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警方公布了貨拉拉“跳車”事件的調查結果。
讀畢事故通報中的案件還原部分,不禁搖頭嘆息,這完全是一場可以避免的悲劇。
在旁觀者看來,這一場悲劇沒有誰對誰錯,雙方都各有理由,導火索就是一件很小的事,但因為雙方的互不理解,造成一死一批捕,兩個家庭的悲劇。
事故到底可以如何避免呢?結合警方通報,按照當晚的時間順序提出了以下構想。
1、女孩搬運時長短一點或者司機少幾次催促
從通報中,我們看見,女孩是從一樓夾層往車上搬運,而不是上樓搬運,證明女孩提前有做準備。
從門口的監控中,我們可以看見女孩的物品較雜,搬運東西的效率不高,物品缺少收納,僅憑兩只手一次拿不了多少,所以搬運了先后15次。
從司機到達(20時38分)到搬運完畢出發(21時14分)共計耗時36分鐘,未超出平臺設置的40分鐘時限。
搬運期間司機多次催促快點搬運,等待超過40分鐘需要額外收費,女孩未予理會。
如果女孩收納的好一點,搬運時間就短一點。司機少一點抵觸。
而如果司機催促少一點,女孩的心理也不會種下不適和抵觸的種子。
作為貨運司機本來就不可能像出租車一樣,載上人就走,要考慮到搬貨需要耗費的時間。
而作為用戶,也應該體諒到時間對于貨運司機就是金錢,盡可能快的搬運。雙方都卡在這樣尷尬的位置,而根據后文,兩人的狀態一直沒有緩和,雙方都持有抵觸情緒。
2、窗戶全關
通報中提到了,在能看到的監控中,車輛行駛時,副駕駛的窗戶一直是半開的狀態。
而經過控制變量的實驗,發現,車窗半開的情況下,副駕駛的人將半個身體探出窗外,有從車窗墜車的可能。
3、不偏航
通報中,警方根據周某的供述,多次實驗對比了兩條路線。周某偏航的路段紅綠燈較少,用時可以較之導航路線少大約4分鐘。
在行駛途中,周某為了節省時間提前通過貨拉拉搶下一單,并更改了路線。
這一點稍顯含糊,到底是行駛的半路上接到單更改了路線,還是一開始就更改了路線,在路上接單。因為司機行駛的路和導航的路幾乎沒有重合。
可以說,如果沒有這次偏航,基本上就沒有這場悲劇。如果按照導航的路線行駛,女孩就不會與司機起爭執。
兩人如果從一開始沒有相互產生抵觸心理,或許還能好言好語,心平氣和,而不是女孩兩次提問司機不予理睬,其后用惡劣的語氣表達對女孩的不滿。
設想這時如果是自己在車上,本來一開始就沒有好印象,后來還偏航,還數落自己,情緒有波動是正常的。
女孩兩次要求停車,但司機沒有搭理,周某起身將身體探出車窗外,誰能料到這樣真的能墜車。
這時站在司機的立場上,本來這一單耗時長賺的少,心情差很正常,對于女孩心理有抵觸和怨氣,兩次說話未搭理,后來爆發開始數落,其后沒有搭理女孩停車的請求。
可以說偏航這一點主導了這一場事故,第一段提到的這一點含糊,難以推測司機是過于自信(如果一開始就決定偏航而不接新單改路線)還是新單緣故,會否就算是女孩這一單很賺錢,司機還是會自信的選擇這條耗時少的路。
再如果,兩人的關系不那么僵,司機給女孩解釋一下走這條路的原因,而不是兩次不理睬,接著數落。或許一切就都只是一次普通的糾紛,頂多一個差評,不會造成這種事故。
以上皆是調查結果出現之后,作為一個上帝視角的旁觀者給出的構想,作為當事人,怎么可能不受情緒控制而做一些讓人后悔的事。就像是你我都曾有過沖動后悔的時刻,說過一些后來想起來很傷人的話,只是還沒有演變成各種悲劇而已。
調查結果沒有給出時,網上一邊倒的攻擊司機,而結果出來之后,不少人又開始為司機聲援,攻擊女孩。
事故中的兩人都不是天使,都有自己的利益訴求,缺乏溝通,從一開始兩人就相互抵觸,后來也沒有緩和,不理睬和數落讓抵觸愈演愈烈。
如果當時雙方都相互體諒一點,和善一點故事就完全不同了。
完整版通報
文:楊洋
責任編輯:楊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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