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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接著看經文,“弟子等,從前念、今念及后念,念念不被驕誑染,從前所有惡業、驕誑等罪,悉皆懺悔,愿一時銷滅,永不復起”,我們造作惡業的原因除了住法、著相、念境的愚迷之外,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驕誑,自認為自己高人一等,看不起別人。
這個問題我們在第一品行由品的時候曾經給大家詳細講過,行由品里邊講,若輕人即有無量無邊罪,其實驕誑就是輕視他人。因為我們輕視他人,自認為高人一等,所以我們無法見到他人的苦,不能生起憐憫之心,反而會做很多的不顧他人生死,不顧他人利益的惡業來。
比方說殺生,那就是不顧及他人或生物的生命權,自認為高人一等,可以剝奪他人的生命。那這個驕誑的本質是什么呢?其實就是因為我執太深,會認為有一個恒常不變有自性的我在,而不能看到我們自性本空。
其實我們絕大多數人,都會在道德水準上高估自己,都認為自己是個好人,都認為自己在做對的事情,在捍衛正義,那為什么會有好人有壞人,有造善業有造惡業呢?實際上根本原因在于輕視他人,一旦輕視他人了,那個惡業自然就會造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