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馬學禮 李靜楠)為了通過規范組織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參與崗位實踐鍛煉,幫助其積累工作經驗、增強實踐能力,進而促進其實現穩定就業。寧夏回族自治區人社廳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青年就業見習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見習單位認定、見習管理、見習補貼管理等主要內容作出明確規定。
《辦法》對原試行辦法作出重要調整,破除寧夏戶籍限制,非寧夏戶籍青年同樣具備參與資格,提升了政策普惠性。同時,基于對初創型、專精特新等企業成長周期的考量,降低見習單位準入門檻,將申報條件調整為“正常經營2年以上、在職職工8人以上”,并保留信譽良好、具備完善見習條件等核心要求。
為提升見習單位整體質量,《辦法》提出建立年度動態評估機制,對評估不合格的單位取消其見習單位資格,合格單位則直接續簽見習協議,實現“能進能出”動態管理。同時,強化見習全流程監管,依托寧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系統進行全流程網上辦理。新增見習單位禁止性條款,禁止安排見習青年從事無技術含量、跨區域工作;明確見習青年請銷假制度,細化事假、病假審批流程及相應補貼發放標準,以及終止見習的具體情形。
(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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