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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調整2026年度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
各繳存單位、歸集業務承辦銀行: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合肥市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就合肥市2026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內容
(一)繳存基數
2026年度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2025年度月平均工資,繳存基數上限按2025年度合肥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3倍確定,即31564元,調整后單位和職工個人月最高繳存額分別為3787元(雙邊最高繳存額為7574元,較去年增加246元),繳存基數下限按合肥市現行最低月工資標準執行。靈活就業人員參照執行。
(二)繳存比例
同一繳存單位執行相同繳存比例,單位及職工個人繳存比例應一致。繳存單位或靈活就業人員可在5%-12%區間內自主確定繳存比例。
二、執行期限
繳存基數調整執行時間按照自然年度(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執行,每年申請調整一次。
三、辦理程序
(一)單位繳存。2026年度繳存基數調整采用網上調整為主的方式,具體由單位經辦人訪問合肥市住房公積金官方網站(http://gjjzx.hefei.gov.cn/),在左側欄目中選擇“安徽政務服務網合肥住房公積金分廳”,再選擇“單位網廳系統”,輸入政務服務網法人用戶登錄。登錄成功后,選擇“變更業務-繳存基數調整”進行在線辦理。未開通網上業務的單位,請先注冊再使用賬戶登錄辦理,或者攜調整表到歸集承辦銀行網點現場取號辦理(請自備U盤)。
(二)個人繳存。靈活就業人員調整繳存基數應登錄皖事通APP辦理。
四、相關要求
(一)各繳存單位通過線上或線下自主申報辦理繳存基數調整業務,應嚴格按照職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資如實申報繳存基數,并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合規性負責。
(二)單位調整本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應告知職工本人,接受職工監督,依法依規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三)單位應對職工個人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進行核實,如有錯誤請及時修改。
(四)2026年1月至調整當月之間少繳部分的住房公積金,單位在調整后應予以補繳。
特此通知。
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29日
來源 | 合肥市住房公積金
責編 | 顧盼 編輯 | 楊卜
主辦單位 | 安徽省網信辦、省政府新聞辦
平臺建設及技術支持 | 安徽新媒體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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