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師經驗談,就是老律師要把自己執業當中的經驗教訓公開出來,讓更多的人能作為參考,進一步了解法律規定,選擇最佳的維權路經,最大限度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進而維系社會的公平正義。
眼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和提供咨詢時有一種不好的傾向就是迎合顧問單位老板和咨詢者,迎合決策者去說話,而不堅守法律的底線,這樣的法律顧問和解答最后是誤人誤己。
古人有云:忠言逆耳。這個成語最早出自于戰國·韓非《韓非子·外儲說左上》《韓非子·外儲說左上》:“夫良藥苦于口,而智者勸而飲之,知其入而已己疾也;忠言拂于耳,而明主聽之,知其可以致功也”。后又見《兒子家·六本》:“孔子曰:‘良藥苦口而利于病;忠言逆于耳而利于行’”。
所謂“忠言逆耳”指正直的勸告聽起來不順耳,但有利于改正缺點錯誤。當事人向律師咨詢應當是忠言,且不管是否逆耳。
我講課也好咨詢也罷,都一直注意要在語言文明的前提下敢于忠言逆耳,講真話,守住法律的底線。我認為,這樣做事于心無愧,事業之路才能走得長遠。
法律人擔任法律顧問的重要職責就是要提醒決策者要尊重法律,按照客觀規律辦事。否則不管是你有多少錢,還是有多少官員幫忙站臺,在大政策變化的時候也都是螻蟻。
在法律顧問這個工作崗位上既要有宏觀戰略上的眼光,也需要微觀上的戰術技巧,二者相結合才能夠勝任。
有的朋友會說現實中水平好的律師有的時候當不上法律顧問或者說有的時候請不到水平高的律師。這里有當事人的需求層次問題,也有當前法律服務市場不規范的問題,還有體制上方法上的原因。
需要警惕的是律師界尤其是行政機關法律顧問的律師中現在有一股不好的風氣,一味迎合官員的想法,而忽略了法律服務的本質要求這是飲鴆止渴。
例如北京在進行農村拆遷和城中村改造以及環境整治的工作當中,市司法局曾經組織了號稱“三千律師下基層〞的活動,應該說很多律師到了鄉鎮、村委會之后,為農村的法治進程發揮了很好的作用,但也有的律師在這些農村工作當中迎合鎮干部和村官的想法,而出了不少壞主意。其中關于農村住宅建設和規劃、土地管理的問題,有的律師不了解國家對于這方面制度上的變化而以現行的法律去追溯以往,提出的法律意見把許多合法建筑被定性為“違法建筑”,導致這些建筑物遭受行政處罰甚至強制拆除,引發了很多矛盾。
在我代理的北京的農村征地拆遷的案件當中,被判定行政行為違法的占了相當一部分。其中,有的出庭的政府方面的負責人開庭時一臉抓黑在庭后與我交流,為什么我的法律顧問認為我的行為是合法而法院與行政復議機關認為是違法的呢?我只有善意的解釋這個不動產管理制度是一個很專業的領域,需要相應的知識儲備與更新。
又如中央提出“房住不炒”、“城市更新中禁止大拆大建”等原則標志著中國房地產法律制度和政策的重大變化不是說說而已,而有人就是不信,比如恒大集團在內的一些房企老板就是逆潮流而動,攤子太大而收不了場,但其中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旁邊沒有人給許老板提醒這個法律制度和政策的變化。
今天早上接了4個電話,都是買了恒大房子的朋友,擔心爆雷而問下一步怎么辦?我與他們的一一解答,只要房子建好了無論交房與否,你只要付清了全部房款或者大部分房款在清償的時候是有優先權保證的。當然能收房的盡快收房,未辦房本的盡快辦好房本。這里還需要做的就是當地政府和業主們要行動起來,把物業費保管好,避免交房之后小區物業沒有優質管理導致環境一塌糊涂。
看他高樓起,看他宴賓客,現在又看到他的樓要塌了,那么作為那些爆雷項目的法律顧問、經濟顧問的專家團隊,是不是要反思你是否沒有認真依法建言獻策還是他們不聽正確的意見和建議?
還如目前普遍采用的聘請法律服務采用招投標的做法有很多爭議,而有的當事人請律師代理案件也采用招投標來這個做法,卻不知道現實中通過招投標選擇的律師多數是不勝任的。這里面的不公平的問題很多:
一是投投標中“律師費報價低者中之”的結果多半是劣幣淘汰良幣或是掛羊頭賣狗肉,而且多數時候中標的團隊高大上而實際來做工作的是缺乏經驗的年輕律師。即使是有專業水平的律師團隊中標了,也因為價格太低入不敷出很難全身心的投入,這也是一種不公平。
二是評標的專家往往不是法律人,他們一般進行的招投標活動很重要的對照標準是企業,而國家對企業和歷史行業的管理是有很大區別的,所以評標專家犯錯誤是很正常的現象 。例如國家2019年開始就取消了律師事務所的年度審計的要求,而在一些招投標活動仍然要求律師事務所提供審計報告。
三是社會上的招投標活動存在的那些虛假投標、串標、圍標以及評標專家中濫用權力的問題同樣在律師的法律服務招投標當中存在。這里的貓膩多多,最終受害的還是聘請單位。這個問題上,組織招投標活動的單位和投標的律師事務所都有一本難念的經。
忠言逆耳還普遍存在于咨詢之中。2023年9月12日上午我去參加一個招投標活動,回來時間比較晚,按照慣例中午要午休一下,躺下一會兒就被一個電話吵醒了。
來電者是江南某地的拆遷戶代表,他們的小區在2021年,由政府以城市更新的名義進行改造,大伙兒都簽了協議搬了,現在回遷時發現他們那個地方本可以享受當地的舊城改造的優惠政策獲得更好的補償,于是他們在網上咨詢,有律師回答說可以打合同無效,現在一部分人已經請到北京的在網上聯系的律師,剩下的人擔心不靠譜,希望請我。
我問清楚情況后,只有很實在的告訴他們,這個案子我接不了,主要原因是起訴期限過了。說協議無效理由不充分,因為城市更新和舊城改造在本質上沒有區別,而且一個項目一個補償方案,如果在當時啟動拆遷時提出異議對方案進行審查還會有點作用,如今協議簽過了兩年且履行完畢,再來協議違法,我認為實在是難以得到法律的支持,至于說行為人簽約時有重大誤解,那么也過了訴訟時效。
來電話者說:“我們大家錢都湊好了,你怎么有錢不要呢?”我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我如果自己都認為沒有道理而去接你們的案子,那是坑人。如果你們認為吃了虧,那也只能怨你們在前年的時候那么急忙簽協議搬了家。雖然我的話不好聽但忠言逆耳,希望你們放下執念,好好過日子吧。”
我的意見當事人可能聽進去了,也可能不僅沒聽進去并對我有意見,但我于心無愧,因為我說的是實話。
上面說的都是律師實務中有點難堪的事情,我也講一點成功的經驗,記得20多年前我還在景德鎮執業。那一年發生了一起很尷尬的事情兩個區政府組織為了一個農貿市場的稅收打起來了,影響很不好。
這起事件的起因是當時的景德鎮市的珠山區和昌江局的區劃有點亂帶來的爭奪稅源的問題。珠山區主要在昌江河東,但是河東包括市中心里面有不少地方屬于昌江區的竟成鎮的“城中村”。其中有個樊家井就在靠近人民廣場的北側附近,建了一個農貿市場,這個農貿市場這稅收歸誰呢?珠山區認為是在管轄的新村街道范圍內,昌江區認為土地是他們下屬村莊并且投資。 雙方的稅收人員都來收稅,那些賣菜的農民和小販們不干了,兩個區政府領導就組織有關人員強制征稅,引發了沖突。官司打到了市政府,政府當時的分管財政的常務副市長管來順同志拍板決定“稅收以昌江河為界,河東歸珠山區收,河西歸昌江區來收”。
對此,竟成鎮不干了,因為他的主要區域在河東。沒有河東的稅源,竟成鎮政府都開不了門。竟成鎮人大的主席團的主席老袁帶著幾位人大代表來到我辦公室咨詢。我聽了情況之后,認為市政府這個決定是錯誤的。因為稅源涉及到行政區劃和政府的權力范圍,而兩個區的區劃改變是需要報省政府批準的。我給他們出了一個《律師意見書》說了我的意見和法律依據并建議他們去向市政府反映,要求重新作出決定。
當這個《律師意見書》到達市政府之后,引起了管副市長的強烈不滿,把時任司法局長和分管律師的局長找去嚴肅批評了一頓。局領導從市政府挨罵回來后便找我談話,要求我撤回《法律意見書》。我對此表示,如果是局黨組的決定,我作為黨員應當服從,但是《法律意見書》撤不撤銷沒有意義,因為法律擺在那里。領導說:“你撤吧,市領導都已經弄明白了你的意見”。只好我不僅撤銷了法律意見書,而且在之后不久加上其他的原因,找了個“省律師協會籌建全省最大的合伙制律師事務所”的理由,辭去當時擔任的國辦律師事務所負責人職務下海了。這個事情后來有三個好結果,一是為我順利的下海包括后面進京創辦律所鋪平了道路;二是市政府了解到了行政區劃改變的程序,經上級批準實行了景德鎮市兩個區的區劃的改變,竟成鎮劃給了珠山區管轄;三是市政府在不久的時候,原市政府法律顧問退休后改聘請了我的擔任景德鎮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一當就是8年。
其實作為一個正常的人,講真話是一個基本要求,只是要注意時間、場合和用語的準確度。講假話者必不可能長久,歷史是不會虧待講真話的人的。
王才亮
學者型律師,北京市才良律師事務所名譽主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人民大學律師學院兼職教授,中國建設管理與房地產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憲法與行政法專業委員會顧問。出版專著三十余本,發表論文百余篇。2010年獲《時代周報》時代人物,《中國律師》雜志年度新聞人物。2011年獲《中國新聞周刊》“影響中國年度人物”;《南方人物周刊》“50名中國年度魅力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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