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張靜姝)近日,北京市朝陽區消防救援支隊持續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短短兩周內接連查處3起居民拆分電動自行車電池私自帶回家充電的違規行為。經現場普法、安全勸導,涉事居民均完成整改。
6月11日,南磨房街道沿海賽洛城社區消防專員日常巡樓時發現小區某電動自行車“車電分離”,持續多日存在電池被拎上樓的跡象,潛藏入戶充電風險。消防專員立即聯系社區、物業調取3天視頻監控、入戶摸排,精準鎖定違規住戶,一同上門開展警示教育,詳細講解鋰電池居家充電易發生過熱、爆燃的安全隱患。住戶充分認識隱患后,當場承諾不再攜帶電池上樓,將電池裝回車輛,統一到小區室外充電棚規范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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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提著電動自行車電池進入電梯上樓回家。朝陽消防供圖
6月20日,中海城一社區消防專員聯合中海城物業對香克林小區開展夜查,重點整治電動自行車亂停放、飛線充電、電池上樓等突出問題。檢查中,發現5號樓一單元門前一輛電動自行車存在車電分離的情況。經物業監控信息核實,該車主為5號樓一單元租戶,社區專員與物業工作人員隨即上門開展現場勸導與安全教育,向當事人講明入戶充電的火災風險及相關管理規定。當事人當場配合完成整改,將蓄電池放回電動自行車原位。
6月22日,紅坊路小型站到鴻博家園一期B區開展夜間消防安全排查。巡查至6號樓1單元門口,發現停放一輛無電池電動自行車。社區消防專員聯系物業調取監控核實,當日17時20分該住戶下班,私自將電動自行車電池帶回家中充電,存在極大消防安全隱患。消防及物業人員上門對住戶開展消防宣教,細致講解鋰電池在家充電極易過熱起火、爆炸,火勢蔓延速度快,夜間熟睡極易造成人員傷亡,現場勸導住戶將電池搬至樓下規范停放充電;同步叮囑物業加大小區巡查力度,及時制止電池入戶充電、車電分離等違規行為。
根據《北京市消防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嚴禁在樓道、門廳、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禁止攜帶電動自行車、電池進入電梯;條例第九十七條明確處罰標準,拒不整改的,個人將被處以500元至1000元罰款,單位處以2000元至10000元罰款。
近年來,發生多起的“小火亡人”事故,導火索均為電動自行車電池室內充電。鋰電池故障起火隱蔽性強,一旦爆燃,短時間內濃煙會封堵樓內逃生通道,威脅整棟樓居民生命安全。
消防部門提示:電動自行車安全使用“三不”準則,不入戶充電、不飛線充電、不使用不合格電池,呼吁市民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共建安全居住環境。
編輯 劉倩 校對 翟永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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