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陳琳)在6月24日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中央統戰部副部長、國家民委主任陳瑞峰就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進行了深入解讀。這部法律近日由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表決通過,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予以公布,將于今年7月1日正式實施,成為新時代民族工作的里程碑式法律文件。
陳瑞峰指出,中華民族是一個多元一體的大家庭,民族團結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線。黨的十八大以來,在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指引下,我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少數民族、民族地區、民族關系及中華民族整體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他強調,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將制定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作為重大政治和立法任務,旨在健全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制度機制。該法將“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這一重大理念轉化為國家意志,系統總結了新時代民族工作的成功經驗,為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提供了堅實法治根基。
作為一部維護中華民族根本利益和整體利益的促進型法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緊扣民族團結這一生命線,立足中華民族整體性視角和各民族一致利益,突出強調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以此調整全國范圍內的民族關系。明確指出各民族血脈相融、信念相同、文化相通、經濟相依、情感相親,引導全國各族人民牢固樹立休戚與共、榮辱與共、生死與共、命運與共的共同體理念。
值得注意的是,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唯一一部單設序言的新制定法律,凸顯其綱領性和基本法地位。該法明確規定公民個人、國家機關及公職人員、各級人大、群團組織、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宗教團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軍隊等主體的權利義務和職責要求,是新時代民族事務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標志性成果。
陳瑞峰表示,這部法律的出臺是黨的統一戰線和民族工作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是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的重大法律舉措。下一步,要全面貫徹實施法律規定,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作用,用法律保障民族團結、維護各族群眾合法權益,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推動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編輯 張磊
校對 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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