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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那通深夜打來的電話,不是求救,而是兇手精心設計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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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聲明:本文為虛構創作,請勿與現實關聯
聲明:本文為虛構小說故事,借虛構故事傳遞積極價值觀,呼吁讀者遵紀守法,弘揚友善、正義等正能量,共建和諧社會。

2024年3月的凌晨兩點,蘇州某居民區的住戶陳美玲接到了一通來自閨蜜方雨晴的電話。

電話里,方雨晴的聲音哽咽,說她丈夫喝醉了,在家里發酒瘋,她一個人害怕,想讓陳美玲過來陪她。

陳美玲沒有多想,披上外套就出了門。

然而當她走進那扇虛掩的房門時,她看到的,讓她在原地僵了將近三秒鐘,才發出了那聲撕裂夜空的尖叫。

警察趕到時,男人已經死了。方雨晴坐在沙發上,神情平靜,手上沒有一滴血。

審訊持續了四十八小時,直到那通深夜電話的真相被一層層剝開,主審警察盯著錄音分析報告,沉默了很久,才開口說了一句話

"這不是求救。這是她設計好的,一個不在場證明。"



蘇州的三月天,乍暖還寒,濕氣貼著皮膚往里鉆,讓人總覺得手腳不暖和。

方雨晴住在平江區一個老式小區,六層樓,她和丈夫林志遠住在四樓,裝修得干凈整潔,米白色的墻,原木色的地板,窗臺上擺著幾盆綠蘿,一年四季長得旺。外人看進來,是標準的體面中產小夫妻的生活樣本。

方雨晴三十四歲,在一家私立幼兒園做園長助理,長相清秀,不是那種驚艷的美,但眉眼干凈,說話輕聲細氣,小區里的鄰居都說她好相處,是那種見了面會主動幫你按電梯的人。

林志遠三十七歲,在一家建材公司做銷售總監,應酬多,錢掙得不少,但喝酒越來越厲害,近兩年脾氣也跟著大了,偶爾鬧得動靜不小,鄰居有過側目,但畢竟沒到報警的程度,也就各自裝聾作啞。

認識他們兩個人的朋友,大多數用同一套說法描述這段婚姻:方雨晴太能忍,林志遠太混賬,湊在一起,早晚出事。

陳美玲是方雨晴從大學就認識的朋友,兩人在蘇州先后安了家,保持著幾乎每周見面的頻率,是那種丟進人海里也能第一個想到的密友。陳美玲快人快語,丈夫在本地開廠,家境比方雨晴寬裕,性格上的互補讓兩人的關系維系得格外結實。

案發前半年,陳美玲已經不止一次勸過方雨晴離婚。

"方雨晴,你臉上那塊青,用粉蓋得再厚,我也看得出來。"陳美玲有一次在咖啡館里,直接把方雨晴的劉海撥開,看著那塊未散的淤青,眼眶都紅了,"你到底要忍到什么時候?"

方雨晴低下頭,兩只手握著咖啡杯,說:"我在想,再等等。"

"等什么?等他把你打進醫院?"

"不是的。"方雨晴搖搖頭,聲音很輕,"我在等一個合適的時機。"

陳美玲以為她說的是離婚的時機。

她不知道的是,方雨晴等的,根本不是那個。

林志遠這個人,年輕時不是這副德行。他和方雨晴是相親認識的,那時候他剛從老家來蘇州打拼,穿著普通,說話實在,對方雨晴好得讓陳美玲都羨慕——下雨天開車去接,生病了守在醫院里陪一整晚,逢年過節送禮從來不敷衍。方雨晴的母親說他"是個踏實的人",催著她早點把婚結了。

婚結了,踏實的人開始不踏實了。

錢一多,人就變了,這句話不是定律,但用在林志遠身上,精準得像一把尺子。公司業績好,他開始覺得自己了不起,應酬越來越多,酒喝得越來越深,回來的時間越來越晚,帶進門的酒氣越來越重。

第一次動手,是他們婚后第三年。

林志遠喝多了回來,方雨晴說了句"能不能早點回家",林志遠抬手就是一巴掌。

她那天哭了很久,哭完,給陳美玲發了條消息,說"他打我了",又在陳美玲回復之前,撤回了。



那次她沒有告訴任何人。

后來又發生了幾次,每次事后林志遠都會道歉,買東西,說好話,說喝多了不是故意的,說下次不會了。方雨晴每次都信了,或者說,每次都選擇了相信,因為相信之后,生活還能維持一個表面的平靜。

但裂縫是會越來越大的。

2023年下半年,方雨晴發現林志遠在外面有了人。

她發現的方式很偶然,也很普通——林志遠有一天忘了把手機帶走,方雨晴看見屏幕亮了,那條消息的預覽就暴露在屏幕上,發件人叫"小韻",內容只有四個字:"今晚見嗎?"

方雨晴把手機翻過去放回桌上,坐在廚房里,聽著樓外的風聲,坐了將近一個小時。

那一個小時里,她做出了一個決定。

她沒有去質問林志遠,沒有找那個"小韻",沒有打給陳美玲哭訴,也沒有咨詢律師談離婚。她買了個新的手機,申請了一個新的賬號,開始悄悄地做一件事——記錄。

記錄林志遠的行蹤,記錄他喝酒后的言行,把每一次爭吵、每一次動手,用她手機里那個新賬號里新下載的錄音軟件,一段一段地留存下來。她把那些錄音傳到云端,標注好日期,整整齊齊地排列著,從2023年10月,一直到2024年3月。

她在等的,不是離婚。

她在等的,是一個已經清晰到連她自己也有些害怕的東西。

這件事,陳美玲全程不知道。

陳美玲知道的,是那通凌晨兩點的電話之前發生的事。

3月15日那天下午,她和方雨晴約在平江路上的一家茶室見面,喝了兩個小時的茶。方雨晴那天狀態很好,臉上有妝,說話也比往日輕松,聊起最近幼兒園的趣事,還笑了好幾次。

陳美玲心里松了一口氣,以為她最近總算好過了一點。

臨走前,方雨晴忽然握住她的手,說:"美玲,如果今晚我打電話給你,你能來陪我嗎?"

陳美玲說:"當然,怎么了?"

"志遠今晚有應酬,我估計他喝多了回來又會鬧,我一個人心里沒底,你能來陪我嗎?"

陳美玲沒有猶豫,說:"你打電話,我就來。"

方雨晴笑了笑,說了聲謝謝。

那個笑容后來在陳美玲腦子里反復出現,她試圖從中讀出什么不尋常的東西,但始終只看見一個疲憊的、如釋重負的女人的笑,平靜,有點蒼涼。

那天晚上,林志遠十點多回來,喝了酒,但沒有大鬧,只是聲音大,摔了個杯子,罵罵咧咧說了些什么,然后倒在臥室里睡了。

方雨晴在客廳坐著,等著。

等到凌晨兩點,她確認林志遠的鼾聲已經沉穩均勻,然后拿起手機,撥通了陳美玲的號碼。

電話里,她哽咽,她顫抖,她說:"美玲,他喝多了,在家里發酒瘋,你能過來陪我嗎,我一個人太害怕了。"

陳美玲在電話那頭說:"你等我,我馬上來。"

方雨晴掛掉電話,看了一眼通話記錄,時間:凌晨2:07,時長:43秒。

然后她站起來,走進臥室。

陳美玲到達那棟樓的時候,花了十二分鐘,她開車,停車,上樓,推開那扇虛掩的門——

林志遠倒在臥室門口的走廊上,脖頸處一道深長的傷口,鮮血已經在地板上漫開了大片。

方雨晴坐在客廳的沙發上,手上,臉上,襯衣上,沒有一滴血。

她的表情是陳美玲這輩子見過的最讓她背脊發涼的表情——不是悲痛,不是驚恐,是一種她說不清楚的平靜,像是一個人做完了一件惦念已久的事之后,放下來了。

陳美玲站在門口,聲音從嗓子里撕出來,是那一聲尖叫。

警察七分鐘后到達。



主審此案的是刑偵大隊的老警察周建民,干了二十年案子,什么場面沒見過,但進那個屋子的時候,還是皺了皺眉頭——不是因為現場,而是因為那個坐在沙發上的女人的狀態,和那個狀態與周圍一切之間那種奇異的割裂感。

"林志遠是你丈夫?"

"是。"

"你打的電話報警?"

"是陳美玲打的,我……我當時反應不過來。"

"你怎么發現的?"

"我……我去倒水,走出臥室,就看見他倒在那里。"

周建民觀察她說話時候的眼神,平穩,對視,沒有明顯的回避,聲音有些發顫,但說的每一句話都清晰,有條理,沒有明顯的混亂。

他當時心里有一個念頭,只是一閃而過:這不像一個剛剛經歷了意外的人。

這更像是一個準備好了面對這一切的人。

審訊從那天早上開始,一直持續了將近四十八小時。

方雨晴的說法是:林志遠喝多了回來,睡著了,她因為擔心他嘔吐,起來去看他,發現他已經倒在走廊上,身邊有一把水果刀,她不知道那把刀是哪里來的,不知道是誰做的,她打電話叫來了陳美玲,陳美玲報了警。

這套說法,從邏輯上沒有明顯的漏洞。

現場勘查的初步結果顯示,死者頸部傷口整齊,是單刀造成,兇器是廚房里的一把水果刀,刀柄已經被擦拭干凈,法醫沒有從刀柄上提取到有效指紋。方雨晴身上沒有血跡,手上也沒有血,衣物沒有發現噴濺痕跡。

周建民盯著這些報告,讓法醫反復確認了一件事:那把刀的傷口角度,是否可以由死者自己造成?

法醫的答案是:理論上不排除,但可能性極低。頸部傷口的切入角度,更符合他人施加的力量方向。

然而沒有直接證據。

沒有目擊者,沒有指紋,方雨晴身上沒有血。

案子陷入了僵局。

那通凌晨兩點的電話,是最初審訊的核心爭議點。

周建民問方雨晴:"你為什么是凌晨兩點才打電話?"

"我當時覺得他只是喝多了,想等他自己清醒。"

"你說他在'發酒瘋',但陳美玲到達的時候,他已經死了——你打電話前,他已經出事了,還是打完電話才出事的?"

方雨晴停頓了一秒,說:"我打完電話去倒水,走出來才發現的。"

周建民看著她,說:"陳美玲從打完電話到到達,用了十二分鐘。你告訴我,你那十二分鐘,做了什么?"

"我……在客廳等她。"

"廚房,臥室,客廳——你沒有走動過?"

"沒有。"

周建民沒有繼續追問,轉移了話題。但他讓人把陳美玲的證詞重新梳理了一遍,讓技術人員重新分析那通電話的錄音。

就是在這里,出現了第一個細節。

陳美玲在證詞里說,她接到電話的時候,聽到了方雨晴那邊"有什么東西碰撞的聲音,很輕,像是杯子或者什么器具碰到了桌子"。陳美玲當時沒在意,以為是林志遠在里面鬧,但技術人員對那段錄音進行了精細化分析,找出了那個聲音

那不是碰撞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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