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淮南市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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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教育主管部門,市直各學校:
為貫徹《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6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6〕47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2026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1.科學制定招生計劃。依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辦學標準,綜合考慮生源情況、辦學條件,合理制定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有序擴大普通高中教育資源供給和招生規模。嚴格落實《安徽省教育廳關于使用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網絡統一平臺的通知》(皖教秘〔2022〕326號)要求,統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切實加強招生計劃、錄取過程和招生錄取信息管理。
2.合理確定招生范圍。普通高中實行屬地招生,市區的普通高中在市區內招生,壽縣、鳳臺縣的普通高中在本縣域內招生。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納入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統一管理,招生范圍與所在地公辦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實現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市教體局可以統籌調劑安排招生。
3.嚴格規范招生行為。各普通高中要嚴格按照市教體局統一批準的招生計劃、范圍、標準和方式同步招生。嚴禁以“意向登記”“預錄取協議”“保底錄取協議”“分班保證協議”等名義提前組織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掐尖”招生;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招收已被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錄取未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未達到考試所在地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報考體育、藝術類特長生自主招生的考生按《淮南市2026年普通高中特長生自主招生安排》規定執行)或未填報普通高中志愿的學生;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收取擇校費、“意向金”,嚴禁將招生錄取與“捐資助學”“教育基金”等各類贊助掛鉤;嚴禁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4.從嚴控制政策加分。享受下列加分政策的考生由各初中學校(社會報名點)公示后,按招生單元報市、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復核認定。其中,市轄區由屬地教育主管部門初核匯總后上報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不得重復加分。
(1)《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規定的加分對象和標準;
(2)烈士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3)臺灣籍考生在其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4)少數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
(5)援疆和援藏人員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上增加10分投檔。
(6)軍人子女考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考生、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規范特殊類型招生。進一步規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序,招生學校須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結束后,嚴格按照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序組織自主招生,自主招生計劃不得超過當年招生計劃的5%,招生錄取名單須通過招生學校門戶網站或其他方式向社會公布。普通高中舉辦的體育、藝術類型可在全市范圍內招生,其他類型在規定的屬地范圍內招生。嚴格規范公辦普通高中中外合作辦學“國際班”等招生行為,納入招生統一管理,實行計劃單列,錄取分數應達到同批次學校錄取要求,中外合作辦學招收的學生原則上不得轉入普通班級。省級示范高中特殊類型招生須在市教體局全程監督下,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段完成測試,不得再進行下一輪次招生測試行為,預錄取名單按照各類型1:1.5的比例報送市、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納入該校統招計劃。海軍青少年航空實驗班按有關規定執行。
6.保障特殊群體教育。在我市參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試錄取的非本市戶籍隨遷子女,與本市戶籍學生執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本市戶籍回鄉參加普通高中招考報名、考試的考生,享受與戶籍所在地就讀考生同等政策待遇;本市戶籍回鄉參加普通高中招考錄取的,必須參加我市統一組織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考試、志愿填報環節,否則不得錄取。
7.壓實招生工作責任。壽縣、鳳臺縣要按照“誰審批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積極穩妥推進縣域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縣域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報市教體局審核同意后實施。
8.切實加強監督檢查。嚴禁向社會公布未經市、縣教育主管部門審查備案的招生簡章、招生廣告和自主招生方案,嚴禁虛假宣傳、欺騙學生和家長。加強對民辦學校招生簡章、招生廣告、招生方案等的監管;在統一招生前,通過政務信息公開、媒體宣傳、學校網站等方式向社會統一發布招生計劃、招生簡章、招生時間、招生方式、收費標準等信息,便于學生和家長選擇。市、縣兩級教育督導部門將繼續把規范普通高中招生行為納入教育督導范圍,適時對招生情況開展督導。
9.嚴肅懲處違規行為。要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及時制止和糾正違規行為,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對違規招生造成惡劣影響的,要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各普通高中不得變相迫使學生放棄入學和轉學。對違規招生的學校,依法依規處理,違規行為及整改情況作為核定招生計劃的重要依據。
10.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市、縣教育主管部門要充分解讀宣傳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督促各初中學校多途徑告知學生和家長有關考試招生的政策。要在招生關鍵環節和關鍵節點,積極做好招生政策的宣傳和解讀。要積極宣傳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附件1:淮南市市區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表
附件2:壽縣、鳳臺縣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表
附件3:淮南市2026年普通高中特長生自主招生工作安排
附件4:淮南市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相關規定(2026年修訂)
2026年6月8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
淮南市市區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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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壽縣、鳳臺縣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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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特色辦學類型為學校辦學行為,不是自主招生行為,各學校不得違規開展提前招生測試。
附件3
淮南市2026年普通高中特長生自主招生工作安排
一、工作原則
特長生自主招生僅限市教體局審核批準的普通高中,未經批準一律不得擅自招生。堅持“陽光招生”,確保公開、公平、公正,做到招生計劃和方案公開,招生程序公開,對預錄取對象和錄取結果進行公示。市教體局將對各校特長生教學及管理進行綜合評估,對不按規定招生或辦學特色不明顯的學校,將按比例扣減下一年度特長生招生指標,直至取消特長生招生資格。
二、招生學校、類型及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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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小項和補充條件以招生學校發布的招生簡章為準。
三、資格條件
1.參加報考普通高中特長生自主招生測試。
2.考生的屆別、初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均應達到相應普通高中錄取條件。
3.報考體育類、藝術類特長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可適當降至普通高中最低錄取分數線80%劃定錄取建檔線,其中,體育類特長生具有國家一級、二級運動員資格的初中畢業生,或初中階段在省教育廳、省體育局舉辦的體育比賽(限省運會青少年運動項目)中獲得個人項目前八名或集體項目前四名的運動員,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可降至普通高中最低錄取分數線的70%。
四、招錄程序
1.信息發布。各校研究制定本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要明確綜合測試時間)和操作細則,上報市教體局審核同意后,向社會公布。
2.自愿報名。學生自主選擇報考學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報考學校報名。
3.綜合測試。在市、縣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各校自主進行專業考核測試,市、縣教育主管部門隨機督察巡查。各校預錄取名單、專業測試成績上報市、縣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分別在校園網和校內公示。并于2026年7月6日前將考生專業測試成績報送至市、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名人數超過計劃數的,按特長生自主招生計劃數的1.5倍報送,報名人數低于招生計劃數的,按實際報名人數報送。
4.正式錄取。在文化課成績符合要求的前提下,由市、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將填報特長生單設志愿的考生,納入對應招生學校的同一個批次提前錄取:所有考生按專業測試成績(百分制,專業測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2位)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比例(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占20%、專業測試成績占80%)折算后的綜合成績(百分制,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2位)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當考生總分成績相同時,則按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錄取;若專業測試成績仍相同,則按照考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仍相同,則按照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五個維度高等級數量的多少擇優錄取;若仍相同,則按照全省統一命題科目的考試順序的學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附件4
淮南市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相關規定(2026年修訂)
一、優質高中指標分配政策
1.分配比例及條件。將淮南一中、淮南二中、北師大淮南實驗學校、淮南三中、淮南四中、淮南五中招生計劃(不含單設志愿招生)的80%分配到市轄區各初中學校(社會報名點),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不設置指標到校生最低錄取控制線,但不得低于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到校指標原則上根據各初中實際在籍且就讀滿三年以及報名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畢業年級學生數,按比例切塊分配,嚴禁將指標分配與初中升學率掛鉤。壽縣和鳳臺縣參照市轄區分配比例及條件實施。
由政府實施的易地搬遷而轉學的學生;隨軍人轉業、調動而轉學的學生;由政府同意安排的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而轉學的學生,在轉入學校按就讀滿三年學生同等享受到校指標。因學校撤并而分流的學生,相關縣區教育主管部門要妥善安置,確保應享受到校指標資格學生的權益,具體方案應報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報市教體局備案。
2.分配范圍及辦法。按照規定的招生范圍分配指標,淮南一中、淮南二中、北師大淮南實驗學校到校指標面向市轄區各初中學校(社會報名點)分配。壽縣一中、壽縣安豐高中到校指標面向壽縣分配;鳳臺一中到校指標面向鳳臺縣、毛集實驗區分配;淮南三中、淮南四中、淮南五中到校指標面向大通區、田家庵區、謝家集區、八公山區、潘集區、高新區和經開區分配。其中,淮南三中、淮南四中到校指標向大通區和田家庵區適當傾斜;淮南五中到校指標向謝家集區和八公山區適當傾斜。壽縣一中、安豐高中、鳳臺一中的到校指標分配方案由縣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市教體局相關政策,參照市級方案要求分配。
民族初中所在地縣區內的省示范高中,在招生計劃數內,從達到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而未達到該省示范高中錄取分數線的少數民族志愿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4名少數民族考生。民族學校依省民委省教育廳皖族〔2018〕2號文件為準。壽縣、鳳臺縣可依據實際情況安排。
二、招生錄取流程
1.志愿填報。實行“知分填報志愿”,即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公布后填報志愿,并繼續采取網上志愿填報的方式。紙質“志愿確認表”必須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各報名點存檔備查。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強迫或代替考生填報志愿,考生志愿一經確認不得更改。
2.志愿設置方式。市區普通高中志愿分三個批次。第一批次志愿:淮南一中、淮南二中、北師大淮南實驗學校。第二批次志愿:淮南三中、淮南四中、淮南五中。第三批次志愿:淮南六中、淮南九中、淮南十中、淮南十一中、淮南十四中、淮南二十一中、淮南二十六中、淮南二十八中、春申中學、崇文中學、望龍中學、世和雙語、淮南經濟技術學校(綜合高中班)。淮南一中、淮南二中國際班,淮南二中錢學森班及各校特長生招生志愿單設;第一、第二批次同一批次志愿學校不得兼報;第三批次設置A、B、C、D、E、F六個平行志愿。非應屆考生不得填報省示范高中志愿(即前兩個批次志愿)。
3.錄取規則。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的依據是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其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普通高中錄取的門檻,五個維度均為B等(含B等)以上方可被省示范高中錄取,五個維度均為C等(含C等)以上方可被市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錄取。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根據招生計劃、考生志愿、考生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最后一個錄取指標對應的考生成績相同時,則按照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五個維度高等級數量的多少擇優錄取;若仍相同,則按照全省統一命題科目的考試順序的學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不得以成績并列為由超計劃招生。
4.錄取順序。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發布市區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按照考生志愿分三個批次依次錄取。若考生所填報的本批次志愿未被錄取,則自動順延至下一批次志愿錄取,依次類推。國際班志愿錄取在本校同一批次錄取后進行,其他單設志愿納入本校同一批次提前錄取。第三批次在各校招生計劃內,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考生填報的志愿順序進行投檔錄取。錄取結束后,由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學校的補錄計劃,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到初中學校所在縣區指定的補錄志愿填報點填報調劑志愿。調劑志愿錄取由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實施。已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和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調劑錄取。
5.結果運用。各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和錄取名單分別在市教體局官網、錄取學校校園網及公示欄、各初中學校(社會報名點)公布,考生必須在名單公布后7日內持錄取通知書到學校報到并辦理入學相關手續,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且未向錄取學校說明原因的視為放棄普通高中就讀機會,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學校不得錄取,由此造成的責任自負。考生務必密切關注錄取結果,及時到校辦理報到手續。市教體局將根據各校上報的未報到名單,通過全國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對考生自動放棄后的普通高中就學資格進行限定。
壽縣、鳳臺縣參照本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考生招生錄取流程,報市教體局備案后實施。
信息來源:淮南市教育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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