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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梳子姐
今天講一個令人痛心的故事,女主角叫長孫苗苗。
2015年,長孫苗苗步入婚姻,與陜西永壽縣的張鑫結婚。
婚后不久,張鑫的暴戾本性徹底暴露,家暴成為家常便飯。
從辱罵、推搡、毆打,到持刀恐嚇、鎖門拘禁、暴力威脅,長達九年的遭遇,讓長孫苗苗陷入死亡恐懼。
為了保命,長孫苗苗先后輾轉八處租房躲藏,遠赴咸陽打工,只為脫離丈夫的暴力掌控。
哪怕醫院明確診斷患上焦慮性軀體恐懼,長孫苗苗也沒有看到一絲希望。
無數次報警,得到的結果多是"家務事、夫妻鬧矛盾"的定性,還有民警輕飄飄的勸慰:你要勇敢,自己去溝通解決。
面對長期嚴重的施暴者,怎么溝通解決?
2024年9月,長孫苗苗第一次起訴離婚,最終在法院調解下,被迫撤訴。
2024年11月6日,走投無路的她,帶著全套證據二次起訴。
傷情照片、診療記錄、報警回執、施暴悔過書、證人證言,這些夠充分了吧。
可是判決結果是:證據不足,夫妻感情未徹底破裂,駁回離婚請求。
2024年12月24日,離婚被駁回僅僅13天,張鑫再次闖入長孫苗苗的出租屋,監控清晰記錄了其慘無人道的暴行。
連續扇臉、重拳猛擊頭部、踩踏倒地身體、抓頭猛撞石墩,最終瘦弱的長孫苗苗當場被打至重度昏迷、滿頭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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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還不算完,張鑫將昏迷的苗苗拖入面包車,僅用紗布簡單遮蓋傷口。
最讓人齒冷的是,張鑫的家人全程參與。
他們去了多家診所、醫院,醫生反復告誡,瞳孔擴散、傷情危重,必須立刻搶救。
在明知長孫苗苗氣息尚存、急需救治的情況下,張家人故意拒絕就醫,放任一條生命慢慢枯萎。
凌晨,他們把車開到七十公里外的深山荒崖,把還能呼吸的長孫苗苗拋下數十米深溝。
尸檢報告顯示,死者系高墜致多臟器損傷死亡,墜落前未死亡。
今年5月26日,張鑫在法庭上毫無悔意,百般狡辯,試圖脫罪減刑。
張鑫的暴行,已突破人倫底線,必須受到法律最嚴厲的制裁。
面對長孫苗苗一次次求助,如果每一次都被當作"家務事"輕輕放下,這樣的處理方式,是否該被重新審視?
2024年6月,一次惡性持刀施暴后,長孫苗苗不止一次和家人、好友、出警民警說:
再逃不出去,我遲早會死在他手里。
她預見了自己的死亡卻無能為力,這是誰的悲劇,誰的遺憾?
這樣的結局,讓人不得不追問:我們的保護機制,是否還存在讓人痛心的盲區?
只要現有的法律不變,司法邏輯不變,長孫苗苗不是第一個死在婚姻里的女性,也絕不會是最后一個。
類似的案子不想再列舉了,只想問一句,還需要多少這樣的悲劇,才能推動保護機制的完善?
法律應該是有溫度的,應該能夠保護弱者的。明明寫著婚姻自由,難道不是結婚自由與離婚自由得到同等對待嗎?當"感情未破裂"成為駁回離婚的理由,這樣的法律適用,是否該被重新審視?
文章寫到這里,心情沉重。這已不僅是司法問題,更是關乎生命權和自由權的良心問題。
一條條人命,如此悲慘地離去。
一沓沓案卷,記錄著令人心碎的往事。
難道真的就無解嗎?
梗阻在哪里,誰來給出答案?
-完-
筆不阿貴,文不奉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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