住宿費、課本教輔費、膳食費、開水費等合計96096元;
2.李某和父母賠償精神撫慰金10000元;
3.李某和父母登報一周賠禮道歉;
4.某學校對第一項訴訟請求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5.訴訟費用由各被告承擔。
審理法院認為
李某未經允許擅自登錄張某中招系統并修改張某所填報的志愿信息,導致張某與報考的志愿公立高中失之交臂,已侵害張某合法權益,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李某篡改志愿時未滿16周歲,由其監護人即父母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費用可以先從李某本人名下財產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父母支付。
某學校并未在一定范圍內的公開場合將學生的身份信息、登錄密碼信息向不特定人公布,未造成張某私密信息泄露,無過錯,不需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因李某篡改張某志愿,張某和父母為此支出高于公辦普通高中應負擔的學費、住宿費,為避免訴累,一并處理高中3年學費、住宿費。
綜合考慮海南某學校情況,并結合公辦普通高中亦應繳納的學費、住宿費數額,酌定李某的父母賠償學費、住宿費損失38000元。案涉事件確實給張某和父母造成一定的精神損害,酌情支持5000元。
綜上,李某和父母應賠償張某和父母各項損失43000元,張某和父母主張超出部分,不予支持。鑒于本案損害結果的范圍所及為案件當事人,法院同時判決李某和父母以書面形式向張某和父母賠禮道歉,內容需經法院審查,逾期不履行,法院將選擇一家在海南省發行的報刊公布判決書主要內容,費用由李某和父母負擔。
不少網友怒了
升學志愿不是小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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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案例給所有中考生和家長
敲響了警鐘
要加強對未成年人的網絡道德
信息保護和守法的教育
引導未成年人正確處理同學交往關系
避免因一時沖動釀成大錯
中考升學志愿關乎孩子未來
是嚴肅且神圣的人生選擇
容不得私人恩怨作祟
同學間有矛盾再正常不過
但一時沖動的報復
看似解氣,實則是觸碰法律紅線。
中高考來臨
填志愿是人生大事
一張志愿表
濃縮著一個家庭的心血
更是孩子多年努力的成果
容不得半點馬虎
更容不得他人肆意惡意破壞
臨近升學季
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近日公布了一起極具警示性的
典型案例
中考志愿莫名被改動
只因同學間日常口角遭報復
張某、李某(均系化名)原為海南某學校同班同學。
中考結束后,張某順利填報完志愿,滿心期待升學結果。可當他再次登錄中招系統時,卻發現自己的志愿信息被人莫名改動。慌張的張某一家立刻向教育局核實并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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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安機關調查
真相很快水落石出
篡改志愿的
正是同班同學李某
據李某交代,此前他曾被張某言語辱罵,一直懷恨在心。偶然看到張某的準考證信息后,他心生報復念頭,利用準考證賬號偷偷登錄中招系統,私自篡改了張某的升學志愿。事后,公安機關對李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但因其案發時系未成年人,處罰依法不予執行。
可這場惡意報復,徹底打亂了張某的人生軌跡,只能通過補錄進入其他學校就讀,求學成本大幅增加。無奈之下,張某一家將李某及其父母、涉事學校一并訴至法院,索要各項損失賠償與道歉。
法院審理宣判:
未成年侵權,家長全額兜底
法庭上
張某一方提出了多項訴求
1.李某和父母賠償學費、住宿費、課本教輔費、膳食費、開水費等合計96096元;
2.李某和父母賠償精神撫慰金10000元;
3.李某和父母登報一周賠禮道歉;
4.某學校對第一項訴訟請求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5.訴訟費用由各被告承擔。
審理法院認為
李某未經允許擅自登錄張某中招系統并修改張某所填報的志愿信息,導致張某與報考的志愿公立高中失之交臂,已侵害張某合法權益,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李某篡改志愿時未滿16周歲,由其監護人即父母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費用可以先從李某本人名下財產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父母支付。
某學校并未在一定范圍內的公開場合將學生的身份信息、登錄密碼信息向不特定人公布,未造成張某私密信息泄露,無過錯,不需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因李某篡改張某志愿,張某和父母為此支出高于公辦普通高中應負擔的學費、住宿費,為避免訴累,一并處理高中3年學費、住宿費。
綜合考慮海南某學校情況,并結合公辦普通高中亦應繳納的學費、住宿費數額,酌定李某的父母賠償學費、住宿費損失38000元。案涉事件確實給張某和父母造成一定的精神損害,酌情支持5000元。
綜上,李某和父母應賠償張某和父母各項損失43000元,張某和父母主張超出部分,不予支持。鑒于本案損害結果的范圍所及為案件當事人,法院同時判決李某和父母以書面形式向張某和父母賠禮道歉,內容需經法院審查,逾期不履行,法院將選擇一家在海南省發行的報刊公布判決書主要內容,費用由李某和父母負擔。
不少網友怒了
升學志愿不是小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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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案例給所有中考生和家長
敲響了警鐘
要加強對未成年人的網絡道德
信息保護和守法的教育
引導未成年人正確處理同學交往關系
避免因一時沖動釀成大錯
中考升學志愿關乎孩子未來
是嚴肅且神圣的人生選擇
容不得私人恩怨作祟
同學間有矛盾再正常不過
但一時沖動的報復
看似解氣,實則是觸碰法律紅線
來源|新聞坊綜合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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